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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11902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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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农业产业

(一)超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2018年,计划种植粮食面积4.16万亩,完成4.17万亩,全年大小春粮食总产达1340万公斤,占计划的101%,同比增2..3万公斤,增合0.17%。其中大春粮食总产达1009万公斤,同比增1.6万公斤,增合0.17%。完成小春粮食作物种植1.77万亩,占计划100%;小春粮食总产331万公斤,占计划的100%,。

(二)蔬菜产业

全镇完成冬早蔬菜0.41万亩,产量0.8万吨,产值630万元,蔬菜产业成为农民现金收入有效增加的又一项新兴产业。

(三)茶叶产业

全年茶叶产业实现两增两减,一是产量增,生产干茶77万公斤,占计划的100%,二是产值增,完成茶叶农业总产值2950万元,同比增200万元,;三是鲜叶价格减,鲜叶平均价5元/公斤,同比增0.5元/公斤,;四是农民收入减,农民茶叶鲜叶收入1465万元,同比增3.3万元。完成标准茶园建设20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低改茶园建设20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县级标准化茶园建设200亩。

(四)农业科技推广

一是农业中心站抽派3名科技人员进驻到英韬村,里文村、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入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推广杂交包谷0.6万亩,杂交稻0.1万亩,推广水稻旱育秧大田移栽0.1万亩,举办粮食高产创建样板0.12万亩,其中水田0.02万亩,包谷0.1万亩。

二是以水改旱、地膜玉米、间套种栽培、扩大晚秋作物种植面积为重点,增加作物产出批次,完成大春间套种0.6万亩,粮粮套种1万亩,粮经(新植甘蔗套种玉米、新植低改茶园套种玉米)0.04万亩。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全镇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资金256.9万元,为确保大灾之年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2、完成“两杂”种子推广3万公斤,完成水稻旱育秧大田移栽0.69万亩,包谷种植1.4万亩。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万亩。

3、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150例,其中茶叶50例。完成全镇薇甘菊防控监测工作,灭除薇甘菊2处1.1亩。

(五)农机服务

农机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完成农机购置补贴76户79台14.02万元,完成机械耕耙4.2万亩,年检农机140台,安全率达100%;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450多份,与机手签订《安全责任书》260份,召开农机安全会议1次,受教育机手250多人次,农机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六)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全面完成鸡飞镇全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全镇共确权颁证15.48万亩;

2、全面完成鸡飞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3、共实施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5个,总投资370多万元,顺利通过县级验收。

畜牧业生产

(一)圆满完成全年畜牧生产各项指标

今年全镇生猪存栏56530头,同比增0.21%,出栏75124头,同比增长0.42%;大牲畜存栏16911头,同比增长1.12%,其中:牛存栏16718头,同比增1.23%,新增奶水牛母畜存栏103头,新增肉牛母畜存栏136头,出栏6884头,同比增,0.18%,其中:肉牛6816头,同比增长0.06%,;山羊存栏15827只,同比增长4.04%,山羊出栏13517只,同比增长3.86%;家禽存栏100443羽,同比增长4.07%,出栏170906羽,同比增长7.14%。全年累计完成肉类总产7518吨,同比增长1.24%;禽蛋总产量284吨,同比增长14.98%;全镇畜牧业总收入 1.48万元,同比增长1.2%。

(二)全面完成畜牧科技推广工作

1、推行普及生猪良种化,有效地促进生猪生产大幅度发展,2018年共完成生猪品种改良9520窝,其中,完成猪人工授精7526窝。

2、狠抓肉牛冻精改良及奶水牛良种改良,全年实现冻改配种1216头,其中奶水牛539头,受胎率达56%,肉牛677头,受胎率达67.8%。

3、山羊品种改良效果显著,完成山羊品种改良1760只。

4、保护和合理利用饲料资源,结合天然草场恢复治理,搞好退耕还草建设,逐步扭转长期以来草地超载过牧的问题,充分利用我镇农作物桔杆资源,推广青贮氨化饲料过腹还田,同时解决冬春青绿饲料短缺问题,全年共完成青贮饲料14090吨,氨化饲料制贮5930吨,冬季农田种草1820亩。

(三)狠抓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1、狠抓强制免疫工作。年初,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及村防疫员考核方案。与十个村民委员会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畜产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集中开展春秋两季的动物免疫工作。严格按照“一畜一标一册一针一帐”五个一的要求,坚持做到“五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在“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中全面推行散养户生猪强制免疫“321”免疫新技术,全年免疫注射猪口蹄疫苗65298头,牛口蹄疫苗6122头,羊小反刍兽疫和羊口蹄疫苗17607只,禽流感疫苗161417羽,群体防疫密度达92.3%,为应免数的100%,注射猪瘟和猪蓝耳病疫苗37022头,密度达52.5%。对规模养殖和农村散养畜禽建立了免疫档案,对免疫情况进行跟踪制度。

2、疫病防治是畜牧业发展的保障。今年的畜禽疫病防治,专业合作社人员走村入户,亲自操作,对全镇的牛、羊、生猪注射口蹄疫苗2次,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春秋各1次,禽流感疫苗春秋各1次,并及时地进行补针。畜禽死亡率控制在:猪2.72%,大牲畜0.68%,羊0.96%,家禽5.53%以内。

3、成立防疫专业合作社。我镇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2018年7月由全镇10个村(社区)村组防疫员发起组建昌宁县英韬农牧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以动物防疫工作为主,为我镇农牧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今年秋防我镇通过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切实转变动物防疫工作方式,优化防疫队伍,培育社会服务组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放开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市场准入,并逐渐转变政府投入模式,形成政府调控、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格局,推动动物防疫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动物防疫服务。专业合作社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秋防工作得到了顺利进行,并取得了满意的成绩,实践证明专业合作社所做的一切工作,群众是满意的,群众是支持的,工作是正确的。

4、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及排查工作。为达到疫情及时发现及时扑灭,我镇加强管理并与10个村防疫员签订重大动物疫病监测责任书,随时督促监测责任,加强防疫意识,有效控制了疫病的蔓延,今年我镇没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了我镇畜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5、全面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今年8月份以来,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我镇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及时召开防控工作会议,成立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方案。全面安排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对全镇所有生猪养殖场户进行疫情排查,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我镇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目前我镇未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病例。

(四)以畜产品安全为重点,加大畜牧行政执法力度

1、切实强化检疫工作。

今年,全镇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和定点屠宰检疫员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出栏及屠宰量增加的情况,及时调整检疫员工作安排,从宰前检疫到宰后检疫都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对出栏畜禽做到到场、到点实施检疫,对定点屠宰牲畜严格入场把关,严格同步检疫,确保了上市动物市场检疫率达100%,定点屠宰检疫开展面达100%。全年合计实施产地检疫生猪1887头,实施屠宰检疫生猪886头,无不合格猪胴体,杜绝了病害猪肉、注水肉和白条肉上市,保证检疫猪肉上市合格率达100%,真正做到了依法治牧、依法治疫,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从而有效的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保证了我镇年内无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2、切实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今年来,我镇为了理顺兽药饲料经营秩序,强化兽药GSP后续监管,收集信息,设立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群众举报,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及时调查处理,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起到了积极效果,为了杜绝在兽药饲料销售过程中有违禁药品添加剂上市,我镇通过专项整治,极大地振慑了违法经营行为,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确保了我镇兽药饲料违禁药品的清洁区。通过执法监管,有效地净化了兽药、饲料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了经营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使兽药饲料的管理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法制法轨道,全年我镇11个村兽医室,2个门诊室,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企业2个,饲料经营户33户没有违法经营情况发生。

(五)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养殖业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我镇昌宁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养殖业项目涉及新建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3个,新建贫困户养殖示范户示范村1个。通过项目扶持,改扩建后500-10000头的1个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标准化设施设备装备及饲养管理水平将得到明显提升,直接带动项目区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增收9.6万元,户均增收2000元。建成年生猪出栏达500至999头的规模养殖场2个,带动项目区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增收3.2万元,户均增收2000元;示范村建设1个,直接带动项目区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增收6300元。以上项目的实施,成效显著,带动作用明显,使鸡飞镇的畜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及现代化迈进了新的台阶。

(六)积极开展畜牧科技帮扶工作

全镇在邑等村上二甲组创建了肉牛良种改良示范点1个,举办各种畜牧科技培训12期866人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名畜牧兽医科技人员挂包帮扶里文村,挂钩帮扶建档立卡户16户;挂钩指导生猪养殖4个村科技示范户16户,辐射带动全镇科学养殖户320户,畜牧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8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和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等惠民工程,全镇2018年共投保能繁母猪3941头,向养殖户收取保险资金47292.00元,财政补助189168.00元;草原生态奖补16.88万亩,奖补资金42.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属财政全供给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17,433.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7,433.6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69479.56元。主要原因为:调资、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收入269479.5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21,477.4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477.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277972.02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77972.02元。主要原因为:

1.调资、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支出277972.0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1,477.4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277972.02元主要原因是调资、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支出277972.0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1,47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277972.02元主要原因是调资、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支出277972.0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1,4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285392.08元(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284692.08元、误工补助700.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385.52元(其中办公费9966.00元、电费571.73元、邮电费3224元、工会经费21623.5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2018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59,943.21元,其中,流动资产85,711.19元,固定资产574,232.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76.5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176.5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支出概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①机构组成

事业单位: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②机构职能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③2018年度人员概况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在职16名,其中主任1名。

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0人,含事业编制16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主要目标情况为:在镇党委、政府和农业局的正确领导支持下,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预期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2018年度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资金收入共计13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7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74万元。

②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共计132.15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15万元。

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3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6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4万元。所有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8.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6.28万元,津贴补贴51.15万元,绩效工资1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电费0.06元,邮电费0.32万元,工会经费2.16万元,

③2018年度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年初结转结余0.4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0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①执行管理情况。

在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前提下,严格预算执行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及时分解下达任务,明确绩效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执行力,继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完善指标管理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运行程序,提高支付审核工作效率,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监督方式,逐步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新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

②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着力增收节支。大力清理和压缩各项往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村财镇管”的核算、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各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五是严把专项资金。严把专项资金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改变用途。认真做好镇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及产权登记工作,注重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协调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③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

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预算编制、执行过程都做到有制度、有依据。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中投入的二级指标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的二级指标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效果的二级指标为履职绩效。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绩效目标准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预算安排知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预算完成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调整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单位成本产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

基础信息完善性: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三级指标中项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准确性属目标设定,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属预算配置。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基础信息完善性属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属资产管理。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属职责履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属履职效益。

(3)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实施自评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18年度绩效目标。目标确认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职责,符合鸡飞镇中长期规划要求。在职人员控制率严格在编制范围内,预算安排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细化目标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目标。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等于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低于年初预算。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①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我镇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

②预算管理方面。我镇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3)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不够细化,年内预算调整资金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3、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需要加强与项目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增强整体业务水平。

4、税源结构单一税收后劲乏力,本镇税收来源主要靠农业,工业发展滞后,第三产业上不去,税收收入少,财政增收困难。加之,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因政策调整,人员支出加大,镇级财政压力大。

5、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导致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报账时未能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会计信息不准确。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会计记账凭证内容不全、不规范。记账凭证上没有填写出纳,会计摘要写不清楚。

(2)原始凭证填制的不规范。有些未能按照会计相关制度和标准来填写原始票据和凭证,如:一些原始单据基本要素不齐全,资金发放的花名册(自制凭证)不够规范。

(3)会计装订不规范。会计凭证封面没有填有写明凭证张数和保管年限,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等。

6、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单位只重视资金支出,不重视资金投入后所产生的效益,财政整体支出管理有待完善。

改进情况: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将预算指标精细化,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控制预算调整额度。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重大事项的监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财政资金支出审核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项目管护措施。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4.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掌握镇级税源,应收尽收。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本地税源,巩固基础税源,加强对各乡镇私人建房、私房出租、以及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税源管理。以财税增收为目标,稳定农业基础财源、加快培植新兴财源,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效益为核心的多元立体财源体系,减少财政压力。

5.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解决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科学合理地预算安排财政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6.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评价工作完成后,本部门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明年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本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请昌宁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代为公开。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