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11902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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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挂包帮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紧紧团结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上主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过去一年,我们抓脱贫、补短板,统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围绕困难群众脱贫“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和乡、村脱贫“三率一度”标准,着重抓好群众增收、设施改善、产业发展、服务提升、项目支撑、政策兜底等脱贫攻坚工作重点。补齐了各项脱贫退出短板,改善了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增强了群众脱贫增收能力。年末贫困人口存量104户310人,系统在档人口1764户7222人,贫困发生率从7.57%降至1.78%。
一是打好产业发展硬战。按照村有一个主导产业、户有一项致富门路、人有一门致富技能的“三个一工程”建设要求,编制并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产业发展规划,巩固经营传统农业。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34亿元,比2017年的3.86亿元增0.48亿元,增长12.2%。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1647元,同比增长12.4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0万元,同比减少876万元,减35%。固定资产投资1.87亿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16亿元。粮食总产达13574吨;收购烤烟2.3万担,产值3120万元;收购香料烟7051担,产值868万元。完成甘蔗新植面积4942.48亩,完成任务数3700亩的133.6%;完成甘蔗入榨54603.4吨,完成任务数52000吨的105%。标准化茶园建设400亩,低产茶园改造100亩,干茶总产770吨。核桃种植面积达16.13万亩,产量5543吨,产值1.2亿元。坚果保有面积1.2万亩,产量95吨,产值114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群体免疫密度达93%,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肉类总产7518吨。柑橘种植土地流转资金收入309.07万元,群众务工和承包管理收入300万元。
二是打好基础建设硬战。结合实际制定施工图、路线图,实施国开项目48个,浦发项目24个,总投资1.34亿元。6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全面完工,拨付资金3364万元,入住467户,入住率100%,完成拆旧467户,拆旧率为100%。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7个,总投资150万元,实现增收18万元。实施人饮巩固和饮水补短板项目48个,投资739万元。实施滇沪协作项目1个,投资500万元。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672.86万元。
三是打好“三保障”硬战。突出民生导向,扩大服务供给,重点补齐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短板。共发放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和寄宿生补助1430人270.45万元,提供大学生助学贷款86人68.8万元,建档立卡幼儿园学生补助150人4.5万元,高中阶段在校生补助273人68.25万元,雨露计划补助89人44.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全镇7222名贫困人口100%签约家庭医生。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225人次,医疗总费用21.8万元,“四重保障”医疗支付20.4万元,个人支付费用1.4万元,报销比例93.77%。实施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提升1000户(其中,修缮加固357户,拆除重建120户,兜底帮建35户,人居环境改善488户)。
过去一年,我们重统筹、促和谐,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大力开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深入推进“五洁行动”,巩固“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成果,探索建立农村垃圾一体化市场运作。投资46万元实施扁木、二母龙、珠山、澡塘、八甲、干塘6个村(社区)人居环境治理公厕建设;投资40万元实施10个行政村125个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分散垃圾池建设;投资28万元购买垃圾收集清运设备。成功举办第一届职工篮球运动会,组织了以“脱贫攻坚”“激情立夏”“乐动金秋·温泉漫步”“闹元宵”“欢乐乡村大家乐”等为主题的文艺活动20余场次,积极配合《一部手机游云南》上线运行和《第一书记》微电影拍摄,举办广场舞培训或比赛30余场次,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发展。举办群众实用技能培训班10期,电商培训2期,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70多人。完成2749人劳动力就业转移调查工作,其中,建档立卡户1007人。登记及规范管理劳务经纪人117名,在省外务工1283人,在省内县外613人,在县内853人。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实现持续收入,全镇共有护林员54人,水利设施管理员15人,农业科技员10人,驻村“大员”50人,其他临聘人员57人。强化以林地管理为核心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兑付生态补偿金186.97万元。深入推进环境保护“百日攻坚”和河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认真落实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统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深入。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坚持民生优先理念,全面落实社会兜底保障,全年共计发放自然灾害救助33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补助23.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73.2万元、残疾人护理及生活补贴13.2万元、抚恤补助98万元、临时救助11万元。精心策划组织,完成14448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统筹安排,妥善协调意见问题,圆满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过去一年,我们讲政治、守法纪,强化政府建设引领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政府系统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强力开展“效能革命”,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三公”经费持续下降,其中公务接待减支18.6%。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监督,受理人大建议5类30件,已解决12件,办理率达40%;正在办理8件,因条件限制逐步解决10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强审计监督,清理存量资金5次,盘活存量资金26.32万元。强化行政监察,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积极支持工青妇等组织开展工作,老龄、关心下一代、残疾人等事业健康发展,审计、统计、安全生产、档案、国防动员和征兵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当前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问题尚未解决,主要是:经济总量偏小,产业层次不高;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够,产业小、散、弱,组织化、标准化、市场化程度不高;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少,推进缓慢,投资拉动不足;一些干部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执行力、落实力有待增强。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鸡飞镇人民政府
2.鸡飞镇财政所
3.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鸡飞镇民政办
5.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2018年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4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7034540.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34540.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458742.25元,减少33.1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减少收入8458742.2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0998716.46元。其中:基本支出13035813.05元,占总支出的42.05%;项目支出17962903.41元,占总支出的57.95%;与上年对比减少2839237.37元,减少8.39%,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支出中包含2016年度结转项目资金支出,本年度减少此类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35813.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0672.85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新增绩效奖金支出,新增日常支出1250672.8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10643221.44元,占基本支出的81.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392591.61元,占基本支出的18.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62903.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89910.22元,减少18.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减少,对应项目资金减少,其中:
1.2016年中央易地搬迁工程项目无偿补助资金,资金已于2017年全部支付完毕,2018年度内无支出;
2.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进度为100%,资金已于2017年全部支付完毕,2018年度内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10716.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5%。与上年对比减少3027237.37元,减少9%,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减少,对应项目资金减少,其中:
1.2016年中央易地搬迁工程项目无偿补助资金,资金已于2017年全部支付完毕,2018年度内无支出;
2.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进度为100%,资金已于2017年全部支付完毕,2018年度内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0562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478737.23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96884.19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3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鸡飞村光伏照明太阳能路灯款700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983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村级文化干事生活补助6000.00元、邑等上二甲市级农村文化建设项目工程款30000.00元、邑等村文化专项建设资金100000.00元、二母龙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款50000.00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专项经费50000.00元、文化站图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63831.98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2008.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63785.64元;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980172.03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325664.00元;“八一”建军慰问工作经费、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264535.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3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村级计生员生活补助支出3312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49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天然林森林管护劳务费及相关办公费支出184908.00元、林业站职工周转宿舍拆除重建项目支出2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9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有资金缺口的项目支出694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208460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8%。主要用于糖料基地第二标段工程款900000.00元;二母龙后山鸡场建设支出50000.00元;2017年两烟生产补助及政策扶持资金支出215880.22元;林业站职工周转宿舍拆除重建项目支出300000.00元;天然林、省级公益林、中央公益林管护劳务费支出495335.00元;易地搬迁中央预算内无偿补助资金支出73380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1006203.4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1633537.77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财政所相关办公经费支出32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880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3%。主要用于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3236219.00元、易地搬迁同步搬迁户无偿补助7518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8539.79元,完成预算的11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012.74元,完成预算的113.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527.05元,完成预算的110.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较重,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及各种指导检查较多对应公务接待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0052.85元,下降2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488.13元,下降8.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564.72元,下降28.6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上级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012.74元,占35.9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527.05元,占64.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012.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012.7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务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527.0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2527.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考核、上级调研、各项工作任务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6393.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8390.09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行政性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部门日常运行的各项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资产总额18958029.40元,其中,流动资产12630906.54元,固定资产6327122.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14323.8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668379.81元,固定资产增加154056.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958,029.40 | 12,630,906.54 | 6,327,122.86 | 3,100,156.79 | 1,018,296.06 | 2,208,670.0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44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44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昌宁县鸡飞镇邑等村上五甲自然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年初设定目标:(一)自然村道路:1、路一:K0~K0+172该路段为沥青路面,排水设施完好,本次仅对道路两侧铺筑3公分厚青石板人行道,长172米,宽2.5米。2、路二:K0+172 ~K0+415该路段为混凝土路面,本次仅对道路两侧铺筑3公分厚青石板人行道,长243米,宽2.5米。3、路三:连接路一与路二新建道路,开挖土方5010.51立方米;砌筑毛石挡土墙3362.7立方米,铺筑C25水泥路面,长200米,路基路面宽6米。(二)文化体育设施:1、建设文化活动广场,占地面积1981.32平方米。开挖土方3517.29立方米;砌筑毛石挡土墙520.3立方米。2、新建文化活动室一栋,单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3、配套安装60w LED光源太阳能专用低压直流无极灯16盏,灯高6米。布置具有地方特色文化建筑小品三组,体现昌宁茶文化、特色农产品加工及农耕文化、红色党建文化各一组。(三)人畜饮水工程:新建人畜饮水池一座,300立方米,架设DN100钢管900米。(四)环卫设施:新建公厕一栋,单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4平方米;埋设DN200混凝土预制排污管35米。(五)植树造林:沿村内道路两边绿种植行道树78株,树高3.5米。(六)其他建设:1、停车场铺筑青石板1152.9平方米。2、商业步行街,开挖土方23777立方米,砌筑毛石挡土墙68立方米;铺筑青石板8482.12平方米。3、标志牌一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邑等村上五甲自然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出成效,我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了各级工作责任。项目实施围绕省级示范村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报纸、墙报、广播、电视等媒介和农村文化阵地,组织召开项目建设动员会、培训会、群众会等,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融入群众的思想中,以激发广大群众主体意识,营造社会各界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科学规划,稳步推进
按照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三村”、“五化”、“十有”、“十治”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突出历史、文化、自然、民族等特色,高起点做好试点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我镇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备案,并制定了工作措施,指导项目建设。
(三)突出重点,强化举措
按照重点打造一批、巩固提升一批、整合项目推进一批、依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面上覆盖一批的“四个一”扎实推进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村寨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抓好“六个一”的落实:一是夯实一个基础平台。抓住实施省级示范村的良好机遇,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亮点。二是强化一个产业支撑。按照“试点建在产业上”的要求,以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紧紧围绕烤烟专业合作社、新烟区核心示范区建设及优势产业发展要求,精心打造一批以产业为支撑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三是突出一个工作重点。认真总结农村整治“十乱”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推进“十乱”整治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加大力度推进省级示范村建设。四是整合一批项目。加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资金整合,形成财政资金、整合资金、社会资金、群众自筹多渠道的投入合力,积极尝试整合资金的新方法。五是创新一套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支持项目建设,深入实施“百企千村万户”工程,扩大社会参与。逐步建立健全“以城带乡、以工哺农”新机制。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支持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增长机制。六是用好一支队伍。进一步发挥好工作领导小组这支队伍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人员日常管理、业绩考核、表彰奖励、挂牌上岗等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扎实开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把项目指导工作推向深入。
(四)严格程序,周密实施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村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试点村实际,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道路工程及人饮工程以及其它建设。
二是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该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管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镇财政所协助管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确定资金使用方向,严禁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建设资金,严禁拖欠工程建设款,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省级试点建设村补助资金的拨付,坚持“资金服从进度、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确保下拨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确保资金使用到村。项目主管单位建立严格规范的资金使用流程,按照年度实施方案,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次拨付。项目资金实行报帐制,项目完工后,经施工方签字,乡镇主要领导审核,最后进行结算报账。
三是督查项目建设。按照项目项目实施方案,适时对项目进度进行督查,了解掌握项目建设各阶段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指导工作。督查和宣传相结合,编发《鸡飞镇美丽乡村建设简报》。在省级示范村建设中,项目实施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推行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的公示制、资金拨付、镇级报帐、技术监管、产权移交、管护等制度。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年度资金总额794.32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资500万元,全部到位;整合其他资金285.665万元,到位9.64万元;群众自筹及以劳折资8.655万元,到位0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到位资金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全部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要求,支出方向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支出或补助对象和程序合规,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预决算及财务会计工作规范,不存在弄虚作假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问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道路建设:人行道整形碾压3356.3平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设3356.3平方米,路沿石安砌56.4米。
2.文化体育设施:新建文化活动广场1个,新建200m2活动室1个。
3.人畜饮水工程:新建300 m3人畜饮水池一座,架设人畜饮水管道900米。
4.环卫设施:新建64m2公厕1个,30m3化粪池1个。
5.其他建设:(1)停车场铺筑火山石板1148.83平方米;(2)商业步行街土挡墙7200立方米,铺筑青石板1471.27平方米;(3)标志牌一块。
6.合同外工程:新建2、3、4号广场658.01平方米,新建商铺后天桥1座,新建红白理事会房1间,新增人饮水池阀门及管道架设项目1项及活动室附属工程(防盗窗48.96平方米、火山石地板砖161.32平方米)。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得分计算方法 | 得分 |
产 出 指 标 (35分) | 数量指标 | 1、自然村道路 | 5 | 铺筑青石板人行道415米,开挖土方5010.51立方米;砌筑毛石挡土墙3362.7立方米,铺筑C25水泥路面,长200米,路基路面宽6米 | 1.道路建设。人行道整形碾压3356.3平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设3356.3平方米,路沿石安砌56.4米。 |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5 |
2、文化体育设施 | 建设文化活动广场,1981.32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200平方米,及其配套工程 | 2.文化体育设施。新建文化活动广场1个,新建200m2活动室1个。 | |||||
3、人畜饮水 | 新建人畜饮水池一座300立方米,架设DN100钢管900米 | 3.人畜饮水工程。新建300 m3人畜饮水池一座,架设人畜饮水管道900米。 | |||||
4、环卫设施 | 新建公厕一个64平方米;埋设DN200混凝土预制排污管35米 | 4.环卫设施。新建64m2公厕1个,30m3化粪池1个。 | |||||
5、绿化设施 | 种植行道树78株 | 5.其他建设。(1)停车场铺筑火山石板1148.83平方米;(2)商业步行街土挡墙7200立方米,铺筑青石板1471.27平方米;(3)标志牌一块。 | |||||
6、其他设施 | 1.停车场铺筑青石板1152.9平方米;2.商业步行街,开挖土方23777立方米,砌筑毛石挡土墙68立方米;铺筑青石板8482.12平方米;3.标志牌一块。 | 6.合同外工程。新建2、3、4号广场658.01平方米,新建商铺后天桥1座,新建红白理事会房1间,新增人饮水池阀门及管道架设项目1项及活动室附属工程(防盗窗48.96平方米、火山石地板砖161.32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4 | 100% | 100%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4 | |
文化体育设施使用率 | 100% | 100% | |||||
人畜饮水工程使用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时开工 | 4 | 按时开工 | 2016年8月26日开工 | 2 | ||
按时完工 | 按时完工 | 未能按时完工 | |||||
是否在批复时限内完成 | 2017年2月20日前完成 | 否 | |||||
成本指标 | 投资完成情况 | 4 | 批复投资:794.32万元 | 完成投资:509.64万元 | 3 | ||
经济效益 指标 |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 5 |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 有效改善上五甲自然村农村基础设施状况,加快邑等村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5 | |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 ||||||
推进邑等村经济社会发展 | 推进邑等村经济社会发展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丰富文化体育活动开展 | 5 | 丰富文化体育活动开展 |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较滞后的状况,村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日益丰富,培育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 5 | ||
培育乡风文明 | 培育乡风文明 | ||||||
改善农村面貌 | 改善农村面貌 | ||||||
生态效益 指标 | 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 4 | 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 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 4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改善村庄环境 | 4 | 改善村庄环境 | 村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 4 | ||
防治水土污染 | 防治水土污染 | 有效防治土壤、水质污染 | |||||
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 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 促使农业生产步入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得分计算方法 | 得分 |
满意度指标(5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行政村满意度 | 5 | ≥90% | ≥90% |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 5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受易地搬迁工程施工影响,整合资金为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单独决算。
6.绩效自评结果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分。
7.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
鸡飞镇位于昌宁县城西南部,镇政府驻地距县城32公里,是昌宁的特色热泉养生旅游小镇。国土面积338平方公里,东与田园镇、翁堵镇接壤,西至枯柯河与施甸县隔河相望,南与更戛乡、湾甸乡毗邻,北与卡斯镇、柯街镇相接,交通便利,镇村道路全部实现水泥硬化,中心集镇发展潜力巨大。全镇辖1个社区(澡塘社区)、9个村(扁木村、邑等村、珠山村、二母龙村、鸡飞村、干塘村、八甲村、里文村、英韬村)共125个村民小组,2018年末共有人口6405户19618人,有傣、回、傈僳、布朗等19个少数民族。境内最高海拔2251米,最低海拔850米,立体气候明显,干湿季节分明,年平均气温19.2℃,年平均降雨量1000毫米,共有林地27.4万亩,其中国有林3.3万亩,集体林24.1万亩,森林覆盖率53.76%。鸡飞镇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镇,有耕地面积33092.4亩,其中水田7038亩、旱地26054.4亩。垂直的立体气候适宜多种作物的生长,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玉米、大麦、小麦、蚕豆、豌豆、马铃薯等;经济作物主要有烤烟、甘蔗、香料烟、中草药等;经济林果主要有茶叶、泡核桃、人生果、冬桃等,其中细香核桃品质优良、口味独特。境内山川秀美,动植物资源丰富,水资源充沛,人杰地灵,有小(二)型以上水库8座,有被誉为“滇西八景”之一的国家AA级风景区——鸡飞温泉,鸡飞土林景观独特,是抗日名将鲁道源将军的故乡。
①机构组成
昌宁县鸡飞镇党委、人民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另外,设置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
②机构职能
鸡飞镇人民政府各个机构职能如下: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③2018年度人员概况
昌宁县鸡飞镇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党政领导职数11名: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不含兼职派出所所长)、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武装部部长1名。4个党政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职务按有关规定配备。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暂定编制3名,其中所长1名。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在职16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在职5名,其中主任1名。
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4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2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主要目标情况为: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1%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在1.87亿元农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万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考核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2018年度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资金收入共计170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3.4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7.6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4万元,农林支出292.43万元,其他支出73.00万元。
②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共计3099.87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0.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4万元,农林支出1208.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8.8万元,其他支出38.8万元。
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30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6.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47.2万元;项目支出1796.2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796.29万元。所有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9.5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5.33万元,津贴补贴288.16万元,奖金170.72万元,绩效工资37.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3.3万元,其中:办公费210.88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1.84万元,邮电费5.1万元,差旅费1.97万元,维修(护)费47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培训费2.12万元,公务接待费24.25万元,专用材料费0.59万元,劳务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3.6万元,其他交通费30.73万元,税金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3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35.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94.0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760.25万元,安置补助733.8万元。
③2018年度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年初结转结余1991.04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59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2.6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71.99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①执行管理情况。
在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前提下,严格预算执行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及时分解下达任务,明确绩效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执行力,继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完善指标管理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运行程序,提高支付审核工作效率,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监督方式,逐步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新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
②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着力增收节支。大力清理和压缩各项往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村财镇管”的核算、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各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五是严把专项资金。严把专项资金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改变用途。认真做好镇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及产权登记工作,注重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协调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③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
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预算编制、执行过程都做到有制度、有依据。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中投入的二级指标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的二级指标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效果的二级指标为履职绩效。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绩效目标准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预算安排知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预算完成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调整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单位成本产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
基础信息完善性: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三级指标中项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准确性属目标设定,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属预算配置。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基础信息完善性属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属资产管理。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属职责履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属履职效益。
(3)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鸡飞镇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霄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殷明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鲁晓蕾 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施彦军 镇农业中心主任
李信科 镇林业中心主任
字绍军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镇人民政府报账员
鲁曹芹 镇财政所统管会计
兰晓艳 镇财政所资金会计
李 欢 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工作人员
字红祥 镇农业中心报账员
杨梅娟 镇林业中心报账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成员为鲁曹芹、兰晓艳。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实施自评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鸡飞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18年度绩效目标。目标确认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职责,符合鸡飞镇中长期规划要求。在职人员控制率严格在编制范围内,预算安排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细化目标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目标。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6.88%,小于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低于年初预算。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鸡飞镇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机关及镇直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①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我镇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
②预算管理方面。我镇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3)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鸡飞镇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镇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
---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34亿元,比2017年的3.86亿元增0.48亿元,增长12.2%。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1647元,同比增长12.4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0万元,同比减少876万元,减35%。固定资产投资1.87亿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16亿元。粮食总产达13574吨;收购烤烟2.3万担,产值3120万元;收购香料烟7051担,产值868万元。完成甘蔗新植面积4942.48亩,完成任务数3700亩的133.6%;完成甘蔗入榨54603.4吨,完成任务数52000吨的105%。标准化茶园建设400亩,低产茶园改造100亩,干茶总产770吨。核桃种植面积达16.13万亩,产量5543吨,产值1.2亿元。坚果保有面积1.2万亩,产量95吨,产值114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群体免疫密度达93%,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肉类总产7518吨。柑橘种植土地流转资金收入309.07万元,群众务工和承包管理收入300万元。
---营造了积极干事的好氛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跟踪问效,提振了精气神。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积极主动作为,狠抓推进落实,干事创业的信心与勇气倍增,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加强征管,财政收入稳中有进。一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注重税源管理转变,从排查税源入手,以强化税收征管为着力点,以狠抓税收督查为手段,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大税收清收力度,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确保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组织收入,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万元。
---优化结构,坚持民生优先保障。一是认真落实惠农政策,以“一折通”方式按时足额向农民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56.90万元、草原生态补贴42.2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4.03万元。二是坚持民生优先理念,社会保障支出力度不减,全年共计发放自然灾害救助33万元、抚恤补助98万元、农村临时救助11万元。
---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预算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并在政府网站上对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二是制定鸡飞镇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经费审核报销程序。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镇上下勤俭节约,降低了行政成本。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加大监督和制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协调的监督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不够细化,年内预算调整资金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3、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需要加强与项目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增强整体业务水平。
4、税源结构单一税收后劲乏力,本镇税收来源主要靠农业,工业发展滞后,第三产业上不去,税收收入少,财政增收困难。加之,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因政策调整,人员支出加大,镇级财政压力大。
5、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导致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报账时未能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会计信息不准确。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会计记账凭证内容不全、不规范。记账凭证上没有填写出纳,会计摘要写不清楚。
(2)原始凭证填制的不规范。有些未能按照会计相关制度和标准来填写原始票据和凭证,如:一些原始单据基本要素不齐全,资金发放的花名册(自制凭证)不够规范。
(3)会计装订不规范。会计凭证封面没有填有写明凭证张数和保管年限,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等。
6、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单位只重视资金支出,不重视资金投入后所产生的效益,财政整体支出管理有待完善。
改进情况: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将预算指标精细化,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控制预算调整额度。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重大事项的监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财政资金支出审核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项目管护措施。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4.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掌握镇级税源,应收尽收。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本地税源,巩固基础税源,加强对各乡镇私人建房、私房出租、以及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税源管理。以财税增收为目标,稳定农业基础财源、加快培植新兴财源,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效益为核心的多元立体财源体系,减少财政压力。
5.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解决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科学合理地预算安排财政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评价工作完成后,本部门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明年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本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请昌宁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代为公开。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各单位如有补充,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