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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021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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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政府以土地市场化运作供地的政策;

(2)组织实施收购处置闲置低效国有土地和城镇土地;

(3)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4)开展农用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评价、引资、交流与合作;

(5)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供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制和实施;

(6)负责辖区内土地征用、征收、出让和转让事项;

(7)协调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集体、个人之间发生的相关事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抓好建设用地报批。完成昌宁县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12.4448公顷、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18.0773公顷、第三批城镇建设用地15.789公顷、第四批城镇建设用地14.697公顷、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4.4948公顷土地勘测定界。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昌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报件已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第二、三、四批城镇建设用地已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完成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完成昌保高速公路县城连接线、周家田隧道、八期、九期、十一期昌宁龙兴采石场临时用地审批。立新水库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已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待审批。

2.积极抓好土地审批供应。完成土地供应45宗,其中:划拨供地11宗,土地面积15.1182公顷;出让供地34宗,土地面积18.8787公顷,收取出让金227,234,962.00元。

3.做好土地收储工作,昌宁县城南新区拟收储土地100公顷(1500亩),符合规划12.4448公顷(186.672亩),不符合规划87.5552公顷(1313.328亩)。其中,符合规划12.4448公顷(186.672亩)纳入2018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报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决算编报单位是: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3,454,548.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54,548.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65,425.39元,减少6.6%,主要变动原因为:

1.报批工作经费减少201,798.2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增加收入20,166.2元;

3.工资福利资金,增加235,246.17元,主要是政府奖励性绩效增加;

4.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增加4,646,558.12元;

5.土地开发资金,减少3,079,957.38元,主要是上缴县级报批费用收入减少;

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增加13,530,877.00元;

7.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减少17,516,517.30元,主要是缴纳批次用地耕地占用税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3,454,548.30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536.42元,占总支出的3.65%;项目支出32,233,011.88元,占总支出的96.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83,776.39元,减少6.65%,主要变动原因为:

1.报批工作经费减少201,798.2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增加支出20,166.20元;

3.工资福利资金,增加235,246.17元,主要是政府奖励性绩效增加;

4.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增加4,646,558.12元;

5.土地开发资金,减少3,079,957.38元,主要是上缴县级报批费用支出减少;

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增加13,530,877.00元;

7.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减少17,516,517.30元,主要是缴纳批次用地耕地占用税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1,536.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9,277.13元,减少42.12%,主要原因为: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减少924,565.3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增加收入20,166.20元;

3.事业运行增加235,246.17元,主要是工资福利资金(政府奖励资金)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6,018.24元,占基本支出的86.45%,年人均105,601.8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5,518.18元、占基本支出的13.55%,年人均16,551.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33,011.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4,499.26元,减少4.43%,主要原因为:

1.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增加4,646,558.12元;

2.土地开发资金,减少3,079,957.38元,主要是上缴县级报批费用支出减少;

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增加13,530,877.00元;

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减少17,516,517.30元,主要是缴纳批次用地耕地占用税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1,536.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7%。与上年对比增加35,288.18元,增长3.13%,主要原因为:

1. 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政府奖励性绩效等人员工资支出增加220,082.15元。

2. 批次用地报批及、坐标数补录、统一年产值修订资金支出减少247,020.00元。

3. 办公费、差旅费等资金支出增加28,455.80元。

4. 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增加20,165.6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7,42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政府奖励性绩效等人员工资支出919,759.00元,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24,060.00元,工会经费支出13604.02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22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3%。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资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7,89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资金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0.00元,完成预算的1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0.00元,完成预算的15.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了节待次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0.00元,下降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元,下降4.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了接待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土地勘测定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97,722,091.06元,其中,流动资产497,648,581.06元,固定资产73,5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6,107.9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26,107.95元,固定资产增加20,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97722091.06

497684581.06





7351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 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9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