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12006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1-20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8年全乡参保人数达17770人,筹资标准220元/人,参保率达97.24%,其中建档立卡户1925人,计生家庭2305人,特困供养人员111人,由相关部门全额代缴。截至目前我乡医保累计报销资金1192063.69元,其中市外住院46人报销金额183160.79元,门诊报销868968.64元,湾甸卫生院住院783人报销金额566391.39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占住院比例为25.93%。为确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住院报销制度,对不符合报销手续的票据坚决予以不受理。外伤病人住院报销,严格按照规定的调查取证制度,对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病人不受理其资料。
2.做好农转城工作。截止5月31日完成符合2018年条件人员的农转城资金兑付测算上报。
3.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截止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其中小额担保10人,每人金额10万元,贷免扶补11人吗,每人金额10万元,共计金额210万元。
4.政务服务。目前有民政工作、计生卫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残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五个窗口有人员入驻并正常运行,由五名机关干部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领导进驻中心值带班制度,乡党委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坚持每个月进驻一次中心、分管领导坚持一个星期进驻一次,切实达到了督促工作,解决问题的效果。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了“12345”政府热线平台专线接入、安装热线服务平台软件及硬件设施配套、VPN账号配置等有关工作。
5.狠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残疾人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2018年湾甸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于5月1日启动,于7月30日顺利结束,8月10日完成全乡缴费数据核对和上报,8月15日完成保费上划工作。全乡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9777人,其中县财政代缴822人,自己缴费8955人,参保率为100%,收缴保费93.36万元。按照上级要求,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做到100%参保。按时申报丧葬补贴及退保,新增待遇人员系统申报。残疾人工作,截止2018年10月,全乡持有二代残疾证残疾人495人。残疾类别包括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言语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多重残疾等。做好春节残疾人慰问、2018年度残疾人数据更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
6.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县2018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动态管理的文件要求,按“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原则,7-9月对全乡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工作与贫困户建档立卡扶贫攻坚工作进行有效对接,通过乡、村、组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组织讨论、评议认定、公示、审核等程序。及时开展回头看,精准识别、精准施保再核实把关工作。调整后,农村低保规模由8月份在册288户621人动态为285户61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6户231人)。审批新增27户64人;停发30户66人,变动1户。特困供养人员由8月份在册106户111人动态为97户10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户3人)。审批新增1户1人;停发10户11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额116510.00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月保障金68600.00元。城镇低保在册由年初68户93人精准动态为31户36人(在校大学生16户16人),停发37户57人;月发放城镇低保金额14748.00元。并实现与省级民政管理系统同步。全乡1至12月总计支出低保生活补助资金260.87万元。通过精准动态管理,使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真正体现“精准识别,精准施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低保工作原则和脱贫攻坚工作民政兜底。
7.做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为患者家庭减轻经济负担。近年来,城乡低保家庭及收入较低的困难家庭因家庭成员患病住院,高额的医疗费用负担造成了家庭的贫困,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的实施,是目前继新农合之后,能减轻患者家庭经济压力最有效的途径。本着为低保和优抚患病困难家庭服务,又尽力照顾其他的患病困难家庭的原则,昌宁乡人民政府出台了2018年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全部实现一站式救助。按规定要求,我乡1-4季度共有157户住院家庭获得了住院救助,发放救助资金60.71万元,其中六类重点困难家庭户48户,发放救助资金15.25万元,非六类人员家庭救助109户,发放救助资金45.47万元,最高救助资金15000元/户。城乡医疗救助,为患者家庭减轻了经济的负担,充分发挥了救助资金的社会救助作用。
8.为临时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临时困难救助,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今年,民政办共接到临时困难救助申请198份,为了切实做好临时困难救助工作,把救助资金真正补助到最困难群众的手中,我们在接到申请后,亲自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困难程度和造成困难的原因。调查发现,大部分的家庭困难主要是由于家庭成员因病多次住院或者是因病需长期吃药打针,要照顾病人,家庭生产无劳力,造成临时性困难;另外是家中有上大学的孩子或者是两个孩子上高中,开学了无法凑齐学费造成临时困难;还有是家庭中有残疾人,劳动力不足或者是土地少收入低等原因而导致临时性生活困难;四是家庭因突发性死亡人员,事后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针对困难的原因和困难的程度,我们分类进行救助,全年共计发放临时困难救助资金23万元,最高的救助资金是5000.00元,最低的救助资金是1000元,共救助困难家庭198户,有效的为农户解决了生活临时困难的难题,帮助临时困难家庭度过了难关。
9.加强灾害防范,及时为灾民发放救灾补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每年的雨季,是灾害频繁发生的季节,为了把灾害发生降到最低,在六月份,我们联合乡安全部门,对全乡农户住房进行了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危房,要求农户在大雨或暴雨的时候随时注意安全,避免灾害发生时造成人身伤害。7至10月份,我们认真落实各村灾情,对农作物受灾和住房受灾的农户进行实地查看,今年雨量较多,灾害较重。全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户共计87户,共发放各类救灾生活补助资金120000.00元。
10.依法落实优抚政策,为复退军人“解三难”。全乡共有在册重点优抚对象154人,其中:伤残军人8人,老复员军人4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6人,参战人员69人,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57人,共发放定期补助57.6万元。今年我乡优抚工作的重点是为农村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住院难、住房难”等问题。通过走访调查落实,共为他们争取到“住房难”补助17户,发放资金40000.00元,通过民政大病救助为他们解决医疗费8600元。在1月份,调查核实新增农村六十岁以上退伍军人6人,7月份核实参战人员3人。全年共发放各类优抚补助资金62.31万元。
11.加大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救助,减轻大学生及其家庭负担。近年来,我乡考上大学的学生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有很大的一部分家庭因为供孩子上大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甚至负载累累。为了减轻大学生家庭的困难及负担,我们从2009年开始,一直开展为大学生困难家庭进行救助。今年共为5户考上大学院校的困难大学生家庭进行了临时困难救助,救助金额每户2000.00元,共计发放救助资金10000.00元。
12.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完善五保老人衣、食、住、医、葬条件。湾甸乡敬老院是全县唯一有五保老人且正常运转的乡级敬老院,目前,共有五保老人3名,管理人员3名,经费由县、乡两级负担,全年标准支出每位五保老人供养费12000.00元,还为他们缴纳了城乡医疗保险,生活有保障,各位老人衣、食、住、医、葬条件得到落实。投资260万元的敬老院改扩建主体工程建设结束,待各项工程结算验收后即可入住。
13.加强老龄事业管理工作,落实老年人生活补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好的安享晚年的生活环境,是老龄事业工作的目的。各级党委政府都在加强老龄工作。目前,全乡共有八十岁及以上高龄长寿老人300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2388人,其中非农老年人672人,农村老年人1676人,老年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的12.96%。全年落实困难老人低保(含五保)405人,涉及补助资金87090.00元,落实助医特困老人23人,涉及补助资金42100.00元。全年为328位高龄长寿老人发放高龄长寿津贴17.34万元;6人原小乡干部、原村公所干部生活补助资金1.6万元,为老干部的晚年生活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宣传发动有老年人的家庭为2011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占全乡老年人总数的80.2%。
14.加强农村困境儿童管理工作,改善孤儿生活学习条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力的流动转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增加,关注他们的生活与学习,成为了当前社会工作的一项主要工作,2018年,全乡登记在册困境儿童116人,其中留守儿童48人,已经全部录入国家管理系统平台,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基础。孤儿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加强他们的管理,落实好他们的生活学习是工作的重点。全乡共有孤儿3人,均享受国家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2600.00元,让他们的生活学习得到彻底的保障。
15.认真做好殡葬改革工作业务,积极为丧者家属申请政策补助。今年3月,全乡启动殡葬改革工作,昌宁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集中安葬”的丧葬新风尚。民政办认真做好各项统计宣传工作,积极为丧者家属办理相关政策和奖励补助。1-12月,全乡共统计死亡117人,其中,火化117人,生态安葬3人,生基安葬19人,集中安葬95人;火化率100.00%。按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计划,全乡提前1年完成100%火化率目标。帮助丧者家属申请奖励补助115人,补助资金38.4万元。殡葬改革工作,通过全乡干部的积极宣传,耐心、细致、扎实的深入工作,“移风易俗,厚养薄葬,集中安葬”的丧葬新风尚已经在全乡干部群众的心里烙上了基础印记,为下一步的深化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16.积极宣传,加快推进农村民房保险、家庭组合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农村民房保险是国家为农村家庭房屋在遭受意外造成损失时提供的财产保险,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惠民政策,由财政和民政局共同出资10元/户,为农户购买的政策性保险,2018年全乡农村民房投保户数是4122户,24552间,41220元。到9月止,共出险理赔1件,理赔金额5000.00元。农村困难群众家庭组合保险,是昌宁县人民政府为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职能,实现保险机制与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全力推进精准保障和精准扶贫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保险险种。按昌政办发〔2017〕91号文件要求,2018年我乡共完成投保缴费798份,79800.00元,是2017年投保的1.13倍。同时,通过大力宣传和入户做工作,全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完成投保共计2011份,缴费118950.00元,圆满完成80%的老年人投保意外险目标任务。
17.防震减灾工作。我乡地处地震多发板块,认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我们一项特别重大工作,是预防地震来临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或降低群众财产损失的重要保障措施。今年,我们在抓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乡村各级应急方案各项准备工作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应急处置的逃生演练工作,在学校及人口较密集的街道、村组,设置醒目的各种标识牌,加强部分应急避险场所的必要建设,提升人们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减灾的能力。在县教育局的指导帮助下,我们对学校加强了应急演练处置的要求,每月一次应急逃生演练,在湾甸初级中学还进行了一次尝试性的夜间地震应急演练,锻炼学生的夜间应急处置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80,6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0,62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增646,106.27元,增长87.96%,主要原因为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94,113.97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项目支出1,194,113.97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156,412.80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元。社保中心人员经费统一在乡政府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4,113.97元。与上年对比增160,912.80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增加拥军优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目,伤残抚恤、其他优抚资金资金量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113.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60,912.80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增加拥军优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目,伤残抚恤、其他优抚资金资金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4,113.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拥军优属18,300.00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49.00元,伤残抚恤214,000.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94,488.97元,其他优抚支出574,000.00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92,976.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49,473.03元,其中,流动资产649,473.03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124.8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124.89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