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025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隶属于昌宁县农业局,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县的茶叶试验、示范、推广和监督、检测任务;负责全县茶叶生产、加工的技术引进、创新工作;负责乡(镇)技术骨干和农民进行培训;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茶叶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土壤进行质量监督;对茶树病、虫、草、鼠患和墒情、苗情等农情进行监测和预报;参与制定全县茶叶生产、加工的科技推广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县茶园面积31.33万亩,其中采摘面积30.4万亩。生态茶园26.43万亩。古茶树面积4.9万亩,株数达20余万株。有茶叶科技人员38人,全县13乡镇共有103个村1451个村民小组21万人涉茶种茶。全年累计完成干茶总产量2737.06万公斤,同比增208.82万公斤,增合8.26%,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3%。实现茶叶综合产值28.1亿元,同比增3.66亿元,增合14.9%,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其中实现农业产值100338.8万元,同比增8879.9万元,增合9.7%;实现工业产值120700.5万元,同比增23281.3万元,增合23.8%;实现第三产业产值60054万元,同比增4800万元,增合8.6%。实现茶农人均收入4210元以上,同比增390元,增合10.2%。
1.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助推产业脱贫
2018年,完成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标准化茶园11050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10%。重点推广实施茶叶树冠及土壤肥培管理,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通过标准化茶园建设项目的实施,实现茶园增产150吨,增加产值378.28万元,户均增加茶叶收入913元,人均增加茶叶收入223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标准化示范茶所15所,按照厂房建设标准化、生产清洁化、加工流程化、机械智能化、产品无公害化,力争达到绿色食品的标准要求。其中标准化示范茶所新建3所,建设面积达到1666平方米,改扩建12所,建设面积达到8772.1㎡。辐射带动周边37894亩茶园发展,建设后年增加产量347吨以上,增加产值877.3万元以上。挂钩贫困户166户608人,帮助挂钩贫困人口人均年增收466.69元。我站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对示范茶所建设建前规划、建中指导、建后管理进行全程的技术指导。
2.开展科技培训,提升茶农素质
2018年,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在抓好科技推广的同时,注重对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结合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标准化茶园建设项目,派出技术骨干深入到翁堵、田园、温泉、勐统、漭水等茶叶主产乡镇开展以“两减一增”、茶树嫁接、低产茶园改造及管理、茶园绿色防控、茶园间套作技术、高优茶园建设等内容为主的标准化茶园管理技术培训,全年共开展各种技术培训50场次,培训茶农4600人次,茶农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素质进一步提高。
3.开展农残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昌宁县“全国四大优质茶基地县”建设和提高“茶叶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地位,提升“昌宁红茶”品牌的市场价值,实现昌宁茶叶持续健康发展。我单位认真落实《昌宁红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昌宁县无公害茶生产综合标准》和《昌宁县创建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农用品投入使用技术规范》,保证茶源品质,确保茶叶质量安全。2018年我单位工作人员分别到田园、翁堵、温泉、更戛、勐统、鸡飞、漭水、大田坝8个茶叶主产乡镇采集茶鲜叶检测样,经对所采集的1014个鲜叶样进行检测,结果均无农残超标现象。同时,积极深入乡镇,对乡镇茶叶农残检测人员进行指导培训,提高检测准确率。
4.实施国家茶叶产业体系项目,提升县域产业地位
近年来,我站向上级争取了“国家茶叶产业技术体系西双版纳综合试验站建设项目”、“云南茶园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今年的重点工作:一是每月报送3个茶所不同品种茶青的收购量和收购价到国家茶叶产业体系总部。二是提供相关茶产业数据、信息。三是按照要求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四是提交体系半年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总结。
5.开展斗茶大赛,提升茶文化内涵
国庆期间,翁堵镇组织了37家企业在明山村大明湖望湖别院首届“富硒杯”斗茶大赛,本次参赛共收集到87个茶样(其中:红茶样34个、绿茶样36个、晒青茶样17个)。红茶、绿茶、晒青茶各设1个金奖及2个银奖。评委团严格按照《GB/T18797茶叶感官评审基本条件》、《GB/T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14487茶叶感官评审术语》要求,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现场“外形、香气、汤色、滋味、叶底”5项因子对参赛茶样进行审评打分,首届斗茶大赛的圆满结束,为我们以后开展相关茶事活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宣传茶文化方面起到积极地作用。
6.授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高“昌宁红茶”知名度
昌宁县于2014年获批“昌宁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好、管理好“昌宁红茶”地标,对于开发我县优质丰富的茶叶资源,汇聚优质茶产品,统一对外营销和推介,快速有效地提高昌宁茶叶品牌和“千年茶乡·昌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全县茶叶产业跨越发展,加快茶农增收、企业增效,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年内授权了尼诺茶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廷渊茶叶有限公司使用“昌宁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共授权使用12万枚。
7.开展“三深入”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
为实现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按照上级分工,我站“三深入”工作挂钩卡斯镇龙潭村,涉及和平、大青树、小坡脚、棋盘寺、大田、小柏树6个村民小组304户,其中建档立卡户75户(未脱贫17户),非建档立卡户229户。在“三深入”工作中,一是熟悉掌握帮扶贫困户和联系服务户基本情况,力所能及的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二是通过拉家常、聊生活、叙友谊、话党恩和帮助群众干农活的形式,进一步加强与农户的沟通交流、增进感情,与群众建立和谐关系,提升群众认可度。三是向帮教群众宣传脱贫攻坚政策,进行诚信教育,确保群众能说清“两不愁、三保障”等基本情况,并在各级考核时能如实向考核人员反映。四是在帮教群众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挖掘并广泛宣传自强自立、诚信感恩典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五是根据帮教群众所在村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协助完成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8.抓实党建工作,促进发展
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员,我站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认真开展党建工作。一是抓创先争优、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三是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四是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每月7日为我站党员主题日活动,每月根据不同的主题日活动主体认真组织党员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2,836,467.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6,467.3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857532元对比减少21064.63元,减少0.74%,主要原因为:
(一)2018年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2446206.81元,比2017年2048272元增加397934.81元,增19.43%,主要是职工基本工资、绩效调整及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二)2018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390260.56元,比2017年度409260元减少18999.44元,减4.64%,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不纳入单位决算。
(三)2017年收入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示范茶叶初制所建设项目)400,000元,2018年没有此项目。
综合以上几点,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2018年收入决算较2017年减少21064.63元,减少0.7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2,836,467.37元。其中:基本支出2,826,467.37元,占总支出的99.65%;项目支出10,000元,占总支出的0.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857532元对比减少21064.63元,减少0.74%,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2714887.72比2017年度2267217.60元增加447670.12元,增19.75%,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调整增加;
2.2018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101775.65元,比2017年度90244元增加11531.65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3.2018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04元,比2017年100070.40元减少90266.40元,主要是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不纳入单位决算。
4.2017年项目支出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示范茶叶初制所建设项目)资金400,000元,2018年没有此项目,2018年只有无公害茶叶生产技术推广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26,467.37元。与上年2457532元对比增加368935.37元,增长15.01%,主要原因是:
1.2018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及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2724691.72元,占基本支出的96.40%,比2017年度2367288元增加357403.72元,增15.10%,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调整增加;
2.2018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采购等)101775.65元,占基本支出的3.60%比2017年度90244元增加11531.65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元。与上年400000元对比减少390000元,减少97.5%,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示范茶叶初制所建设项目)资金400,000元,2018年没有此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6,467.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857532元对比减少21064.63元,减少0.74%主要原因是:
1.2018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2714887.72比2017年度2267217.60元增加447670.12元,增19.75%,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调整增加;
2.2018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101775.65元,比2017年度90244元增加11531.65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3.2018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04元,比2017年100070.40元减少90266.40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不纳入单位决算减少。
4.2017年项目支出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示范茶叶初制所建设项目)资金400,000元,2018年没有此项目,2018年只有无公害茶叶生产技术推广项目经费1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46,20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4%。主要用于:
(1)2018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2334431.16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95.43%;
(2)2018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111775.65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4.57%。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26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70元,支出决算为4,642元,完成预算的9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42元,完成预算的99.4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元,下降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元,下降-0.6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64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4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4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茶叶部门到我县指导茶叶生产及开展茶叶体系建设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69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资产总额5,523,210.95元,其中,流动资产3,736,271.76元,固定资产1,709,601.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7,33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77,550.12元,其中;流动资产比上年增加2,977,192.12元,固定资产减少99,6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4842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1484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元;出租房屋660平方米,账面原值28840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747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523210.95 | 3,736,271.76 | 1709601.19 | 977915.19 | 731686 | 7733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