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11902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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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鸡飞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参与乡镇开展农户“一卡-通”实施工作,通过“一卡-通”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财政局业务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求真务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强化收入管理,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在抓紧组织收入不放松的同时,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支出,合理组织资金调度,确保了机构正常运转,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征管,严控支出,确保完成财政收支任务
2018年,全镇财政收入形势严峻,面对不利形势,我镇创新收入征管方法,层层分解任务,优化支出结构,力保财政收入增长。一是狠抓税收征管。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国税、地税的沟通协调,分析全镇的税源结构,摸清家底,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全镇的税收清缴工作。为全镇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经济基础。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万元,占年初预算100%。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110万元,企业所得税1万元,个人所得税4万元,资源税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万元,房产税7万元,印花税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万元,车船税8万元,烟叶税79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万元。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0万元,同比减少876万元,减35%。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万元,农林水支出292万元。
二、优化结构,坚持民生优先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惠农政策,以“一折通”方式按时足额向农民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56.90万元、草原生态补贴42.2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4.03万元。二是坚持民生优先理念,社会保障支出力度不减,全年共计发放自然灾害救助33万元、抚恤补助98万元、农村临时救助11万元。
三、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预算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并在政府网站上对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公开。二是规范经费审核报销程序。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镇上下勤俭节约,降低了行政成本。全镇“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7万元,同比减少8.64万元。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加大监督和制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协调的监督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四、扶贫资金收支情况
2018年共计收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05.8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87.65万元全部支付完毕,其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18.21万元,共计支付1203.43万元,结余14.78万元,圆满完成了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必须确保达到92%以上,其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必须达到80%以上的目标任务。
五、其他日常工作
1、完成了2017年总决算、部门决算、总决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及批复。
2、2017年内部控制报告、资产报表、国土资源资产报表、固定资产清理。
3、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公开、预算批复及收入测算。
4、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5、地方性政府债务自查自纠及债务系统大数据录入。
6、清理存量资金5次,盘活存量资金263148.63元。
7、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自查自纠8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鸡飞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23078.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078.2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625.24元。主要原因为:绩效性奖励奖金较2017年增加半年,增加收入12625.2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36551.79元。其中:基本支出336551.7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18380.64元,其中:基本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3380.64元。主要原因是绩效性奖励奖金较2017年增加半年,增加支出12625.24元;2017年结余办公经费支出增加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551.79元。基本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3380.64元。主要原因是绩效性奖励奖金较2017年增加半年,增加支出12625.24元;2017年结余办公经费支出增加6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财政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551.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基本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3380.64元。主要原因是绩效性奖励奖金较2017年增元半年,增加支出12625.24元;2017年结余办公经费支出增加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335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76537.00元(其中财政所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57337.00元、财政所协税护税人员生活补助19200.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0014.79元(其中办公费19768.58元、电费2020.61元、邮电费2518.86元、差旅费1546.00元、公务接待1711.00元、劳务费1100.00元、工会经费4204.74元、其他交通费27000.00元)。
2.交通运输(类)支出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2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11.00元,完成预算的1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1.00元,完成预算的17.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7399.27元,下降-9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399.27元,下降91.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711.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鸡飞镇财政所部门资产总额550185.51元,其中,流动资产22987.51元,固定资产5271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7092.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1685.3元,固定资产增加2459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支出概况
鸡飞镇财政所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鸡飞镇财政所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鸡飞镇财政所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部门整体支出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
鸡飞镇财政所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参与乡镇开展农户“一卡-通”实施工作,通过“一卡-通”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①机构组成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
②机构职能
鸡飞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③2018年度人员概况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暂定编制3名,其中所长1名。
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0人,含事业编制3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主要目标情况为:强化征管,严控支出,确保完成财政收支任务;优化结构,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指标考核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2018年度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2018年度财政资金收入共计3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1万元。
②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共计33.66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32万元。
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3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6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01万元。所有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57万元,津贴补贴17.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万元,其中:办公费1.98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0.2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0.11万元,工会经费0.42万元,其他交通费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92万元。
③2018年度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2018年度年初结转结余3.59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2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①执行管理情况。
在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前提下,严格预算执行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及时分解下达任务,明确绩效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执行力,继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完善指标管理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运行程序,提高支付审核工作效率,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监督方式,逐步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新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
②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着力增收节支。大力清理和压缩各项往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村财镇管”的核算、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各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五是严把专项资金。严把专项资金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改变用途。认真做好镇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及产权登记工作,注重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协调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③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
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预算编制、执行过程都做到有制度、有依据。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中投入的二级指标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的二级指标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效果的二级指标为履职绩效。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绩效目标准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预算安排知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预算完成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调整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单位成本产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
基础信息完善性: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三级指标中项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准确性属目标设定,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属预算配置。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基础信息完善性属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属资产管理。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属职责履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属履职效益。
(3)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鸡飞镇财政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成员为鲁曹芹、兰晓艳。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实施自评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鸡飞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18年度绩效目标。目标确认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职责,符合鸡飞镇中长期规划要求。在职人员控制率严格在编制范围内,预算安排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细化目标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目标。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等于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低于年初预算。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鸡飞镇财政所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机关及镇直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①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我镇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
②预算管理方面。我镇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3)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财政所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不够细化,年内预算调整资金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3、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需要加强与项目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增强整体业务水平。
4、税源结构单一税收后劲乏力,本镇税收来源主要靠农业,工业发展滞后,第三产业上不去,税收收入少,财政增收困难。加之,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因政策调整,人员支出加大,镇级财政压力大。
5、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导致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报账时未能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会计信息不准确。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会计记账凭证内容不全、不规范。记账凭证上没有填写出纳,会计摘要写不清楚。
(2)原始凭证填制的不规范。有些未能按照会计相关制度和标准来填写原始票据和凭证,如:一些原始单据基本要素不齐全,资金发放的花名册(自制凭证)不够规范。
(3)会计装订不规范。会计凭证封面没有填有写明凭证张数和保管年限,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等。
6、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单位只重视资金支出,不重视资金投入后所产生的效益,财政整体支出管理有待完善。
改进情况: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将预算指标精细化,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控制预算调整额度。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重大事项的监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财政资金支出审核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项目管护措施。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4.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掌握镇级税源,应收尽收。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本地税源,巩固基础税源,加强对各乡镇私人建房、私房出租、以及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税源管理。以财税增收为目标,稳定农业基础财源、加快培植新兴财源,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效益为核心的多元立体财源体系,减少财政压力。
5.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解决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科学合理地预算安排财政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6.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评价工作完成后,本部门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明年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本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请昌宁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代为公开。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