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12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1-20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和改造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去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决战贫困、铲除穷根”为目标,脱贫攻坚持续发力。紧紧围绕2018年脱贫退出总目标,紧扣“两不愁三保障”,以实施“三个百日大会战”为抓手,严格对照贫困村出列10项及贫困人口退出7项指标,统筹全乡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全面完成以收入保障、住房保障、饮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认可度为重点的14项短板补齐工作。4个市级、8个县级单位包村、84名科级领导包组、525名市县乡干部包户扎实开展“三深入”工作;10支驻村扶贫工作队、50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全面下沉开展驻点扶贫,营造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浓郁氛围。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面建成,425户170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86户1560人,同步搬迁户39户145人),插花安置12户49人顺利搬迁入住;投资2519.5万元,完成365户危房改造、2091户人居环境提升。全乡脱贫攻坚工作顺利通过县级自评、市级初审及省级脱贫成效考核,岔河、庆美、子堂、金宝、比此、谷满、羊街、从岗8个深度贫困村实现精准退出。2018年,全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03户7068人,脱贫退出1685户6744人,目前未脱贫人口118户324人,综合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末的35.92%下降至2018年末的2.31%。
以“产业转型、结构优化”为抓手,群众收入持续增加。年内完成粮食总产12003吨、产值3000万元;种植烤烟15926亩,收购烟叶3.5万担、实现产值5419.75万元,税收1192.35万元;稳定泡核桃种植面积19万亩、实现泡核桃年产量9665吨、产值6200万元;完成肉类总产6528吨、实现畜牧业产值6387.09万元,新建岔河村彝岭生猪养殖场1个,扶持生猪养殖示范户41户,完成圈舍建设1942.11平方米,畜牧养殖逐步由散、小、弱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新植澳洲坚果2910亩,改良4000亩,抚育管理10900亩;新植红豆杉535.5亩、抚育管理红豆杉2897亩;种植红花6000亩,重楼150亩、花椒600亩、魔芋700亩、皂荚树870亩;新植巨菌草2000亩,累计种植面积达8000亩,“以草养畜、以畜促林”的循环经济模式逐步形成。通过“合作社(公司)+农户+基地”的运作方式,积极搭建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23个,吸纳农户3355人,带动群众增收8.85万元以上。
以“夯实基础、增强后劲”为方向,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全乡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改善。交通上,整县、整乡、整村推进项目顺利通过县级初验。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项目硬化村组道路10公里,移民后扶项目硬化村组道路2公里。浦发行基金项目建设全面完工,硬化从岗至羊街、谷满至上依等9条道路55.6公里。国开道路、环保等建设项目正在协调扫尾,完成比此福三至谷满元星公路、金宝至高月公路等38.5公里水泥路面硬化,米路桥、金宝河桥建成投入使用。实施庆美村交通补短板项目硬化砂石路面10公里、乡村道路修复及交通生命防护工程88.5公里。黑马、珠街、从岗3个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千亿斤增粮,珠街村交通补短板等工程有序推进。水利上,投资5562.77万元,实施国开、浦发行水利项目18件,小流域治理项目2件,架设供水管道299.02公里,新建蓄水池105座,总容量4991立方米;投资1227.81万元,实施水利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0件,受益群众1776户7103人;投资220万元,实施金宝、黑马、子堂、比此黑惠江提水项目水质净化工程;投资1148.54万元,实施比此凹山洪沟治理工程,解决比此、谷满两个村2103人居住安全隐患、1784亩耕地得到有效保护。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供水工程、子堂烟草管网工程、芭蕉林水塘项目全面完工投入使用,纸厂河水库、庆美大浪坝水塘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电力上,完成从岗茶家、庆美小村、比此福六等6处台变分负荷及增容改造工程,10个村(社区)全部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133个村民小组电压由原来的220伏提升为380伏,用电质量有效改善。
以“扮靓集镇、提高质量”为理念,集镇面貌持续提升。加大集镇配套设施建设力度,集镇活力进一步提升。从岗集镇农贸市场投资190.55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新扩容街道绿化美化亮化全面完工,集镇排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全面完成;“门前三包”“垃圾清运”等制度规范执行,环境卫生、街容街貌、交通秩序和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新增餐饮、住宿、物流、商贸等服务单位16个,集镇贸易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敬老院建成并完成法人注册、中心幼儿园竣工并投入使用,从岗集镇东坡面滑坡点治理工程顺利通过县级初验;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有序出让国有土地9宗,加快违法用地治理力度,集镇颜值与功能全面提升,澜沧江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初具雏形。
以“创新驱动、经济转型”为根本,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年内完成10个村(社区)133个村民小组3618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率100%,调处各类土地矛盾纠纷27件35人,乡村两级档案材料实现规范化管理;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强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摸排调查3955户17380人,完成资格认定3599户13789人;清产核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6402.99万元,村民小组资产22868万元;折股量化村级资产822.86万元,组级资产486万元;在全乡成立村组两级经济股份合作社143个,设置股权份额31382份,“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监管有力”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启动实施。殡葬改革力度不减,全乡死亡人口110人,火化率达100%。持续“转观念、除陋习”,严格贯彻落实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要求,倡导理性人情消费,提倡健康文明的社交礼仪,全乡党员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勤俭节约、廉洁办事的乡村新风逐渐形成。
以“标本兼治、注重长效”为基调,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完成退耕还林4500亩、公益林管护7.06万亩、天然林管护10.24万亩、绿化荒山义务植树5万多株,查处乱砍滥伐、开荒放牧、违规用火等各类林政案件31起,完成疑似林地图斑核查整改110个;新聘生态护林员25名,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力,31万亩林地得到有效管护,森林覆盖率达69.39%,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成果有效巩固。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开展巡河行动7次、卫生综合整治12次;实施黑惠江水系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2件、黑惠江沿岸环保项目27件。全面开展以“五洁五净”为目标的农村居住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新建公厕6个、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600个,群众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全面实施以“安全、畅通、清洁”为重点的村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完善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新聘保洁员57名,村庄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全面推进以“两违”治理、村庄垃圾整治、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美化、村庄老旧危房拆除为重点的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年内继续保持“两违”建筑零增量,农村柴草乱堆、垃圾乱倒、脏水乱泼、畜禽乱跑等现象有效遏制,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岔河、子堂、比此、金宝、羊街被评为2018年度云南省卫生村。
以“民族传承、多元发展”为指导,文化建设持续发展。充分利用积淀深厚的民族文化资源,不断提升文化硬件配置和软实力,营造浓郁的地方民族文化氛围。年内珠街唢呐队5名成员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唢呐队队长张正祥成功申报为首批“茶乡文化名家”;金宝、岔河、谷满3个村被评为第二届昌宁县文明村镇;金宝村银宝自然村被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整合项目资金200万元,实施黑马、子堂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黑惠江码头彝族特色文化体验休闲园建设项目已列入全县重点招商项目盘子;坚持将优秀民族文化融入乡村文明建设,集镇建筑、户外广告牌体现彝族文化特色,街面路灯蕴藏彝族火把元素,墙体彩绘体现彝族文化韵味;唢呐吹奏、打歌表演等民族本土歌舞得到有效弘扬;传统手工艺品、民族刺绣、民族服装等文化资源得到有效输出,民族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
以“改善民生、为民谋利”为宗旨,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加大教育领域投入力度,发放各类中小学生补助资金220.68万元,整合资金2269万元,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教育教学设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毛入学率129.78%,各年级学业综合评价和水平考试综合排名均超全县平均水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13624人,参保率97.75%,筹资245.23万元,享受报销878.26万元,受益74763人次;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建设持续推进,投资100万元,完成岔河村卫生室新建和珠街村卫生室提升改造;投资15.6万元,完成对谷满、比此、子堂等7个村标准化卫生室提升改造和设备配置,21名村医全部配齐,乡村医生配备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均达100%。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落实,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68个,其中聘用就业扶贫信息员10人、保洁员57人、河道管理员1人,开展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2080人次、转移劳动力1658人,实现务工收入4021.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8699人,参保率99.05%,收取保费62.29万元,兑付保金294.47万元;发放退耕还林等林政补助658万元、惠农补贴363.9万元、计划生育奖励资金59.07万元、民政救助资金19.74万元。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全年共立刑事案件7起、破案3起;查处行政案件19起,同比减少9起;依法打击永平县恶势力犯罪团伙1件6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1047起;信访维稳及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进,以案定补工作有效落实,全年受理信访案件82件93人,化解78件,化解率95.12%;受理人民调解案件73件,调处成功73件,调处率100%,兑付“以案定补”专项经费8600元,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同时,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意识稳步提升。
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为总揽,政府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坚决贯彻乡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乡人大及其主席团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提请乡党委审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3件,办复率为100%。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真抓好政府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公务支出实现“零增长”。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机关单位、窗口单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联系群众更加紧密。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抓实“七五”普法实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政府法律顾问1名,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
3、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民政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712,992.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12,992.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743,384.17元,下降30.73%,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减少182,686.16元,财政实行厉行节约政策,降低日常经费。
2、农林水支出收入减少5,810,769.75元,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3、其他支出收入减少1,420,000元,公益性基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3,596,216.85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1,243.81元,占总支出的53.32%;项目支出11,014,973.04元,占总支出的46.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600,707.11元,减少19.18%。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日常运行经费支出,扶贫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81,243.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1,291.65元,减少13.4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低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86%,人均140,897.4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14%,人均27,288.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14,973.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39,415.46元,减少24.83%。主要原因是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54,216.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16,923.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62,707.11元,减少15.55%,主要原因分析日常运转经费和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31,96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105,756.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547,563.48元、财政事务支出234,755.71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27,534.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30,893.00元、组织事务支出190,235.00元、宣传事务支出95,229.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举办文化相关活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1,46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抚恤及灾害补助的社会民生保障支出,和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补助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0,36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天然林护林员生活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57,09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一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2.农林水(类)支出9,031,92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1%。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工资、公益林护林员生活补助、林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扶贫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5,94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0,000元,支出决算为385,174.99元,完成预算的6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6,671.99元,完成预算的67.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503.00元,完成预算的64.8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47,080.07元,下降47.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2,680.07元,下降4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400.00元,下降50.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维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671.99元,占56.25%;公务接待费支出168,503.00元,占43.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671.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6,671.9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为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50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8,5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乡村干部的会议发生接待支出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5,974.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25,687.97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行政性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部门日常运行的各项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资产总额33,110,404.27元,其中,流动资产27,624,747.98元,固定资产5,485,656.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89,338.6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089,338.61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2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2,821.6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3110404.27 | 27624747.98 | 5485656.29 | 1482993.49 | 1109505 | 2893157.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9,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9,9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项目三:……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3)自评组织过程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过程情况分析
(3)产出情况分析
(4)效果情况分析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