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022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统一战线及经济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商联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做好对全县非公企业及行业商会的服务联系工作。
2.调查研究,参政议政。深入基层,深入会员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全县社会、经济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推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3.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向非公经济人士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经济人士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培养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积极向上、具有奉献精神的新型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队伍。
4.维护非公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努力为非公经济服务。积极反映非公经济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营造公平、宽松的市场环境。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经济信息,开展法律、管理、财务、审计、融资、工商等专业知识的咨询、培训与服务。指导非公经济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素质与抗风险能力。组织参与各种商务考察活动,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强化精品名牌意识。
5.组织开展县外工商社团、经济组织、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和交往,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往来,积极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为我县非公经济发展服务。
6.引导非公经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走“共同富裕”之路,树立“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思想,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回报社会。
7.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全球市场一体化,积极引导、帮助工商经济界人士在社会服务领域组建行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商会促进民间经济相互交往、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作用。
8.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和企业员工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9.加强对光彩事业基金的管理,做好光彩事业有关项目的争取和实施。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机构人员情况
昌宁县工商联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有在职人员4人,比上年减少2人,因2018年退休2人,共计退休人员4人。
2.当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围绕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抓实扶贫工作载体,落实挂包责任。一是县工商联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组农户开展“三深入”;二是根据脱贫攻坚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下派工作人员配合所挂钩的漭水镇老厂社区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在工商联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2.5万元帮助老厂社区、栗木村及下甸村解决办公经费问题,并为老厂社区38户无电视的农户购买价值1.6万元的电视机、接收机。
二是“万企万村”工作有序推进。县工商联大力推行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积极引导全非公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为切加强“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领导,成立了以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为组长,县扶贫、工商联及相关会员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构。深入企业调研和座谈,积极倡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鼓励民营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积极承担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立足企业发展,实现互利双赢。民营企业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实现企业得到大发展,推动扶贫有成效的良好局面。
三是全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光彩事业”工作。8月20日县工商联、县光彩事业促进会组织保山泰龙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等14家非公企业为漭水镇老厂社区和耇街乡栗木村2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家庭送上每户2000元助学金,共计4.8万元;10月16日,辉映福等23个工商界政协委员企业到县特殊学习进行捐款,共计捐款23.3万元。昌宁县天和医院投入15万元建设鸡飞镇英韬村垃圾焚烧处理站,捐资10万元建设翁堵镇阳旺田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的善行义举,弘扬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乐善好施、义利兼顾、以义为先、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我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献计出力。
四是“贷免扶补”工作有序推进。“贷免扶补”是党和政府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一项扶持性政策措施,是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2018年市工商联下达贷免扶补任务数150户,目前为止,县工商联共为150名创业人员发放创业贷款1500万元,带动创业就业人员300余人。
五是融资渠道不断拓展。目前,帮助昌宁县天和医院、博渊汽车修理厂、昌宁县春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昌宁县建富果蔬种植合作社等4家企业发放担保贷款1500万元,担保贷款余额1.3亿元;开展微型企业培养工程,帮助15户微型企业申请贴息贷款500余万元,直接带动就业150多人。
六是商会建设不断发展。完善会员入会登记350个。其中:企业会员29个,个人会员313个,行业商会5个(茶业商会、石材商会、红砖商会、核桃商会、木材商会);乡镇商会1个(湾甸商会);异地商会2个(川渝商会、湘邵商会)。
七是调研工作不断深入。2018年以来,分别深入工商联执委企业和会员企业、基层行业商会进行调研,加强对基层行业商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商会在行业自律、信息服务、市场拓展等各方面积极作用,并向各会员企业、商会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了解企业存在困难和问题,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对县委县政府的诉求,有效搭建了企业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平台,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八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内,县工商联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没有干部职工因为廉政工作被问责和受到处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15,310.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5,310.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3651.89元,增长8.39%,主要原因分析:1.调整基本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资金、奖金等,新增收入47981.38元;2.贷免扶补工作经费收入增加5657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096,805.19元。其中:基本支出954,280.19元,占总支出的87.01%;项目支出142,525.00元,占总支出的12.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0047.19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对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新增支出53021.89元;二是项目经费支出新增支出9702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4,280.19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29%。与上年对比增加53021.89元,增长5.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对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二是其他就业补助经费增加。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基本工资128631.00元、津贴补贴359191.00元、奖金167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2491.6元、职业年金缴费41170.32元、办公费154509.41元、印刷费8562元、电费411.39元、邮电费1020.56元、会议费3740.00元、培训费10707元、公务接待费15516.00元、劳务费15835.82元、工会经费9908.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13.56元、其他交通费用511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工商业联合会(本级)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52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025.00元,增长68%,主要原因分析:新增贷免扶补项目支出142525.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办公费22260.5元、邮电费100.2元、差旅费58722.00元、维护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793.00元、劳务费47216.32元、公务用运行维护费3932.9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6,805.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0046.89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对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新增收入53021.89元;二是项目经费支出新增收入9702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0,17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810173.27元,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工商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955.54元,支出决算为48,955.5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646.5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09.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按照县委的接待制度,严格按接待范围和标准接待,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663.00元,但因省市工商联及相关部门到昌调研次数增,以及工商联贷免扶补工作需要下乡时间增加,加之公务用车运行年限长维修次数增加,公车运行费用增加28475.41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4,812.41元,增长10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475.41元,增长68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63.00元,减少18.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按照县委的接待制度,严格按接待范围和标准接待,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663.00元,但因2018年省市工商联及相关部门到昌调研次数增,以及工商联贷免扶补工作需要下乡时间增加,加之公务用车运行年限长维修次数增加,公车运行费用增加28475.41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646.54元,占66.69%;公务接待费支出16,309.00元,占33.3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646.5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75.41元,增加原因:省市工商联及相关部门到昌调研次数增,工商联贷免扶补工作需要下乡时间增加,加之公务用车运行年限长维修次数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646.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09.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63.00元,减少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按照县委的接待制度,严格按接待范围和标准接待。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6,3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工商联及相关部门到昌调研接待,以及工商联贷免扶补工作下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509.41元,与2017年对比增加34209.41元,主要原因:1.省市工商联及相关部门到昌调研次数增,以及工商联贷免扶补工作需要下乡时间增加,加之公务用车运行年限长维修次数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28475.41元。2.办公费、邮电费支出增加5734.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资金,17507.00元;电费资金,411.36元;邮电费资金,1020.56元;培训费资金,10707.00元;会议费资金,3740.00元;公务接待费资金,15516元;劳务费资金,15835.82元;工会经费资金:9908.00元;其他交通费资金,5115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资金,28713.5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398,546.21元,其中,流动资产139,266.21元,固定资产256,7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907.6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407.66元,固定资产增加20,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5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98546.21 | 139266.21 | 207800.00 | 207800.00 | 250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