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12004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1-20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卡斯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卡斯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参与做好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还草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 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结构调整是我镇经济工作的重点,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是我镇实现农业强镇的基础措施。2018年按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源培植思路,加强产业生产管理,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严格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2.严格控制支出规模,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一是服务大局、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按照“三保”原则开展财政工作。重点保证工资发放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政党运转,保证农业、教育、科技支出按比例增长;二是按照公共财政原理,调整支出结构;三是严格支出管理,勤俭办事。起草并通过党政办班子会议决定印发了《卡斯镇财务支出票据管理规定》,规范了乡村两级财务。
3.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强化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规范预算管理,推行零基预算、总和预算、部门预算等规范化的预算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
4.加强各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严格领导签批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卡斯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卡斯财政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卡斯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2,502.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502.39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940.39元,增加24.5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卡斯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8,009.41元。其中:基本支出208,009.41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268.13元,增加24.5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卡斯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009.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268.13元,增加24.5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办公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33%,人均218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卡斯财政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卡斯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009.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268.13元,增加24.5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00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卡斯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316.75元,下降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16.75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未发生“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卡斯财政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048.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81.07元,减少3.91%,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卡斯财政所部门资产总额480,726.69元,其中,流动资产5,041.69元,固定资产475,68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137.5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325.57元,固定资产减少251,81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