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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12002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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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2.勐统镇财政所,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3.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副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4.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昌宁县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文化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农业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粮食产业增产增收。2018年粮食播种面积4.01万亩,产量1526万公斤;全镇农业支持补贴资金245.8万元,涉及9个村(社区)139个村民小组5867户农户受益,补贴面积39800亩。香料烟产业提质增效。2017-2018产季种植香料烟1.3万亩,交售烟叶40985担,实现烟农收入4891万元,实现烟叶税1076万元。甘蔗产业恢复发展。种植甘蔗4554亩,占目标任务123%,入榨3.617万吨,实现蔗农收入1627.65万元。茶叶产业巩固提升。全镇共有茶园总面积20018亩,2018年生产干茶222.8万公斤,总产值1660万元。完成标准化茶园建设1120亩,新建示范茶所2个。蚕桑产业发展壮大。2018年全镇共新植桑园1860亩,提升改造老桑园1000亩,新建小蚕共育室4座,新建地蚕养殖大棚43座4623.7平方米;实现产值583.2万元,比上年增加42%。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木本油料澳洲坚果提质增效项目3000亩,干果总产248吨,实现产值297.6万元。泡核桃保有面积达9.2万亩,干果总产2348吨,实现产值3524万元。畜牧产业势头强劲。2018年,全镇生猪出栏8.3万头,大牲畜出栏5235头,禽类出栏22.7万羽,肉类总产8331吨。

工业产业带动作用提高。始终坚持工业强镇的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主题,不断发展壮大工业经济;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工业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以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华龙、顺昌古道等本地茶叶企业,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做优茶叶品牌,打造勐统茶叶产业新亮点。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86亿元。

第三产业发展动力增强。“农特产品+互联网”线上线下发展初具规模,提升改造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拓展酒药寨、小勐统两个村点,形成物流“一站式”配送。全年实现电商交易2000万元。年内新增个体工商户162户,私营企业1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户,年末个体工商户总数达732户,私营企业总数达7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土司茶庄园建设、新城傣族和长山村苗族文化特色村建设稳步推进,为提升乡村旅游打下坚实基础。

集镇功能进一步优化。2018年,集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28平方公里、集镇人口达7000人。全年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实施集镇道路修复,集镇周边绿化、亮化、美化,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等建设项目,公厕、停车位等附属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工作有序推进集镇配套功能不断完善。

乡村面貌进一步美化。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容村貌得到美化。以单位包干集镇卫生管护为“点”、以路域环境卫生整治为“线”、以自然村为“面”、全镇一盘棋铺开为“体”打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新建公厕22座,垃圾收集房20间,排污沟13.78千米,为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有力保障。

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植树造林,完成退耕还林5000亩,森林面积增加6546.3亩,森林覆盖率达62.67%;紧盯黄标车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河流水质污染和污染源排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重点,巩固提升整治成果,防止污染反弹。全面落实河长制,实行“一河一策”,抓好大勐统河河流治理,同步推进污染防治、河道清淤、非法采砂等工作。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治理面积达1207公顷。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达三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二类标准,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全镇生态环境更加宜居。

民生保障水平全面增强。始终把解决好群众所急所盼的民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9.01%和98.18%,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553.55万元。2.4万人次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筹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403.4万元,减免建档立卡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139.93万元;1.6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412.2万;实现低保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1585人享受农村低保,其中建档立卡低保户1068人。艾滋病防治知识大众知晓率达98%以上,民生保障实现质的提升。

社会事业发展百花齐放。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深入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投资1006万元,建设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运动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教育基础设施得到大幅度改善;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243.2万元,“两免一补”惠及学生2216人。教育教学质量稳中有升,七年级综合积分全县排名第三,小升初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全县第一;加强基层卫生医疗标准化建设,中医药服务推广取得新成效;巩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完善9个农家书屋,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及送戏下乡23次,惠及群众9300余人(次),全镇电视、广播覆盖率达98%;殡葬改革工作持续推进,小勐统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火化率达98.7%。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四次经济普查等工作稳步推进。高度重视残疾人、老龄人和妇女儿童工作,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经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

社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坚持创建“平安勐统”的力度不减,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群众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统筹推进。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工作常抓不懈,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男性家族系统排查工作进入扫尾阶段,禁毒防艾工作取得新成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信访诉求渠道,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全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7起,调处率100%。着力提升村级自治能力,加强治保会建设,充分发挥综治维稳员作用,加大治安巡察力度,深入开展整治村霸、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平安创建活动,营造安定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双重机制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雪亮工程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连续六年群众“零越访”、辖区“零命案”、校园“零事故”、政法队伍“零违纪”。

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4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达90%以上。开通“12345”政府热线,完善9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构建起“以镇级为中心”,各村(社区)为连接点”的为民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体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体系。“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畅通无阻,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完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92项,全年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671件,办结率为100%。政府合同管理、法律顾问、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强化工作调度和绩效考核,加大政务督查、行政问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政府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干部作风持续改进,干事创业的信心与勇气倍增,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财政监管不断强化,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

3.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8,021,856.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21,856.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74,552.87元,增长3.22%,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69,179.37元,比上年增加3,129,696.57元,增长13.5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3,748,457.72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2,934.17元,占总支出的86.63%;项目支出3,175,523.55元,占总支出的13.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870,431.32元,减少29.36%,主要原因为:1.基本支出减4096777.45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减3955045.77元;2.项目支出减5773653.87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减5773653.8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72,934.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96,777.45元,减少16.61%,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955,045.77元,其中:印刷费减158,770.08元,邮电费减142,692.82元,维修(护)费减2,403,816.61元,专用材料费减549,190元,劳务费减669,895.95元,办公设备购置减162,096.7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75,523.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73,653.87元,减少64.52%,主要原因为:1.土地出让金项目减2,019,568.42元;2.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减4,515,252.45元;3.彩票公益金项目减285,161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656,029.42元,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525,273元,2017年第二批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项目资金支出395,060元,拨付2017年6-10月征地成本支出291,330元,下达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返还支出279,392.64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271,393.12元,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新增项目资金支出200,000元,下达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市级补助经费支出190,000元,贫困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捐赠收入)支出120,000元,下达2015年福彩公益金支出81,458元,勐统镇新庆社区农村互助养老服下达马家田村岩子脚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支出32,300元,拨付2016年7月征地成本支出25,000元,征地成本支出13,924.82元,以上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94,869.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5%。与上年对比增加3,129,696.57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48,27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9%。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14,743.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6,080,856.25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3,183,391.37元、财政事务行政运行440,406.42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730,941.48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50,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97.2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0,89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支出105,186.23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186.23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7,96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2,866.80元、伤残抚恤支出80,000.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41,000.00元、其他优抚支出347,455.60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302,374.1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85,765.9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3,76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9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森林管护30,937.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257,677.36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79,392.64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699,91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9%。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80,926.30元、其他农业支出234,966.97元、林业防灾减灾90,000.00元、其他林业支出525,273.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934,0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1,180,000.0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75,607.55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53,55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100,00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4,08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224,084.68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1,458.00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95,06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9,03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支出9,037.46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4,741.97元,支出决算为210,931.74元,完成预算的5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524.56元,完成预算的4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407.18元,完成预算的69.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3,787.66元,下降2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908.44元,下降1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879.22元,下降32.1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减幅较大,其中:国内接待费减69879.22元,减34批次48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524.56元,占30.12%;公务接待费支出147,407.18元,占69.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524.5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524.5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生产发展、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407.1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7,407.1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3,647.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52,939.82,减51.04%。主要原因为:1.印刷费减158770.08元,2.邮电费减142692.82元,3.维修(护)费减2403816.61元,4.专用材料费减549190元,5.劳务费减669895.95元,6.办公设备购置减162096.71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775,434.65元;

(2)邮电费103,930.95元;

(3)维修费738,378.95元;

(4)公务接待费147,407.18元;

(5)劳务费224,030.05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524.56元;

(7)其他交通费用,281,800.00元;

(8)办公设备购置53,537.2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资产总额31,206,242.98元,其中,流动资产24,131,527.50元,固定资产7,074,715.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11,529.6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646,215.57元,固定资产减少3,565,314.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00.00元;出租房屋175平方米,账面原值87,509.2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0,896.8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206,242.98

24,131,527.50

7,074,715.48

4,166,121.92

1,090,900.00

0

1,817,693.5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4,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4,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4,2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