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02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1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精准规划项目、精准安排资金、精准实施项目。
2.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责任。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区域扶贫开发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扶贫开发“四到县”切块资金年度计划、分配方案拟定、报批职责。
4.负责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识别、退出动态管理及扶贫开发统计和监测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扶贫开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6.负责组织、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际扶贫机构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组织、协调易地扶贫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少数民族地区、深度贫困山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
8.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负责协调中央、省、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滇沪合作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9.组织好扶贫系统及各乡镇负责扶贫工作的干部培训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昌宁县扶贫办紧紧围绕2018年底脱贫摘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的奋斗目标,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统筹整合全县扶贫资源,聚焦贫困地区、瞄准贫困人口,加快推进“五个一批”重点工程实施,持续推进整县、整乡、整村、整族推进等重大扶贫项目,积极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全面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不断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增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级各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昌宁贫困退出工作进展顺利,年度脱贫退出指标全面完成,如期实现脱贫退出目标。2018年脱贫5594户21353人;共有6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3个,到2018年末累计有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稳定有序退出。2018年末,全县还有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1475户4641人,贫困发生率为1.62%,脱贫出列村占贫困村总数的90.3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临时机构1个。分别是:昌宁县扶贫办和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扶贫办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6,105,17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05,174.6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2,019,850.72元,增长1762.89%。主要原因是:增加“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临时机构项目收入和2018年度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资金收入,所以造成了收入决算与去年对比差异较大。
资金量较大的是新增项目收入73,271,080元,具体的功能科目分别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00,00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4,380元;2130205森林培育3,000,000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2,846,700万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00,000元;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000,000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932,500元;2130602土地治理5,422,200元;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26,115,3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73,174,492.51元。其中:基本支出2,906,910.75元,占总支出的3.97%;项目支出70,267,581.76元,占总支出的96.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8,963,025.26元,增长1637.51%,主要原因是:增加“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临机机构项目支出和2018年度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扶贫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2,906,910.75元(人员经费支出2,622,939.4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3,971.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356.50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等机构为完成昌宁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267,581.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035,381.76元,增长5602.61%。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机构“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项目经费支出和2018年度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74,492.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8,963,025.26元,增长1637.5%,主要原因增加“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临机机构项目支出和2018年度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0,87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勤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98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016.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973.2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5,141,32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9%。主要用于涉农统筹整合项目支出,其中:水利支出12,846,700元、扶贫支出26,875,626.90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5,419,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11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9%。主要用于涉农统筹整合项目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6,115,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500元,支出决算为100,290.61元,完成预算的24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117.61元,完成预算的20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173元,完成预算的373.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检查验收增多,而且增加了临时机构“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支出未纳入预算,导致了“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4,775.04元,下降5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967.56元,增长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742.60元,下降78.5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明显减少,接待费用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17.61元,占60.94%;公务接待费支出39,173元,占39.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17.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117.6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外出培训、项目检查验收、扶贫“三深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17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17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971.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2,838.27元,减少69.69%,主要原因是大幅压缩日常办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6,126,277.76元,其中,流动资产5,019,370.76元,固定资产1,106,90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08,159.4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208,159.44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 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其他 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126277.76 | 5019370.76 | 1106907 | 367038 | 739869 | |||||||||
填报说明: |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6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6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