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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022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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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幼儿园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园内的保教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以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和学校的优质发展为准绳,推动园所优质、持续、健康发展。

2.负责园内人事管理、考核考评工作,明确各岗位人员相关工作要求。

3.负责对园内教职工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文化水平。

4.负责对全县的幼儿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

5.按照市、县教体行政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开展好其他各项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规范管理。走教育内涵发展之路,坚持科学保教,以发展为本、育人为魂,以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和学校的优质发展为准绳,推动园所优质、持续、健康发展。

2.强化队伍。完善师资队伍培养机制,加强骨干教师队伍与年轻教师的管理与培养,全体教师参与评价课程实践,加大教研力度,创新教研工作方法。

3.突出特色。以保教并重为前提,在丰富幼儿一日活动内容,强化幼儿日常行为规范上下功夫,使人人均能在教学上有所突破。

4.优质服务。进一步树立服务思想,落实安全责任与措施。把宣传推广工作继续放在工作议程上。

5.家园共育。以家长委员会及膳食委员会为依托,定期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主题亲子活动及家长开放日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幼儿园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幼儿园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幼儿园2018年度收入合计13,929,708.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5,658.69元,占总收入的70.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054,050.00元,占总收入的29.1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18年度总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717,037.44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学生人数增加,收费标准提高,事业收入相应增加;二是正式教师工资调增及政府奖励性绩效增加。

收入占比分布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幼儿园2018年度支出合计13,681,128.02元。其中:基本支出13,538,028.02元,占总支出的98.95%;项目支出143,100.00元,占总支出的1.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度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07,333.98元,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经费增加974,781.28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19,167.50元;三是项目支出增加13,385.20元。

支出占比分布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园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38,028.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3,948.78元,增长10.57%,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17192.73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72,464.50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342,411.45元 ,资本性支出减少53,297.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09%。

基本支出分布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幼儿园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1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85.20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为:一是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增加,导致助学金增加33,385.20元;二是上年结转“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0,000.00元本年度用于教师部分国培费用支出。我园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到位后,我园及时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1.针对2018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项目,我园结合《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补助对象的幼儿按标准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每生每学期150.00元。2018年第一学期符合补助标准的幼儿人数427人,预算并申请困难补助64,050.00元;2018年第二学期符合补助标准的幼儿人数327人,预算并申请困难补助49,050.00元。各级资金到位并按规定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银行卡中。该项目的实施,使需要资助的家庭确实得到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

2.针对上年结转的2017年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我园结合《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经报主要领导及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于2018年4月至11月份分5次选派数名骨干教师到昆明等地进行培训。该项目的实施,让我园部分骨干教师全面了解省内乃至国内学前教育发展趋势,了解前沿信息,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自身专业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必能进一步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幼儿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5,099.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69%。与上年对比减少12,244,079.24元,减少12.0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园非税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划为财政代管资金,2018年度从事业收入中共支出2,916,028.1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653,37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510,275.32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85,095.72元、日常公用经费4,750,842.30元;项目支出143,100.00元:主要包括培训费30,000.00元、助学金113,1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1,72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7,479.2元,职业年金缴费14,245.3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幼儿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昌宁县幼儿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0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00.00元,下降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幼儿园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幼儿园资产总额8,588,250.27元,其中,流动资产4,402,386.08元,固定资产4,185,864.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67,341.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5,6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885.00平方米,账面原值3,00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4,325.9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588,250.27

4,402,386.08

4,185,864.19

4,185,864.19



4,185,864.1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园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