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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02202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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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移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移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移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相关政策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解决移民搬迁安置相关工作建议。

(3)组织或参与移民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实施,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和县级验收工作。

(4)组织指导移民干部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向移民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组织指导移民科技和生产技能培训。

(5)配合做好库区、安置区移民信访和综治维稳工作,协调处理移民搬迁办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后期扶持项目工程实施和储备取得新成效。2018年度,我县(市、区)共实施后期扶持项目25个,计划总投资2678.402万元,其中移民专项资金2573.622万元、群众自筹104.78万元,受益移民人口25623人次,受益建档立卡移民人口181人次,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8个,正建10个,已竣工项目1个;上报储备2019年度计划项目14个,计划总投资1713.07万元,其中移民专项资金1682万元,群众自筹31.07万元,受益移民人口6585人次;完成历年实施项目审计32个;完成湾甸乡柠檬产业扶持项目省级验收。

(二)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足额兑现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截至目前,全县共核定登记后期扶持人口9306人,其中资金直补7361人,项目扶持1945人。工作按照《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扶持范围、扶持标准、扶持年限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后扶资金管理,对后扶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实行“一卡通”发放,“一人一折,半年一发放”。2018年,累计到位资金558.36万元,发放资金420.3万元。

(三)移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有效开展。2018年,我县(市、区)共投入移民技能培训资金29.565万元,开展移民培训项目1个,组织移民5961人次,参加劳动力技能和农业实用技能培训。

(四)小湾专项工作稳步推进,设计变更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湾甸安置区七•一渠防渗加固工程,完成投资1700万元。集镇及下甸安置点环保水保项目完成投资1600万元;珠街集镇、耈街岔河集镇、湾甸集镇移民安置点、大城移民安置点项目设计变更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珠街集镇、岔河集镇设计变更初稿编制工作,争取在2019年度完成4个点项目设计变更。

(五)房屋单价调整工作扎实开展。房屋单价调整工作涉及小湾水电站昌宁库区淹没区、失稳区、影响区一期、影响区二期搬迁移民,库区淹没未搬迁农户,调整标准为:淹地影响区二期及库区淹没未搬迁农户房屋单价调整标准按《澜沧江小湾水电站保山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协调组会议纪要》(第52期)计列的房屋补偿单价执行;淹没区以2008年第4季度物价水平测算结果进行房屋单价调整;失稳区以2010年第4季度物价水平测算结果进行房屋单价调整;淹地影响区一期以2012年第4季度物价水平测算结果进行房屋单价调整。

移民房屋单价调整共兑付资金67236725.13元,其中移民房屋单价调整补偿资金66624322.80元,移民建房困难补助资金612402.33元,具体为:影响区二期及库区淹没未搬迁农户按《澜沧江小湾水电站保山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协调组会议纪要》(第52期)计列的房屋单价进行调整。共兑付资金26898159.99元,其中,房屋补偿资金25689103.42元(搬迁移民23984301.73元,淹没未搬迁农户1704801.69元),移民建房困难补助资金1209056.57元。影响区一期以2012年第4季度物价水平测算结果进行房屋单价调整,共兑付资金32146003.67元。其中,移民房屋单价调整补偿资金3140323.02元,移民建房困难补助资金741680.65元。失稳区以2010年第4季度物价水平测算结果进行房屋单价调整,共兑付资金3406113.91元。其中,移民房屋单价调整补偿资金3612203.53元,移民建房困难补助资金-206089.62元。淹没区以2008年第4季度物价水平测算结果进行房屋单价调整,共兑付资金4786447.56元。其中,移民房屋单价调整补偿资金5918692.83元,移民建房困难补助资金-1132245.27元。

(六)其他工作。组织参与完成了《云南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资金2018年度建议计划表》、《昌宁县移民局2018年度移民搬迁安置计划项目投资建议表》的编写上报工作。参与移民信访工作调查、处理工作。创卫网格化管理工作,认真参与第十五网格的卫生清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移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决算编制单位是:昌宁县移民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移民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移民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3393080.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93080.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705057.73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预算数比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移民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2928741.17元。其中:基本支出7047022.42元,占总支出的21.40%;项目支出25881718.75元,占总支出的78.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761902.83元,增长55.5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实施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建设项目比2017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移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47022.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09567.85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工资政策调整,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移民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81718.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52334.98元,增长43.5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比2017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移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7022.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4%。与上年对比增加3909567.85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工资政策调整,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9271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019717.67元,事业运行支出273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8034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86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255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9%。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移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500.00元,支出决算为32412.00元,完成预算的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12.00元,完成预算的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践行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7466.00元,增长32.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731.00元,增长144.5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移民工作及脱贫攻坚任务重,紧急出车次数较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65.00元,下降80.97%,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92.56%;公务接待费支出2412.00元,占7.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度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7731.00元,增加244.5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移民工作及脱贫攻坚任务重,紧急出车次数较多。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牌号云M86151。主要用于移民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12.00元。上年度相比减少10265.00元,减少19.03%。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级及各乡(镇)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移民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644.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878.25,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增加,原因是2018年移民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加大,紧急出车次数较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344.9元,印刷费665.55元,水费272.00元,差旅费25441.00元,维修(护)费93493.00元,培训费600.00元,公务接待费2412.00元,专用材料费1113.10元,工会经费40452.6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28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移民局资产总额59345574.83元,其中,流动资产59282676.83元,固定资产6289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753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9345574.83

59282676.83





62898.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1)

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2)

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3)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3)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