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02203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是在县教育体育局领导下的一个教育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1.在县教育体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进行统一招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高创新能力的小学生。
2.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3.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4.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5.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积极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德育。从学生的一言一行抓起。从仪表、礼仪、着装抓起,引导学生说文明话,做文明事,严禁学生粗言恶语,举止粗野,教会学生言行举止文明。
2.抓实教学工作。一是要端正办学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使学生全面发展;二是要以教学为中心,以文化教育为中心,在“抓实”和规范、示范上下功夫,抓出亮点,培养高分。
3.重视教师培养,加强师德教育。积极选送骨干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采取骨干典型引路示范,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校管理后备人才。加强师德教育,增强教师使命感、责任感、压力感,集体意识,全局意识。
4.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争取校建项目,不断改善校舍条件和设施设备条件,不断加大学校内部设施设备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和办学设施,努力创设人文校园,和谐校园,特色校园,为创设整洁、规范、优美的育人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5.抓实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平安。学生上学要求家长(监护人)接送,实行学生入校、离校接送制度,力求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一般情况下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封闭制度。
6.抓好少先队活动、工会活动,打造校园文化特色和亮点。政教分管、少先大队主抓落实,根据学校实际,结合有关节日,以文艺活动、围棋、茶艺进课堂为主要载体,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地开展好少先队活动,通过活动使学生能力得到培养,思想道德情操得到陶冶,身心意志得到锻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0人),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8年度收入合计7,679,316.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9,316.2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90,227.02元,主要原因为:工资调增及职称变动导致小学教育资金,新增收入1,166,780.9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收入284,731.52元;特殊学校资金,新增资金577.80元;其他教育管理资金,减少收入92,400.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8年度支出合计7,678,136.22元。其中:基本支出7,672,333.42元,占总支出的99.92%;项目支出2,982.80元,占总支出的0.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87,139.02元,主要原因为:工资调增及职称变动导致小学教育资金,新增支出1,163,692.94元(其中项目支出增加3982.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支出284,731.52元;特殊学校资金,增减支出577.80元;其他教育管理资金,减少支出92,400.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72,333.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3,336.22元,主要原因为:工资调增及职称变动导致小学教育资金,新增支出1,163,692.94元(其中项目支出增加3,982.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支出284,731.52元;特殊学校资金,新增支出577.80元;其他教育管理资金,减少支出92,400.2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82.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82.00元,主要原因为:
2017年项目支出为“特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8人共计金额2,000.00元;2018年项目支出为“特殊学校教育资金”,共计金额5,982.80元,全部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8,136.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87,139.02元,主要原因为:工资调增及职称变动导致小学教育资金,新增支出1,163,692.94元(其中项目支出增加3,982.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支出284,731.52元;特殊学校资金,增减支出577.80元;其他教育管理资金,减少支出92,400.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804,95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0%。主要用于小学教育6,798,969.94元,特殊学校教育5,982.8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3,18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49,785.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98.0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资产总额10,258,703.01元,其中,流动资产768,286.70元,固定资产9,401,584.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8,83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3,562.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1,711.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85,35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1 | 10258703.01 | 768286.70 | 9401584.31 | 7809281.75 | 0 | 0 | 1592302.56 | 0 | 0 | 88832.0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