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119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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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主要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供给7个单位:田园镇人民政府、田园镇财政所、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田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田园镇兽医站、田园镇水利站,其中,田园镇水利站和兽医站2015年决算并入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田园镇2018年度决算工作严格按县财政局年终决算布置会议的有关要求开展,在具体决算过程中逐表进行校核,对各项指标数据逐一进行核对。
田园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职能职责按照中国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田园乡深化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11]94号)执行。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置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聚焦精准脱贫,贫困短板全面补齐
扶贫对象更加精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的要求,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强化扶贫对象的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把“进”的标准,勒紧“退”的关口,提高认可度、满意度,确保真扶贫、扶真贫。一年来,全镇实现脱贫退出237户872人,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1.04%。
帮扶措施更加精准。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落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着力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政策落地见效上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一年来,整合各类项目资金1.2亿元,完成德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05户812名群众搬迁入住,改造农村危房260户,提升人居环境330户;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2件、道路安防工程44.68公里、村组活动场所29个。
脱贫成效更加精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焦、找准短板、破解难题,脱贫攻坚产业就业、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感恩扶志、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短板漏洞全面补齐堵牢,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一年来,广播电视覆盖率、产业覆盖率、新型经营主体覆盖率、到户项目覆盖率均达100%,13个社区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2万元以上;制定完善村级施工图13个,规划实施项目880个、预算投资7642.35万元。
(二)聚力改革发展,产业水平稳步提升
特色农业加速发展。坚持“巩固夯实粮食基础、做大做强茶叶产业、稳步发展蚕桑产业、着力提升畜牧养殖、引进培育特色产业”的发展思路,从政策、扶持上倾斜,从数量、质量上提升,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一年来,播种粮食面积5.74万亩,实现粮食总产2.74万吨;发展茶园面积4.93万亩,实现干茶总产4427吨、产值7.6亿元;巩固桑园面积1.93万亩,实现产茧175吨、产值736万元;年末大牲畜存栏1.66万头,实现肉类总产1.41万吨。
新型工业初具规模。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着力培育和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变优质特色农产品为商品。一年来,全镇新增私营企业142户,私营企业已发展到1302户;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56.5亿元,同比增6.7亿元,增长13.45%。
现代服务业日趋完善。积极实施优先扶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双轮驱动”战略,全力构建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强劲、生活性服务业丰富繁荣、公共服务业保障有力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一年来,全镇新增个体工商户216户,个体工商户达4705户。
(三)聚效夯实后劲,发展态势稳中有进
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项目引领驱动,抓实前期、开工、建设、竣工”的实施链,四角田社区“四位一体”、勐廷社区省级重点示范村等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一年来,全镇落地实施各类项目87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7亿元,同比增24.2%。
城乡建设展现新面貌。坚持按照“环山脉水、田城相拥”的发展思路,突出山水田园特色,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充分体现文化元素,着力打造美丽山水田园城市。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4.3平方公里,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服务作用不断增强。
人居环境实现新提升。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举全镇之力,集全民之智,高位推动,强势推进,全面抓实“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工作,扎实整治“脏、乱、差、堵”现象,并逐步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常态工作机制,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四)聚势改善民生,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始终注重增加在社会事业中的投入,推动全镇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教育事业实现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中心幼儿园建成并开园办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就医条件持续改善,13社区标准化卫生室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乡村医生足额配备、持证上岗。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文艺创作成绩斐然,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镇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100%。
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民生领域着力补短板、兜底线、出实招,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9.3%和99.01%,累计发放居民养老保险金1826.69万元;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993.7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3307人次;社会救助资金13.12万元,166人次直接受益。全面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年内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高度重视和支持群团组织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不断做出新贡献,民族宗教、人口计生、农经统计、食品药品、民兵武装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持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标准、按质量、按时限推进。一年来,淘汰黄标车285辆,淘汰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达三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二类标准。
(五)聚责社会治理,扫黑除恶持续强化
法治信仰深入人心。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政府活动纳入法治轨道,积极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法治理念,涵养社会法治信仰,做到人人遵法、守法。
信访维稳成效显著。坚持聚焦基层和问题导向,全面推动依法、及时、属地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镇信访形势整体平稳可控。一年来,累计接待来信来访82件,领导积极参加接访和下访33件,受理网上信访52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
扫黑除恶扎实推进。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坚决有力的态度和措施,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田园建设成效显著。一年来,全镇共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个,破获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镇人民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镇财政所
3、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9605160.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05160.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884456.43元,增长8.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455826.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3849334.0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05477974.17元。其中:基本支出38771160.41元,占总支出的36.76%;项目支出66706813.76元,占总支出的63.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197603.56元,增长11.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4087863.92,增加11.78%,项目支出增7109737.64,增加了11.9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实施的项目工程支出、扶贫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771160.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87863.92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706813.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09739.64元,增长11.92%,主要用于保基本运转、征地拆迁、、农村公益事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室建设及村组道路的维修工程)同比上年的增加是施工的项目增多、征地、危房改造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征地拆迁补偿支出总的支出为52919334.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419890.00元,其他扶贫支120000.0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偿7314066.70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96423.00元,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280000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42000.00元,用于文化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115100.00元,其他社会公益金事业的彩票公益支出7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21540.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14%。与上年对比增加3668622.86元,增长7.96%,主要是人员工资、各种保障费用和施工项目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31188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0%。
主要用于:人大事务160000.00元、政协事务8000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1611006.50元,财政事务1624038.4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0000.00元、组织事务250000.00元、教育支出2185552.7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2978.0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0349.63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520.00元、节能环保支出13274.00元、城乡社区资产222000.00元、农林水支出2447896.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000.00元、其他支出1970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18555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主要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2,97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
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205711.00元、其他文化支出322237.06元、其他文化体育与文化传媒支出4503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5034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0%。
主要用于拥军优属65000.00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76985.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13743.9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2890.25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6258.00元、死亡抚恤278600.00元、伤残抚恤645800.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965244.60元、其他优抚支出1879556.00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9036.00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81156.60元、其他自然灾害救助支出400000.00元、其他农村救助136085.19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7,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
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47520.00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132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主要天然林保护13274.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
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92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130185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3%。
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20617.60元、林业生态效益补助124000.00元、其他林业支出3162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419890.00元、其他扶贫支出450000.00元、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33453.18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7314066.7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523625.4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
主要用于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00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964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
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209642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197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主要用于其他支出19704.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7685.53元,完成预算4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6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612.74元,完成预算的5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8572.79元,完成预算的60.96%。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减少,致使“三公”经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05596.94元,下降52.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65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406.73元,下降2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6690.21元,下降63.8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减少,致使“三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6500.00元,占6.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612.74元,占31.52%;公务接待费支出338572.79元,占61.8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65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
开展内容包括:
1、具体出国开支
(1)全程机票费用:经济舱17643元/人
(2)保险:365元/人
(3)省外办填表服务费:816元/人
(4)泰国段
住宿费:140美元/人/晚*4晚*7汇率=3920元/人。
餐费:50美元/人/天*4天*7汇率=1400元/人。
公杂:35美元/人/天*4天*7汇率=980元/人。
境外交通费用:300美元/人*7汇率=2100元/人。
(5)柬埔寨
住宿费:100美元/人/晚*3晚*7汇率=2100元/人。
餐费:40美元/人/天*4天*7汇率=1120元/人。
公杂:30美元/人/天*4天*7汇率=840元/人。
境外交通费用:250美元/人*7汇率=1750元/人。
(6)翻译服务费:200美元/人*7汇率=1400元/人
(7)税费:2066元/人
合计:经济舱36500元/人*人=36500元
2.开展工作情况:高原特色农业及农产品招商合作代表团赴泰国、柬埔寨开展高原特殊农业及农产品招商合作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612.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612.7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抗旱、项目查看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8572.7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8572.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公务用餐。开展的工作征地拆迁、高速公路拆迁、易地搬迁拆旧复耕等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13527241.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62614.61元,比上年增加了29.26%。
主要原因人员的工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12367446.49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1159795.3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部门资产总额28808856.57元,其中,流动资产15089306.45元,固定资产13719550.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790415.1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7986407.10元,固定资产增加19599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58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0项,账面原值36725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808856.57 | 15089306.45 | 13719550.12 | 9332269.83 | 398440 | 3988840.2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6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8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5.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6.存在问题
7.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2.基本情况
3.绩效管理情况
4.项目落实情况分析
5、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2.基本情况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概况
田园镇位于县境中部,东与漭水镇、临沧市凤庆县接壤,南与温泉镇、翁堵镇连接,西与鸡飞镇、柯街镇毗邻,北与大田坝镇交界。土地面积256平方千米。辖新城、勐廷、新华、新城、九甲、龙泉、四角田、达仁8个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和文昌、龙井、宝丰、关庙、达丙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77个村(居)民小组,人口21615户62531人。田园镇地处县城所在地,年平均降水量1125毫米,最高海拔2442米,最低海拔1562米,年平均气温15.6℃。全镇有耕地32491.01亩,其中常用耕地31036.96亩,水田20450.88亩。适宜种植玉米、水稻、豆类、小麦等粮食作物和烤烟、核桃、中药材等经济作物。
田园镇党委、政府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治维稳办公室4个党政机构;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6个单位。
2018年,全镇共有编制111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事业编制72名),本年末实有人数114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有离退休人员56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实现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1.64亿元,同比增1.06亿元,增长10.02%;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2482元、13900元,分别增长10.8%和10.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60万元,同比增1028万元,增长11.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6万元,同比减981万元,减21.7%。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财政总收入23590万元,同比增3254万元,增16.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60万元,同比增1028万元,增11.3%。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1828万元,营业税2万元,企业所得税514万元,个人所得税276万元,资源税60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95万元,房产税562万元,印花税38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58万元,土地增值税1543万元,车船税494万元,契税1345万元,耕地占用税114万元,罚没收入2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09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6万元,同比减981万元,减21.7%。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万元,农林水支出802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10060万元,体制补助收入6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6万元,收入总计125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54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004万元(体制超收上解3095万元,离退休上解1295万元,教育上解3235万元,卫生上解354万元,医疗保险上解377万元,住房公积金上解346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上解4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补助上解253万元),支出总计1255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上级补助收入5384.9万元,同比增1747.5万元,同比增48%,支出完成5384万元,分类情况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291.9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3万元,收支平衡。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执行管理情况。
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前提下,严格预算执行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及时分解下达任务,明确绩效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执行力,继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完善指标管理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运行程序,提高支付审核工作效率,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监督方式,逐步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新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
2.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着力增收节支。大力清理和压缩各项往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村财镇管”的核算、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各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五是严把专项资金。严把专项资金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改变用途。认真做好镇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及产权登记工作,注重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协调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
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预算编制、执行过程都做到有制度、有依据。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中投入的二级指标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的二级指标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效果的二级指标为履职绩效。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绩效目标准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预算安排知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预算完成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调整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单位成本产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
基础信息完善性: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三级指标中项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准确性属目标设定,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属预算配置。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基础信息完善性属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属资产管理。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属职责履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属履职效益。
(3)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田园镇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怀志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韩学杨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亚娟 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李绍尧 镇农业中心主任
段经伟 镇林业中心负责人
宋春松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杨 燕 镇财政所统管会计
代志斌 社会事务办主任
白文田 镇人民政府出纳
李素芳 镇农业中心报账员
罗晓燕 镇林业中心报账员
李戴红 社会事务办报账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由李亚娟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实施自评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分析,详细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紧紧围绕2018年田园镇履行职能职责、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客观分析,严格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自评得分95.4分。
(1)投入情况分析
田园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18年度绩效目标。目标确认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职责,符合全镇中长期规划要求。在职人员控制率严格在编制范围内,预算安排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细化目标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目标。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5.5%,小于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低于年初预算。
(2)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田园镇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机关及镇直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增加,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我镇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
2.预算管理方面。我镇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3)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田园镇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镇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
巩固了经济平稳增长的好局面。2018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1.64亿元,同比增1.06亿元,增长10.02%;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2482元、13900元,分别增长10.8%和10.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60万元,同比增1028万元,增长11.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6万元,同比减981万元,减21.7%。
营造了积极干事的好氛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跟踪问效,提振了精气神。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积极主动作为,狠抓推进落实,干事创业的信心与勇气倍增,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脱贫成效更加精准。一年来,全镇实现脱贫退出237户872人,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1.04%。整合各类项目资金1.2亿元,完成德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05户812名群众搬迁入住,改造农村危房260户,提升人居环境330户;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2件、道路安防工程44.68公里、村组活动场所29个。广播电视覆盖率、产业覆盖率、新型经营主体覆盖率、到户项目覆盖率均达100%,13个社区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2万元以上;制定完善村级施工图13个,规划实施项目880个、预算投资7642.35万元。
信访维稳成效显著,扫黑除恶扎实推进。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坚决有力的态度和措施,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田园建设成效显著。一年来,累计接待来信来访82件,领导积极参加接访和下访33件,受理网上信访52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全镇共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个,破获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保障不断加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13社区标准化卫生室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乡村医生足额配备、持证上岗。全镇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9.3%和99.01%,累计发放居民养老保险金1826.69万元;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993.7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3307人次;社会救助资金13.12万元,166人次直接受益。
城乡建设展现新面貌。坚持按照“环山脉水、田城相拥”的发展思路,突出山水田园特色,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着力打造美丽山水田园城市。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4.3平方公里,全镇落地实施各类项目87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7亿元,同比增24.2%。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加强督促跟踪问效。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既定工作。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各单位如有补充,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