索引号 | 01526410-5-/2020-1021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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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和省、市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昌宁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指导县内红十字组织开展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禁毒防艾宣传培训和健康科普教育;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关爱救助行动。
6、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积极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
9、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10、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根据需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昌宁对外开放,开展交流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11、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开展博爱助困工作。救助癌症、白血病、肾衰、“先心病”等大病重症患者及生活特困群众7人,发放救助资金14000.00元;发放毛毯、棉被、冬衣、运动鞋等“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救济物资,价值100000.00元。
(二)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争取到“怒江行.爱相随”青少年公益项目助学款75000.00元,救助125名贫困学生,覆盖我县5个乡镇;争取到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闵行区工作委员会60000.00元的爱心助学公益项目,用于思源实验学校、昌宁三中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学生;争取到上海市闵行区爱心人士捐赠助学款25000.00元,用于救助5名即将步入大学校门的品学兼优学生。
(三)开展健康助医工作。争取到国家能源爱心行动“两病”救助项目、慈缘基金会、爱佑慈善基金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美滋润心专项基金及北京301医院、上海胸科医院的支持。3月份,我县3名先心病患儿由北京301医院专家远程会诊并送往该院完成手术治疗,手术费用全免;4月23日,上海市专家对我县先心病儿童做复查及筛查工作,其中,复查3人,新筛查10人,确定手术5人,现已完成治疗5人,医疗费用合计194487.77元,除去医疗报销,剩余47687.27元由项目基金会全部给予救助,患儿家庭零费用支出;6月7日,争取到中国医师协会手整形专委会开展义诊,3名残疾儿童接受了肢残手术治疗;十月国庆长假期间,开展了先心病患儿贫困家庭术后关爱第三次家访活动,对30户先心病患儿贫困家庭进行了入户回访,送去了学习、生活用品;10月13日,协助孙楠“重塑未来”慈善公益活动专项基金项目组在昌宁完成了术前走访工作,确定9名肢残人员到保山市人民医院骨二科接受专家的手术治疗,手术治疗经费由“重塑未来”慈善公益活动组委会全部负责;完成了先心病术后关爱延伸项目(清洁能源),建成5个垃圾清洁池,项目总投资50000.00余元。
(四)开展募捐筹款活动。积极开展“红十字99公益日总动员”活动,争取个人捐款、腾讯配捐和企业配捐,提升红十字会互联网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增强救助实力和影响力。筹集到贫困先天疾病救助款18128.03元,用于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或肢体残疾的孩子的治疗;筹集到保山防艾骨干训练款3197.73元,用于提高留守妇女健康意识,阻断艾滋病感染等工作;组织开展“10.17国家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64830.00元。
(五)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实施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彩票公益金漭水镇漭水社区“博爱家园”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00.00元,目前全部完工,等待上级验收;在漭水社区成立了社区红十字总站,争取到37720.00元的办公设备,完善了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普及防灾减灾、自救互救、逃生避险、卫生健康等知识,增强社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博爱周和“5.12”防震减灾日活动,走上街头开展宣传;8月7日,深入漭水镇漭水社区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进社区及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参与群众达100多人;深入挂钩村开展防灾减灾专题培训,进村入户发放地震、洪涝、滑坡、泥石流等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材料,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六)开展卫生救护工作。积极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应急救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深入漭水中学、更戛中心完小等4所学校及博爱家园项目点、扶贫挂钩村开展应急救护、禁毒防艾、卫生健康宣传培训6期,发放应急救护应知应会知识宣传册2000多份,受益群众近万人。11月19日,到县森警中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受训人员65人次。
(七)开展“三献”工作。充分利用应急救护培训、5.8世界红十字日、5.12防灾减灾日和脱贫攻坚挂包帮进村入户等机会和平台,大力宣传无偿献血、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等政策法规和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献”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感,努力推动“三献”工作深入开展,传递爱心,挽救生命。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加大“三献”工作及红十字精神宣传力度,着力提升红十字品牌影响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9年,在全县组织开展了2019年造血干细胞采集入库工作,完成了80份血样采集并成功入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540167.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167.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8885.04元,增长9.9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25377.94元,增长6.35%,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3507.1元,增长25.7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540167.78元。其中:基本支出540167.78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8885.04元,增长9.9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25377.94元,增长6.35%,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3507.10元,增长25.7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0167.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885.04元,增长9.9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25377.94元,增长6.35%,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3507.10元,增长25.7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167.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8885.04元,增长9.9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25377.94元,增长6.35%,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3507.10元,增长25.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118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456.8元,2081601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465597.84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97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104.0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875.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512.00元,支出决算为12577.02元,完成预算的3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65.02元,完成预算的3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12.00元,完成预算的14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94.00元,下降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00元,下降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00元,下降3.5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65.02元,占72.08%;公务接待费支出3512.00元,占27.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65.0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65.0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1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先心病等项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2019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14944.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07.10元,增长25.7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昌宁县红十字会2019机关运行经费运行经费支出114944.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07.10元,增长25.7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66130.76元;2.公务接待3512.00元;3.工会经费4467.06元;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65.02元;5.其他交通费用317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62589.75元,其中,流动资产35004.07元,固定资产净值27585.6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081.05元,减少56.04%,减少原因为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减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2589.75 | 35004.07 | 27585.68 | 27585.6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09表(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为空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公开10表(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为空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