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12002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1-20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翁堵镇农业技术、农业新产品、农药、化肥等有关实验、示范的应用与推广、指导、咨询、服务、培训、管理及良种繁育、植物保护等工作;二是负责翁堵镇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产品的使用管理维修、质量监督、咨询指导、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及有关培训等工作;三是负责翁堵镇畜禽防疫、检疫、治疗、疫情测报、畜牧新产品改良及药品、疫苗供应工作;四是负责有关畜牧法规、政策的宣传、指导、咨询服务及培训工作;五是负责翁堵镇水资源管理工作和水利工程建设保护、灌溉管理、污水排放、水环境治理及工程测量、小型民建施工、防汛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产业完成情况
(1)完成全镇大小春总播种面积4.38万亩,完成总产1245吨,完成县级下达任务。
(2)2019年的冬季农业生产,完成甜脆豌豆种植5200亩,比上年增2000亩;完成荷兰豆(菜豌豆)种植1000亩,比上年增800亩;引进并试种小米辣,种植220亩。
(3)完成茶叶总产360.5万公斤,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825亿元,其中农业产值1.354亿元,工业产值0.471万元。分别超额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指标0.5万公斤、0.005亿元、0.004亿元和0.001亿元;
(4)2018年全镇干毛茶平均价每公斤35.83元,鲜叶平均价每公斤4.10元,种茶户户均茶叶收入16934元,人均4411元。茶叶亩均收入1637元。
(5)2018年全镇完成标准化茶园建设3000亩,其中县级样板1500亩,县级样板涉及扁里村、明山村和阳旺田村,19个村民小组,402户农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0户931人。
(6)建成标准化茶园1500亩后,项目区年产鲜叶618吨,折合干毛茶103公斤/亩,在原亩产88公斤基础上增产15公斤,实现农业产值463.5万元,增长17%。同时,通过示范带动、保护价收购鲜叶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户发展标准化茶园3000亩,年产鲜叶3200吨,实现农业产值1350万元。直接带动茶农1941户、7958人,户均实现收入6955元,人均1696.41元。
(7)1500亩样板区发放复混肥3000袋,安插沾虫板39000片,完成投资328500元;
(8)安装太阳能杀虫灯30盏,完成投资7.08万元;
(9)配置茶树修剪机33台,完成投资4.62万元。
(10)完成县级示范茶所建设2个,分别是扁里村泰源茶叶种植合作社和明山村张志强茶所,目前已经完工,经过了镇级初验,等待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每个示范茶所享受19.8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目前已经补到企业15万元。示范茶所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0户80人,每人每年分红450元,2018年分红36000元。
(11)完成无公害茶园管理技术培训2期100人次。
(12)完成“两减一增”茶园管理技术培训2期,105人次。生物防治发放安插沾虫板25000片,涉及翁堵社区、翁兴村11个村民小组茶园1000亩,完成投资3万元。
(13)完成500亩的茶园低产改造,涉及7个村社区48个村民小组的165户茶农。
(14)成功组织了翁堵镇首届富硒杯斗茶大赛,镇域内37个茶叶加工企业79个茶样参赛,共评出绿茶类、红茶类和晒青茶类3个金奖6个银奖。分别由阳旺田大平掌张文华茶所、翁堵社区上寨张加柱茶所和坦笆山茶厂获得三个茶类金奖。
(15)完成农机购置补贴37台套,惠及6个村29户农户,补助资金14.844万元;其中智能化小烤房23座、茶叶加工机械12台、畜牧饲料机械2台。
2.土地确权工作
翁堵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全面清查整理二轮土地延包方案、台账、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档案资料,对发包方、承包方、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和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土地种类、土地变动情况和经营方式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保证每一块承包地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更、注销等工作,完善二轮土地延包关系,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对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进行编码。由镇、村、社区、组工作成员、村民代表及测绘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现场指界后,承包户或其委托人及承包地四邻指界人在地籍草图上签字确认,由专业测绘单位完成地籍草图制作。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做好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镇人民政府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翁堵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于2017年7月份启动,涉及7个村(社区)、101个村民小组3504户农户,一、二轮公示面积74295亩。截止2018年10月1日,完成农户确认签字3504户,合同签订3504户,制证7个村(社区)3504本,完成率100%。
3.产权改革工作
按照先账内、后账外的原则,对村集体经济资金、资产、债权债务进行详细的清查和登记。对村集体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进行实地丈量,全面彻底地摸清了集体所有土地、林木、荒地等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的底数以及现状,掌握了“三资”的总量、分布和效益情况。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一是在全面清查盘点的基础上,严把结果公示确认关,对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 逐笔逐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认真听取、积极答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与群众有产权纠纷的,依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群众反映漏查漏报的,认真重新核实,直至群众认可。二是成员身份认定准确把握基准日,认定后进行公示。三是资产量化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进行公示。四是股权设置科学,股权管理灵活,兼顾眼前和长远利益,股权设置办法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全镇设置个人股和家庭股。股权管理采取“量化到人、固化到户”的模式,实行“两不增、两不减”的静态管理办法。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步骤,序时推进、环环相扣,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扎实有序做好个环节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我镇已基本完成7个村(社区)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全面摸清底子,完成清产核资,完成清产核资10286.96 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07.96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0078.97万元。二是明确标准,确认成员身份,完成成员身份认定3530户,人员14578人。三是合理量化股权,明确权益份额,完成股权设置、股权量化7个村(社区),101个村民小组。召开股东大会,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108个。村级集体经济直接量化到村民小组。
(1)完成100例农产品的农残检测工作,全部检测样品合格率在97%以上;
(2)完成立桂村、阳旺田村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控培训2期次,培训110人次;支出培训费和巡查费0.83万元。
(3)完成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兑付工作,涉及7个村社区101个村民小组3059户农户,面积43000亩,兑付补贴资金265.5万元,兑付标准每亩61.74元。
(4)完成玉米种植业保险3489.5亩的保险费收缴工作,其中立桂村1000亩、立木山村1230亩、翁兴300亩、阳旺田村959.5亩,共收缴保险费5757.68元。
(5)完成七个村社区10亩以上茶叶种植大户的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全镇共有379户,分别采集了户主、所属村民小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茶园面积、种植年限的基础数据,并上传了农行,为下一步农行对我镇的茶农惠农贷款打下了基础。
(6)梳理完成了翁堵镇20至45周岁外出务工情况、全镇20至45周岁外出5516人。
(7)对全镇小二型水库以为的养殖水面进行了调查,共查明6个村13户水面养殖户,养殖面积35.2亩,水面类型为池塘,年养殖量13.5吨。
4.畜牧产业完成情况
(1)屠宰检疫
截止12月16日,对屠宰场的宰前、宰后检疫生猪3133头,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5头。检出不合格猪肝进行无害化处理84付,不合格猪肾无害化处理2对。使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对我镇按照检测比例共检测生猪68头,抽检过程中并未出现“瘦肉精”阳性结果,全部为阴性。
(2)各项工作
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实现了猪、牛、羊、禽“应免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保护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群体免疫密度达91.65%”的防控目标,完成动物群体免疫密度达90%指标考核任务。今年2月27日至3月20日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7月26日至8月30日开展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消灭了阳旺田村石城猪口蹄疫疫点,最大限度降低养殖户的经济损失。
②畜牧科技推广工作
发展良种畜禽是助推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做好良种推广工作是畜牧业发展的根本保障。2018年牛存栏11510头、出栏5210头,生猪存栏55808头、出栏71010头,山羊存栏16310只、出栏14100只,家禽存栏81800只、出栏151300只,禽蛋232吨,完成考核指标肉类总产6664吨任务,肉牛品种改良703头,生猪改良9022窝,农田种草1220亩,青贮氨化饲料5025吨,全面完成县级考核畜牧业各项指标。参与新型农民养殖班培训168人,养鸡技术培训46人,使养殖户掌握了一定的养殖基础知识。
③生猪外调大县畜禽监测工作:
完成县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畜禽监测点是明山村委会抄纸寨村民小组。
④强农惠农工作
一是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今年能繁母猪保险入保444头,目前死亡22头,经过现场勘查、做资料、报财产保险公司,已赔付13头,合计13715.00元,赔付金已全部打入一折通兑现到农户,9头正在处理。
二是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工作,全镇89614.4亩、资金224036.00元已打入一折通。
⑤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9月12日召开了全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并进行了防控知识业务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119,396.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9,396.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3,208.59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119,396.59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396.5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3,208.59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9,396.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208.59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9,232.00元占基本支出的96.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0,164.59元占基本支出的3.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396.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3,208.59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5,136.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2%。主要用于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支出及公务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2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3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60.0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900.00元,下降3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00.00元,下降37.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36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72,075.40元,其中,流动资产28,820.00元,固定资产743,255.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100.00,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400.00元,固定资产增加122,5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股所级事业单位,暂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保障足额的基本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使用。维护好生态平衡,做到既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又获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形成生态经济效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1,119,396.59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447,012.61元的77.36%;部门决算支出1,119,396.59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447,012.61元的77.36%。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翁堵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翁堵镇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6.前期准备:(1)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2)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3)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7.组织实施:(1)财务人员在业务科室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2)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和质量做出评判。(4)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5)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8.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经过对财务资料、统计数据等有关资料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9.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10.绩效自评结果应用:(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11.主要经验及做法: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实施时间短,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请经验丰富的人员适当予以现场指导。下一步将专门针对翁堵镇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