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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120016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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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温泉镇财政所,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征收管理,合理控制支出,强化财务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财政监督,净化财经环境,较好地支持和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1、财政收支运行情况:2018年温泉镇完成本级预算收入8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800万元的100%,按税种分类:增值税154万元,企业所得税1万元,个人所得税9万元,资源税7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2万元,房产税24万元,印花税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2万元,土地增值税5万元,车船税20万元,耕地占用税11万元,契税11万元,烟叶税333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万元。

本年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万元,体制补助190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29万元,收入合计56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0万元,上解支出3917万元,支出合计5607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兑现各类惠农资金142.59万元,其中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56万元、优抚定补96.99元、临时救助金22.06万元、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8.58万元,付2018年政策性住房保险2.4万元,使各项强农慧民政策得以落实。在兑现各种补贴款的过程中,坚持高标准,补贴兑现做到“四到位”、“六不准”,农民群众较为满意,群众幸福指数逐步提升。

3.规范报账体制。规范公务接待报账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根据《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昌办发〔2015〕1号)、《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昌办发〔2017〕148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昌财发〔2017〕226号)、《大田坝镇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大发〔2017〕69号)等文件要求,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相关事宜。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均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审批、报销。

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昌宁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昌政办发〔2017〕149号)的要求,不断加强大田坝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范报账制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财政资金涉及方方面面,为使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作用,今年我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益最大化。

5、积极开展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查清查实我镇固定资产现状,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全镇机关单位等从实物管理的角度对各自单位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并与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对,确定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资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71,532.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1,532.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49250.68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96,739.01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739.0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79473.9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6,739.01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79473.9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739.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179473.9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提高。(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9,22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人员增资及机构运转;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7,5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00元,支出决算为8,195.5元,完成预算的98.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95.5元,完成预算的98.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3.5元,下降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5元,下降1.4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195.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95.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195.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257.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98.22元,增长6.15%,主要原因分析工会经费纳入了2018年决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218.57元、水费600元、电费1991.43元、邮电费7513元、差旅费7797元、维护维修费1700元、会议费3444元、培训费5122.33元、公务接待费8195.5元、劳务费16600元、工会经费95476.98元、其他交通费用3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59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资产总额366,314.96元,其中,流动资产20,881.46元,固定资产345,43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355922.8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3620.88元,固定资产增加66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366314.96


20881.46

345433.5

212700



132733.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