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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11903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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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漭水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漭水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正确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理财,廉洁从政;二是负责编制本级财政综合预算(草案)、决算,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确保全年财力收支平衡;三是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级财政收入和支出,配合国、地税部门抓好税源调查及日常税收征管,完成年度收支任务;四是加强各类财政补贴资金的资料受理、核实、管理、发放工作;积极推行各项涉农补贴、补助通过“一卡通”管理模式发放;负责承担其他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五是负责管理本级范围内的各类预算资金、非税收入和部门直拨专项资金、征地和拆迁补偿等专项资金,负责做好本级国有、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监督管理工作;六是负责做好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财务工作,包括会计核算、政策法规学习、核算技能培训、计算机应用等;七是协助办理好政府集中采购事项等工作,负债乡镇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八是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规定,原则上不得再新添政府性债务,严禁增加村级债务,提高乡镇财政的安全保障能力;九是负责做好乡镇政府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调整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十是负责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征收管理,合理控制支出,强化财务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财政监督,净化财经环境,较好地支持和促进我乡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1、财政收支运行情况:2018年漭水镇完成本级预算收入24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40万元的100%,按税种分类:增值税95万元,企业所得税13万元,个人所得税11万元,资源税1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万元,房产税8万元,印花税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万元,土地增值税8万元,车船税21万元,耕地占用税6万,契税1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万元。

本年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83万元,收入合计55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2万元,上解支出4261万元,支出合计5523。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私人建房涉税征管情况。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挖掘增收潜力,认真做好私人建房税代征工作,2018年共清收(代征)私人建房税35.34万元。

3、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严格按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工作流程,积极做好资金兑付工作,做到补贴基础信息真实完整,补贴发放对象符合条件,补贴补助标准符合政策规定,凡具备条件的支农、惠农资金全部采用“一折(卡)通”发放,方便群众的同时确保了资金安全。2018年,我镇兑付惠农资金共计637.65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87.20万元、草原生态补贴64.5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89.15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57.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00万元、天然林补助131.80万元。

4、根据财政票据使用及管理的规定和县财政局综合股的工作要求,对我所领用的财政票据进行清理、登记、核销。年内2次清理财政票据,所涉及财政票据能按使用范围和资金性质使用、核销,年内无严重违规使用和丢失财政票据的情况。

5.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要求按时推进预决算信息网络公开,不断扩大预算公开范围。严格执行乡机关乡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事务性支出的审核报销程序,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6.按时按质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漭水镇财政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351,930.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930.6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漭水镇财政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451,930.67元。其中:基本支出451,930.6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漭水镇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930.6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漭水镇财政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930.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79458.00对比增加72472.67元,主要原因分析:年终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1,93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保障漭水镇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5元,完成预算的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35元,完成预算的5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425元,下降84.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25元,84.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3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3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财务相关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119.67元,与上年134950.00元对比增加36169.67元,主要原因分析。

(1)接待费减少15425.00元

(2)财政所房屋修缮资金增加43700.00元

(3)办公经费资金7800.00元

2、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办公费45502.26元, 电费201.12元,邮电费1547.39元,差旅费2050.00元,维修费91403.9元,手续费480.00元,公务接待费2935.00元,其他交通费27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漭水镇财政所部门资产总额489,163.51元,其中,流动资产164.51元,固定资产488,99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95,731.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1,470.9元,固定资产增加15,73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财政所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

漭水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积极培植税源,壮大财源基础。紧紧围绕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坚持稳中求进保增长,积极培育壮大税源。积极对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巩固和扩大招商成果,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增值增效。

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入稳步增长。一是财税部门通力配合,及时分析税源结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具体,确保年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和财税政策变化,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加强重点税源监管,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加强财税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入分析经济、财政、税收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健全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体系,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协调稳定增长。

强化统筹兼顾,着力保障民生。一是坚持“工资第一、民生优先、稳定至上”,积极克服经济增速放缓和财政增支因素影响,努力增加收入,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切实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继续加大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等投入力度,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均等化发展。三是全面完善惠农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四是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对五保户、孤儿、城乡低保户和抚恤对象等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力度。

提升财政管理,增强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财政各项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好财政工作的主动权,积极为镇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管好家,理好财。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财政队伍作风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勤俭节约、克己奉公、遵纪守法,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水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满足新需要,努力建设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经受得住各种考验、具有财政大家庭观念、办事效率高的干部队伍。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51,930.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930.6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漭水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51,930.67元。其中:基本支出451,930.6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镇级财政政策如《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我单位严格按照县级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7项分别是投入中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中的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中的职责履行;效果中的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20项,分别为

1、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4、“三公经费”: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5、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2018年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6、严格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7、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8、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9、管理制度健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

10、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1、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2、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3、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14、完成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5、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6、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17、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8、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9、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对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报送要求,对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账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2.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4)效果情况分析

1.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入稳步增长。一是拓宽增收渠道,积极培育税源,扶持烤烟、香料烟等优势产业发展,实现烟叶税796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40%。二是完善财税运行形势分析会制度,密切跟踪税收收入的即时动态,及时研究解决财税相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税种的监管,突出抓好均衡入库,全面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监管,规范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督促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2.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的收支监管,增强政府调控财政资金的力度;不定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建立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切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3.提升财政管理,增强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财政各项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