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12002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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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社会管理职能。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
二是发展经济职能。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镇自身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但是,乡镇政府参与经济应由强迫农民种这种那的“直接型”转向提供各种“软服务”的“间接型”。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是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乡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四是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此外,乡镇政府还应在打造“信用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上下功夫。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群策群力,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1)保障有力,扶贫责任落实。全面压实镇村组各级干部责任,成立由县长担任指挥长,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的镇级脱贫攻坚指挥部;7个由挂村领导担任作战室主任,驻村工作队队长或负责人、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副主任的村级作战室,统筹协调指挥全镇脱贫攻坚补短板各项工作,实行挂图销号作战,科级领导、镇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挂包帮扶责任人5支队伍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针对13块短板制定1个镇级总方案、13个子方案,严格执行周分析、短板月销号和分级报告制度,镇级指挥部每周听取一次7个村级作战室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同时听取班子成员各自负责的“补短板”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提交指挥部研究决定,并形成本周工作计划,经过层层压实责任,全镇摸排出的住房保障、饮水、道路交通、电视机等13项短板得到补齐。
(2)内外发力,扶贫成效明显。数据指标上,全镇综合贫困发生率由2017年末10.4%下降至1.96%,2018年脱贫340户1239人。生活质量上,适龄儿童有学上、剩余劳动力能转移就业、养老有保障,出行条件日新月异,看病就医不再困难,家庭收入逐年提高,群众需求已逐渐由吃穿不愁向吃好穿好转变,住房已全部安全稳固,生命财产安全得到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上,新建污水收集管4.5千米,安装污水处理设备4套,新建垃圾热电解站2座,购置垃圾车3辆,垃圾箱45个,垃圾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全镇路域环境、村庄环境、庭院环境、个人卫生大幅提升。
2.稳扎稳打,发展产业夯实经济基础
(1)供需促转,主导农业规模化进程加快。产业投入力度不减。实施扁里、明山、阳旺田3个村标准化茶园建设1500亩,受益农户402户,投资40万元新建标准化茶所2家,辐射带动农户20户。完成木本油料澳洲坚果产业发展造林补贴项目850亩,坚果抚育1000亩,核桃抚育3000亩;投资70万元,建成机耕道路14公里;投资50万元,新架设明山村大明山片区管道2.3千米。产业效益不断提升。全镇大小春播种面积4.3万亩,实现粮食总产1.2万吨,肉类总产0.6万吨;发展甜脆豌豆5200亩,比上年增2000亩,完成荷兰豆(菜豌豆)种植1000亩,比上年增800亩;引进并试种小米辣220亩,种植烤烟5367亩,完成收购1.2万担,群众收入稳步提高;实现干茶总产365吨,总产值1.85亿元,其中农业产值1.35亿元,工业产值0.5亿元。
(2)与时俱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建成大明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1个,建成明山村大明湖活动广场1个、瓦窑村民小组道路硬化0.8公里、安装路灯70盏,及排水排污沟管等附属设施,乡村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成功组织开展2018年“乐动金秋”活动,翁堵乡村旅游知名度逐步提高;完成杞木林茶园生产道路硬化1.5公里;完成“醉美翁堵”摄影大赛,参赛选手44人,参赛作品391幅,翁堵人文景观在全县范围内得到宣传推广。
3.全心全意,社会民生得到稳步发展
(1)抓实投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2亿元。投资82.56万元,实施全镇7个村(社区)355户人饮安全提升巩固工程;完成翁堵镇集镇开发场地平整;开工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2800平方米,集镇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完成中心完小、中心幼儿园、翁堵中学、扁里完小、翁兴完小扩建,立桂完小、明山完小新建,义务教育设施得到全面提升;完成镇中心敬老院主体建设,目前已成立机构并完成法人注册。
(2)抓实保障,重点民生得以解决。全年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65.5万元,财政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180元新农合7861人,资金总额141.5万元,办理医疗费用报销52人次,特慢病就诊卡办理226人次,申办到龄人员领取养老金161人,办理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费112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合率达98.99%。
(3)抓实责任,社会治理更加完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良好形势继续稳固,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抓实森林防火,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村霸治理工作,共查处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36起,交通违法1174起,重点违法211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进一步加大,调解各类民事纠纷88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大力开展“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圆满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4)抓实统筹,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持续深化,2018年全镇亡故人员火化率达100%;完成7个村(社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启动;高位推进全镇9条河流20座库塘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全力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持续巩固“两违”拆除成果,认真开展大棚房治理工作,防震减灾、武装、民族宗教、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4.再接再厉,自身建设不断优化
牢固树立“强素质、提形象”的理念,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认真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1件,办复率达100%。深入推行政府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制定出台《翁堵镇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翁堵镇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会议庆典等经费支出,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村级财务审计和反腐工作力度,机关作风和服务效能持续改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2018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41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合计17,332,235.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32,235.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60,390.3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会议庆典等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支出合计22,685,266.62元。其中:基本支出9,397,379.81元,占总支出的41.43%;项目支出13,287,886.81元,占总支出的58.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29,632.76元,主要原因2018年度历年项目结余资金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翁堵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97,379.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57,399.05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会议庆典等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86,428.08元占基本支出的75.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310,951.73元占基本支出的24.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翁堵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87,886.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87,031.81元,主要原因历年项目结余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扁里村直过民族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支出增加133,264.00元;2018年外贷项目管理经费支出增加849,999.98元;2018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出增加80,000.00元;2018年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增加5,187.35元;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增加1,000,000.00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增加793,901.48元;翁堵镇树木移栽、道路清塌方建设项目支出增加330,390.00元;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增加25,560.00元;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增加256,784.00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资金支出增加4,880,000.00元;下达易地搬迁资金(新增债券资金)支出增加830,000.00元;农开办事业费支出增加40,000.00元;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增加147,000.00元;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减少1,578,4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减少120,525.00元;群测群防员市级补助支出减少26,130.00元;2017年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支出减少100,000.00元;老龄事务项目支出减少360,000.00元;农村敬老院项目支出减少5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翁堵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26,365.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1%。与上年对比增加1,988,731.28,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项目结余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35,06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9,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联防队员工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提案相关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42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文化建设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5,89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及民政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2,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森林管护工作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0,3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国土规划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977,37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0%。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部门、村级人员及运转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4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翁堵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9,100.00元,支出决算为349,301.10元,完成预算的8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793.54元,完成预算的8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4,507.56元,完成预算的86.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409,411.79元减少60,110.69元,下降1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54.25元,下降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856.44元,下降21.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793.54元,占38.59%;公务接待费支出214,507.56元,占61.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793.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793.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本年度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4,507.5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4,507.5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公务活动,与我镇有业务往来需要接待的相关单位人员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翁堵镇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0,951.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51,986.21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会议庆典等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族补助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翁堵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1,624,573.61元,其中,流动资产7,638,257.72元,固定资产3,986,315.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75,814.2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494,614.27元,固定资产减少81,2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9,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6,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6,9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工作设备采购及涉农项目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翁堵镇翁兴村委会翁兴自然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
(2)预算安排资金:项目预算总投资67.47万元,其中:申请省级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40万元,占筹资总额的59%;自筹资金27.47万元,占筹资总额的41%, 实际到位资金40万元。
(3)建设内容:建活动用房220平方米,活动场及道路硬化240平方米,活动场所铁艺栏杆90m,大门2樘,厨房30平方米,图书架购置6组,图书购置2000册,电视购置1台,会议桌凳购置1套,老年人活动设施5套,寄存柜1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情况: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
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自评小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通过数据填报、实地调研等方法收集相关评价数据。进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按时上报。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预算总投资67.47万元,其中:申请省级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4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0万元;自筹资金27.47万元还未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申请省级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4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0万元,已经全部完成支付;自筹资金27.47万元还未到位,待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2017年云南省财政厅综合与研究处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申报的通知》中明确将“乡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与维护、乡村学校体育运动设施建设与维护、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列为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主要资助的项目。项目属社会公益性投资项目,符合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项目。
为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成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小组,在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建设资金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财务审批、使用和报账制度,杜绝挤占、挪用。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及资金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资金的检查和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11月至12月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领导;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实施方案;资金筹措、落实自筹资金;落实施工单位等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进行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进行活动用房装修工程、附属工程及设备购进安装。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建设,新增活动用房及相关文体活动设施,可为翁兴村委会翁兴自然村村民提供休闲娱乐活动场所,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及生活互助等活动提供保障。使文化活动场所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经济效益与城乡一体化相一致,社会效益与村庄治理相一致,生态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相一致。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设乡村文化活动场所有助于农村群众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丰富文化生活,深受农民群众的喜爱,群众认可度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项目自筹资金27.47万元还未到位。
措施:尽快落实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
自项目实施以来,翁堵镇人民政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迅速行动,压实责任,主动作为,积极整合资金资源、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雨季长工期短等不利因素,创造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努力完成建设任务,受到基层党员群众普遍欢迎和认可。因此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通过翁兴村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完善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农村文化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文化权益,符合项目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要求。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翁堵镇成立了“2017年云南省彩票公益金项目工程领导小组”,对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实施、统一管理。一是形成有力的保障机制;二是压实责任、主动担当;三是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把质量关;四是加强督查,全程监督。
问题:一是文体活动场所缺乏,农民群众对文化体育事业需求大,由于受地理环境、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当地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不足,文体活动场所缺乏,常规性有组织的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农民群众对项目资金的承受力较低,建设资金不足全村农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农业,农民人均收入普遍偏低,年均纯收入仍然远低于城镇居民,对项目建设资金的承受力较低,虽然乡镇有关部门筹集到了部分资金,但尚有大部分缺口,急需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帮助扶持。
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各类资金。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昌宁县翁堵镇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机构设置情况。昌宁县翁堵镇党委、人民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另外,设置3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昌宁县翁堵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昌宁县翁堵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昌宁县翁堵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②2018年度人员概况。昌宁县翁堵镇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党政领导职数11名: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不含兼职派出所所长)、武装部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5个党政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职务按有关规定配备。昌宁县翁堵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昌宁县翁堵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昌宁县翁堵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厅机关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以下主要绩效目标:
①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互制约、互为因果关系。生态效益的好坏,直接涉及到全局和长期的经济效益。维护好生态平衡,做到既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又获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形成生态经济效益。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价,进行可行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开始项目,以求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②通过商品和劳动的对外交换所取得的社会劳动节约,以尽可能少的劳动耗费取得尽量多的经营成果,或是以同等的劳动耗费取得更多的经营成果。
③财政保障足额的基本支出
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使用。
⑤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及控制行政成本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制定行政成本控制目标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按差旅费规定的级别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会议不安排宴请。公务接待不上烟酒和高档菜肴,不喝高档酒。
⑥党政机关要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带头厉行节约,加大经费减支力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继续做好深化财政改革有关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管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
⑦严格执行行政成本管制制度和厉行节约成本的规定,加强了公务差旅费、会务费的管理,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成本的增加。上年,该项目支出实现零增长,有效控制了成本的增长。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我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及货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部门预算批复收支情况: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昌财预[2018]07号),县财政局2018年批复给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总收入7,013,817.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3,817.23元,本级财政预算总支出7,013,817.23元,其中:基本支出7,013,817.23元。
②2018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5,741,682.84元,其中,财政拨款17,332,235.62元,上年结转和结余8,409,447.22元。2018年决算本年支出合计25,741,682.84元,其中,基本支出9,397,379.81元,项目支出13,287,886.81元,加上年末结转和结余3,056,416.22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翁堵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翁堵镇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投入情况(15分);过程情况(30分);产出情况(30分);效果情况(25分)。
二级指标:目标设定(7分),预算配置(8分);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职责履行(30分);履职效益(25分)。
三级指标: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绩效目标明确性(4分);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预算完成率(4分),预算调整率(2分),支付进度率(5分),结余结转率(4分);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数据完善性(4分);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完成及时率(10分),质量达标率(10分),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经济效益(6分),社会效益(6分),生态效益(6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7分)。
①投入情况分析(15分)
A.目标设定(7分)
a.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指标解释: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指标说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得分:3分
b.绩效目标明确性(4分)
指标解释: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指标说明: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得分:4分
B.预算配置(8分)
a.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
指标解释: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指标说明: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2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得分:2分
b.“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
指标解释: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指标说明:“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得分:3分
c.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指标解释: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指标说明: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得分:2分,(扣分原因重点项目安排率为70%左右)
②过程情况分析(30分)
A.预算执行(15分)
a. 预算完成率(4分)
指标解释: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指标说明: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得分:4分
b.预算调整率(2分)
指标解释: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指标说明: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得分:1分(扣分原因:涉及预算调整)
c.支付进度率(5分)
指标解释: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指标说明: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2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3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
得分:4分(扣分原因:完成年终进度,按季度预算执行数有差距)
d.结余结转率(4分)
指标解释: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指标说明: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得分:2分(扣分原因:2018年结余结转率控制率较高)
B.预算管理(12分)
a.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指标解释: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指标说明: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分。
得分:3分
b.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指标解释: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指标说明: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1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
得分:5分
c.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数据完善性(4分)
指标解释: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指标说明: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5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得分:4分
C.资产管理(3分)
a.管理制度健全性:
指标解释: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指标说明: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得分:1分
b.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
指标解释: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指标说明: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2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2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2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2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2分。
得分:1分
c.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
指标解释: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指标说明: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得分:1分
③产出情况分析(30分)
A.职责履行(30分)
a.完成及时率(10分)
指标解释: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2.5分
得分:9分(扣分原因:部分项目因为客观原因未能按月及时完成)
b.质量达标率(10分)
指标解释: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10分
得分:9分(扣分原因:因业务水平及其他原因部分工作完成质量还需要提高)
c.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
指标解释: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指标说明: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得分:10分
④效果情况分析(25分)
A.履职效益(25分)
a.经济效益(6分)
指标解释: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指标说明: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1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得分:6分
b.社会效益(5分)
指标解释: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指标说明: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得分:5分
c.生态效益(6分)
指标解释: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指标说明: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得分:6分
d.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7分)
指标解释: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指标说明: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7分)
得分:6分(扣分原因:社会公众满意率还有提升的空间)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组织实施:财务人员在业务科室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和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财务资料、统计数据等有关资料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实施时间短,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请经验丰富的人员适当予以现场指导。下一步将专门针对翁堵镇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翁堵镇人民政府2018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