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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12005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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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制定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畜牧业发展情况,当好领导参谋;抓好本乡的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负责本乡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指导本乡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粮食产业:小春总产4595吨、大春收割1.3万亩。烤烟产业:种植烤烟12421.7亩,交售烟叶27500担,均价27.25元/公斤,实现产值3747万元。香料烟产业:种植香料烟1008亩,交售烟叶2014担,均价17.22元/公斤,实现产值225.7万元。2019年产季计划种植香料烟2000亩,交售烟叶3000担,目前,育苗工作全面完成,已落实种植面积800亩。甘蔗产业:甘蔗新植11168亩,入榨甘蔗13.35万吨,实现产值6610万元。茶叶产业:产干茶1450吨,预计干茶总产1457吨,可实现产值4371万元以上。畜牧产业:完成肉类总产6869吨;蚕桑产业:新植桑园640亩,交售蚕茧45.6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7886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4,304.8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223415.58元,增长14.41%,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新增收入223415.5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777,758.83元。其中:基本支出1,777,758.83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230323.58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新增支出230323.5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7,758.83元。与上年对比增230323.58元,增14.88%,主要原因为: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0209.6元占基本支出的95.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7549.23元占基本支出的4.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7,758.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30323.58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323.5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7,758.83元。与上年对比增230323.58元,增长14.88%。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0209.6元占基本支出的95.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7549.23元占基本支出的4.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26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06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2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2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6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9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上级部门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3711.23元,与上年对比减26034.02元,减1.69%。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办公费9633元;公务接待306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26元,水费、电费、办公手续费等日常公用开支65125.2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902227.43元,其中,流动资产472798.55元,固定资产1428428.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690.1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4620.12元,固定资产增加9930元。出租房屋面积344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02227.43

472798.55

1429428.88

1109748.48

90000


229680.4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更戛乡农业服务中心在乡党委政府、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在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全面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项目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预算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部门自评情况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