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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021030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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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接待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关于来宾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

2.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直辖市党政领导的接待工作。

4.负责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接待工作。

5.负责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接待工作。

6.负责县委、县政府率团赴外省、市、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县领导有关服务工作。

7.在接待中收集各种信息,积极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积极宣传介绍昌宁,不断提高昌宁对外知名度。

8.参与昌宁对外宣传活动,树立昌宁良好形象。参与县级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后勤接待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接待工作,负责全县接待系统网络建设和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

10.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县接待办严守“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公务接待规范要求,秉承“开放、复合、立体、多元”接待格局,持续发挥“窗口、桥梁、纽带”作用,做到事前想细、事中做细、事后总结、热情礼貌、适度得体,以从简、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政务、会务、商务接待,致力于把接待工作打造成昌宁“第一名片”“第一窗口”“第一形象”。全年接待宾客606批次22683人次。县接待办从理顺内部制度入手,继续修改完善《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负担、对口承接,明确公务接待范围、程序、标准。要求各接待单位翔实填写昌宁县县级公务接待清单或昌宁县部门公务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严格接待程序,杜绝“跑冒漏滴”,最大限度降低接待成本。县接待办挂钩柯街镇沙坝社区,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25户、联系非建档立卡贫困户170户。筹资4.91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群众电商培训、购买电视机、贫困户慰问4.11万元,用于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0.8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昌宁县接待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528,733.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8,733.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20934.42元,减少10.66%,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147081.83元。

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办公经费及会议,公用经费减少547016.25元。

3.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21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528,733.38元。其中:基本支出3,528,733.38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20934.42元,减少10.66%,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147081.83元。

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办公经费及会议,公用经费减少547016.25元。

3.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21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8,733.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9934.42,减少10.18%,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147081.83元。

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办公经费及会议,公用经费减少547016.25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5.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8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0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分析:取消专项接待项目,经费减少2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8,733.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20934.42元,减少10.66%,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147081.83元。

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办公经费及会议,公用经费减少547016.25元。

3.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21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33,38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等792604.83元;机构正常运转2640783.7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34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344.8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17,796.01元,完成预算的9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600.00元,完成预算的7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95,196.01元,完成预算的92.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精简接待费。2018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使用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12203.99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5893.51元,下降5.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400.00元,下降5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493.51元,下降4.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精简接待费108493.51元。2018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使用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4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00.00元,占0.9%;公务接待费支出2495196.01元,占9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400,减少54.8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6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下乡入户、公务接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95,196.0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493.51,减少4.17%,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95,196.0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直辖市党政领导的接待工作;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接待工作;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接待工作;县委、县政府率团赴外省、市、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县领导有关接待服务工作;县级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后勤接待工作;全县接待系统网络建设和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0,783.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7016.25,主要原因分析: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办公经费及会议,精简接待人员、场次、数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368.85元,邮电费2384.30元,差旅费17229.00元,会议费2838.00元,公务接待费2495196.01元,劳务费13874.17元,工会经费9493.4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5,726,742.00元,其中,流动资产14,649,332.00元,固定资产1,077,4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2725.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32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726742

14649332

1077410

0

380100


69731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9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