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0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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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团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订并落实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2.研究并提出乡镇和县直各部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县管干部的日常调研、分析研判、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及考察、考核、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对市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等手续。
3.研究制订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
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县直党政机关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工作,制订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县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县直行政单位二级班子、乡镇党政办主任和组织干事任免工作;承办全县科员的调动、退休等手续。
6.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订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调研、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政策和生活待遇政策,负责处理好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和抓好县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协助原单位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等工作。
7.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对县管干部、全县公务员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办理县管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9.做好人才工作,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综合全县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协调指导全县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县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各行各业杰出专家和学者开展有关活动。
10.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县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1.负责全县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参照管理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2.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县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
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并承担信息宣传的业务指导、综合传递、督查督办及涉组涉干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
14.完成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理论武装,筑牢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任务。
2.着力提升组织力,聚焦“党建领航,决胜脱贫”主题,筑牢脱贫攻坚战斗堡垒助力发展。一是聚焦责任压实,全面筑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制发《昌宁县“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实施方案》《昌宁县“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重点任务清单》等14个具体工作方案和32个专项工作方案。二是聚焦发展大局,着力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认真落实机关“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制度,创新开展脱贫攻坚“五亮五比五促”暨“三讲三评”评议活动。合力打造卡斯果蔬种植、大田坝文沧村葡萄种植等6个农村党员创业就业暨乡村振兴人才实训基地,开展全覆盖党员帮扶干部和与贫困户党员“一对一”谈心谈话,引导贫困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夯实基础强质量,切实狠抓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制定《昌宁县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昌宁县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模块”》,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四是加强队伍管理,提升素质铸就先锋模范。从严从实发展党员380名。全面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分析研判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分析研判村(社区)“两委”班子履职情况,对于不发挥作用,甚至违纪违法的村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撤换。
3.突出政治标准,严管厚爱和激励约束并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茶乡铁军”助推发展。突出选拔的“精度”。制发《关于加大从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突出培育的“力度”。制定《昌宁县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方位多角度强化干部素质培养。突出管理的“严度”。制定《昌宁县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意见》《昌宁县县管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审批管理办法》《昌宁县干部日常管理谈心谈话制度》等7个管理制度。
4.优化服务环境,做优服务保障,培育爱国奉献人才助力发展。制发《2018年人才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党政人才信息库、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等五类信息库。启动2018年“七个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和“五个十茶乡系列”人才培养工程。
5.强化规范化建设,抓实精细精准,强化自身建设。按照“周一例会学习+每月党小组学习+每月党员大会学习+每季度党课学习+专题学习”的“5+”学习形式,提升组工干部综合素质。尝试开展科室工作“专题月”活动,科室结合工作实际,每月确定一项专项工作作为集中攻关,工作每月一总结一计划,促进组织工作有序、科学、系统推进,形成科室比学赶超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编报单位: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收入合计4,409,606.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9,606.7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7,514,884.08元,减少38.42%,主要原因分析:
1.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减少收入486,800.00元;
2.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补助资金,减少收入329,646.79元;
3.党建示范点建设经费,减少收入1,000,000.00元;
4.换届工作经费,减少收入747,950.00元;
5.各项考核奖励金,减少收入109,823.00万元;
6.“兴昌人才”奖评选奖励经费,减少收入3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支出合计426,8248.94元。其中:基本支出3,898,142.94元,占总支出的91.32%;项目支出511,463.8元,占总支出的11.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3,191,572.07元,减少41.98%,主要原因分析:
1.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减少支出486,800.00元;
2.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29,646.79元;
3.党建示范点建设经费,减少支出1,000,000.00元;
4.换届工作经费,减少支出747,950.00元;
5.各项考核奖励金,减少支出109,823.00万元;
6.“兴昌人才”奖评选奖励经费,减少收入3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委组织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78,948.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17,229.87元,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办公经费,减少支出1,664,988.37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4%,年人均130,469.5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4%,年人均18,936.3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3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1,615,700.00元,主要原因为:
1.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项目支出4,8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落实我县人才引进及培养政策措施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82,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3.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5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4.党建示范点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5.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486,800.00;
6.“兴昌人才”奖评选奖励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8,248.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3,191,572.07元,元,减少41.98%,主要原因为:
1.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减少支出486,800.00元;
2.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29,646.79元;
3.党建示范点建设经费,减少支出1,000,000.00元;
4.换届工作经费,减少支出747,950.00元;
5.各项考核奖励金,减少支出109,823.00万元;
6.“兴昌人才”奖评选奖励经费,减少收入3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98,63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工资支出2,764,159.37元,办公费、会务费、培训费等支出641,272.85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11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339,81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7,297.9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5%。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资金2,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104.96元,完成预算的5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063.96元,完成预算的7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041元,完成预算的32.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及公务活动用车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5,278.34元,下降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9,677.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638.33元,下降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963.01元,下降66.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资金减少,本年内无出国(境)公务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减少,由于我部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
3.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由于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不上高档菜、不上烟、不上酒,严禁公款私请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063.96元,占67.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041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2.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063.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063.9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基层党建调研、干部考察考核等重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04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0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层党建调研、干部考察考核、人才工作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472.85元,与上年对比减1,664,988.37元,减78.56%,主要原因为:1.办公费:45,695.71元,较2017年1,344,280.42元减少1,339,684.71万元,由于2017年建设全县综合服务平台运行视频调研督查系统,2017年底已完工。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063.96元,较2017年119,702.29元减少84,102.2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9,041.00元,较2017年86,004.01元减少56,963.01元,国内接待费支出86,000.00元,国内接待费支出29,04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层党建调研、干部考察考核、人才工作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5,695.71元;邮电费:14,400元;差旅费23,958.6元,会议费14,898.00元;培训费5,320.00元;公务接待费29,041.00元;劳务费5,200.00元;工会经费33,845.5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063.96元;其他交通费221,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13,422,563.16元,其中,流动资产11,908,353.16元,固定资产1,514,2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4,279.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
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422563.16 | 11908353.16 | 1514210 | 0 | 729001 | 0 | 785209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