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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02205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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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乡镇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科级以下机构的设置、调整提出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4.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指导、监督全县行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参与做好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园区管理体制等改革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编制及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在上级核定的总量内,提出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编制及科级以下领导职数分配、设置、调整的意见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6.综合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县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乡镇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

7.开展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赋码换证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8.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管理和网站挂标等工作。

9.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县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10.完成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精心组织筹备,夯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基础。做好学习、调研、方案三方面保障,蓄力抓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一是抓学习,做好认识保障。组织全办机构编制干部掀起一场全面学习,累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10余次。学改革方案,准确掌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各个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的具体要求。学系列解读,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的意义、重点难点、工作要求。切实通过全方位的学习,确保全办干部打好思想认识上的基础,杜绝“本领恐慌”。二是抓调研,做好实践保障。对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认真梳理我县各级机构的机构编制、职能职责、领导职数情况,摸清改革“底数”。结合简政放权改革成果,进一步理清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承接、取消情况,厘清政府权责边界。对重点领域的涉改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全面掌握相关机构编制的运行情况。三是抓方案,做好统筹保障。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初步拟定我县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统筹好机构撤并、职责调整、编制分配等各项工作,对体制外机构消化提出初步改革建议,建立改革“一本账”,做到改革思路清、路线清、方案清。对我县拟定的机构改革基本情况,积极向市委编办、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和关心。

2.提高管编用编能力水平,切实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围绕行政体制运行精干高效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主线,做到依法管编、科学用编。一是严肃编制纪律,规范编委工作规则。着力加强编委会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昌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编委议事制度,理清编委会工作程序和权限,提高机构编制事项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建立编委文件传签制度,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时效性。二是盘活编制资源,推行空编集中管理。针对编制总量有限、编制需求紧张、编制分布不平衡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挖掘编制资源潜力上下功夫,着力提高编制使用质量和效益,制定出台《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办法》,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空编集中收回,做到统筹管理、动态调整、分类使用、重点保障。改进编制管理制度,推行《编制使用通知单》制度,对用编、收编、定编三个环节严格审核。三是严守编制底线,持续推进控编减编。印发《昌宁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做好机构编制使用核准、评估,控制行政体制规模,把好财政供养人员“入口关”。2017年,全县公务员、事业人员招录数分别压缩86%、14%,人员调动计划数压缩28%,实有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同比实现负增长。全县受理并办结机构编制事项43件,机构设立、编制使用分别压缩58%、54%。四是增强编制合力,促进部门协调联动。强化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有序开展“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长期借调基层工作人员集中清理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构编制工作合力持续提升,有效发挥了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落实领导职数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备案,2017年消化党政领导分设职数6名。

3.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持续转变。认真履行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牵头职责,进一步理顺体制、压实责任、联动配合、督促落实。一是健全工作机制,高位组织推动。印发《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领导的通知》,成立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担任。搭建工作平台,建立“放管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加强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发挥工作合力。切实通过构建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高位推动改革,夯实工作基础。2017年来,全县共召开4次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1次、推进会1次、联席会2次)研究部署“放管服”工作。二是压实改革责任,抓好分工落实。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出台《昌宁县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实施方案》、《昌宁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绘制改革“路线图”,“一盘棋”推动全县工作,深化改革成效。三是“放”“管”“服”全面发力,聚焦改革“最后一公里”。大力简政放权,2014年来全县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2项、承接市级下放事项14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变革政府监管理念和方式,印发《昌宁县县乡两级政府部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细则》,对300项行政检查事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始终坚持以信用监管为核心,扎实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增强政府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持续“减政便民”专项行动,严格对照省政府取消各行业(系统)索要的证明材料356项,保留基层开具的证明材料6项、各行业(系统)索要的证明材料166项,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不断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和水平。稳步开展政务服务“最多一次”,力争逐步实现群众办事“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提升政府服务的品质。四是突出督查问效,深化工作成果。实行“放管服”改革“季报告、季分析、季研判”制度,对改革推进情况实时跟踪掌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的督查机制,2017年来组织专项督查4次,用督查的“利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在我县有效落地。五是畅通沟通渠道,营造舆论氛围。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行政审批”专栏,强化改革政策、成果宣传,编制《“放管服”改革口袋书(50问)》、迎接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提醒1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到各部门,“放管服”的理念和方式得到了较好的引导动员。加大挖掘改革的成效、亮点,工作成效先后被省市县各级媒体宣传报道。开办了《改革信息专报》,截至目前发布工作信息13期,各部门的经验做法得到了交流,积极传播改革“正能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4.坚持稳妥有序,有序推动其他各项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稳步抓好其他各项工作。一是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登记赋码发证。把登记赋码发证工作作为编办的服务窗口来抓,做好全县登记的188户事业单位法人、赋码发证的71户机关群团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对设立、变更、注销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提升。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信息公示抽查,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始终积极稳妥,抓实事业单位改革。分类开展对生产经营类、公益类、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改革,2018年将完成1家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开展公立医院、教育等领域事业单位改革调研调查,为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打牢基础。三是严肃政治纪律,清理整治机关办企业。认真按照省、市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精神,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办企业情况进行严格清理,按照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制定企业脱钩方案,抓好方案审定、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清理整治彻底到位。目前,全县党政机关所办的10户企业,已按照既定的脱钩方案完成脱钩工作。四是确保“两个全覆盖”,抓好网上名称管理。持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县级中文域名管理费用纳入财政统一支付,确保中文域名注册、网站标识加挂两个全覆盖。做好到期域名的续费工作,指导好域名管理服务。截至目前全县注册中文域名300个,网站标识加挂率达100%。五是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主题,结合“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的实施,持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强化党员日常监督,推动机关党建全面提升、全面过硬。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开展“三爱三讲”活动推进文明创建。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持续转变作风。是融入中心工作,全力服务脱贫攻坚。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认真开展“三深入”工作,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脱贫攻坚工作精神要求和扶贫政策知识,到挂钩村组上党课、开展感恩教育,选派工作力量驻村支持阶段性工作,不打折扣执行“5+1”“白+黑”工作制度,做好群众情绪疏导、思想引领、政策解答、协调联系等各项工作,在脱贫攻坚一线锤炼干部作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041279.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1279.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3391.98元,增长21.45%,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根据补发2017年7-12月政府绩效及2018年全年的政府绩效、人员增资以后工资及养老保险等费用增加实际增加财政拨款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036837.82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863.24元,占总支出的97.11%;项目支出29974.58元,占总支出的2.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1353.64元,增长22.3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补发2017年7-12月政府绩效,2018年全年的政府绩效;二是人员增资以后,工资及养老保险等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6863.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879.06元,增长21.0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补发2017年7-12月政府绩效,2018年全年的政府绩效;二是人员增资以后,工资及养老保险等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74.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74.5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将业务经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等)列入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用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购买、设备重置。二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日常证书购买、年度公示情况抽查。三是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机房运行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6837.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1353.64元,增长22.3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补发2017年7-12月政府绩效,2018年全年的政府绩效;二是人员增资以后,工资及养老保险等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643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2%。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913352.6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93510.6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40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2.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正常公务接待,接待费用略微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40.00元,下降3.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0.00元,下降3.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2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510.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814.96元,增加26.5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611.04元;2.手续费:155.00元;3.差旅费:3376.00元;4.公务接待费:3536.00元;5.劳务费:12084.80元;6.工会经费:10032.80元;7.其他交通费用:63715.00元。增加的原因为: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增加;单位无公车,因脱贫攻坚等原因,其他交通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07715.50元,其中,流动资产28138.00元,固定资产79577.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22.6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822.69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7,715.50

28,138.00

79,577.50

0

0

0

79,577.5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详见附表10)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11)

详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12)

详见附件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3)

详见附件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十一、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2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