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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021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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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4)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

(5)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6)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7)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8)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9)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通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昌宁工会网站”“昌宁工会微信公众号”“云岭职工手机APP”等新兴媒体作用,面向基层和职工群众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学习。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10次,班子负责人讲党课4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

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学习,组织全县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网络竞赛。

(二)发挥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突出昌宁县2018年脱贫摘帽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以“四争四促”为主要内容的“一活动一工程”工作,引领职工成长成才,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昌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围绕服务新时代新目标,广泛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竞赛活动,不断提升职工素质,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2018年,认真抓实一活动一工程各项工作,完成农民工引导性培训4000人次;联合卫计局组织开展5.12护士技能竞赛,参加人数达420多人次;联合县安监局组织安康杯技能竞赛活动,参加人数达600多人,参与组织电力系统安康杯技能竞赛,参加人数30人;联合县教育局开展全县高中“音体美”教师教学技能竞赛,18名教师参加;组织开展农民工法律知识竞赛,25名农民工参加;举办农民工电子商务培训,培训人员150人。

(三)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一是认真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县累计签订企业工会集体协商合同105份,覆盖企业218户,覆盖职工6093人,完成市总下达总任务的109%。其中:企业单签专项合同78份,覆盖职工4769人,行业性合同3份,覆盖企业22户,覆盖职工350人,区域性合同24份,覆盖企业118户,覆盖职工974人。二是重视安全生产教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组织非公企业班组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配合县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四)构建服务工作体系,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扎实开展困难职工帮扶、职工医疗互助等帮扶活动,全力解决好困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加强职工服务中心管理。完善维权、服务、帮扶“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多的普惠服务。二是做好帮扶服务职工工作,努力为职工办实事。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建档工作,加强困难职工档案的动态管理,2017年底全县共有在档困难职工123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筹措发放帮扶资金14.22万元,对在档123名困难职工、11名本级困难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筹集助学金21万元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108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中秋国庆期间,筹集资金27.9万元对45户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帮扶。为7名省部级劳模争取发放生活困难、特殊困难补助资金6.4万元。加强困难职工临时困难帮扶工作,对9名因病致困职工实施临时救助,共补助资金8.5万元。认真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工作,完成了10户创业担保贷款、20户“贷免扶补”300万元贷款发放。职工医疗互助稳步推进,全县第十四期互助活动共169个单位12482人参加,收缴互助金151.4万元。目前全县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审批补助职工633人次,支出职工医疗补助金 62.7万元。

扎实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安排,制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确定帮扶单位和帮扶联系人,加大帮扶力度,今年6月28日召开了全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暨精准识别工作会,全面安排部署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精准识别工作,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精准识别工作稳步进行。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帮扶台账,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落实了“一帮一”结对帮扶制度,为抓实解困脱困政策落地奠定坚实基础,补助基层工会开展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工作经费67400元。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部署,合力攻坚,全力抓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年内完成81户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目前全县在档困难职工45户。十分关注职工心理健康,建立了职工心理咨询室,今年5月下旬,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总工会牵头组织,对全县1041名职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联合县妇联,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把关爱职工落到实处。

(五)夯实基础,增强工会组织活力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农民工、货车司机、商场建会入会行动,全面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工会组织活力。

稳步推进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昌宁县“六有”基层工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帮助基层开展“六有” 工会建设活动。

积极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积极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推进基层工会联合会、产(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县总工会改革稳步推进。按照《昌宁县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县总工会改革,优化县总工会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完成昌宁县总工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人员编制。加强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财政供养人员的工会经费严格按照2%纳入财政预算、县总工会机关、事业单位及在职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得到落实。确定昌宁耈酒公司、田园镇龙泉社区、温泉镇松山村为试点,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农民工入会、工会活动等开展试点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规划“互联网+”行动计划。认真落实《云南省规划网上工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加强昌宁县总工会门户网站,“千年茶乡”微信公众号管理使用。通过网络开展宣传、服务等工作,推进互联网在工会的广泛应用和融合发展。

加强工会组织管理。继续加强全县各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强了工会组织管理。

(六)创新载体,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以弘扬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持续推进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在“三.八”、“五.一”节期间,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氛围浓厚,反响热烈。县总开展了“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地集中宣传劳动模范、广大劳动者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光辉形象。有力支持卫计系统举办职工运动会,支持财政、人社等基层工会围绕脱贫工作开展工会活动。在全县职工中开展 “好丈夫”“好妻子” 评选活动,评选好丈夫20名,好妻子19名。

(七)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昌宁县“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有关要求,县总工会党组认真履行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牢牢抓在手上,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工会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实施细则,认真查找、坚决整改“四风”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对反馈3方面11条问题,制定33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机关4名党员均按要求参加年度学习培训。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强化对党员干部遵守“六项纪律”等常态化监督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强工会经费、工会资产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审查审计与监督,增强经审监督实效,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大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工会干部队伍。加强工会干部协管工作,推动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培训1班次,培训工会干部60人。

(八)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抽派了1名副主席到珠街乡羊街村担任扶贫工作队员,机关4名干部职工挂钩20户建档户,联系99户非建档户,每月组织干部职工“三深入”到挂钩联系点柯街镇芒赖社区不少于4天,联系群众,开展“自强 诚信 感恩”教育,开展脱贫攻坚动态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县总工会为芒赖社区在档38户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入股资金1.9万元,为贫困户购买0.62万元春耕农用化肥。为6户家庭购买电视机6台。为村7个活动场所配置价值2.12万元桌椅。补助1户贫困户因重大意外事故医疗费1万元。补助7名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助学金1.3万元。看望慰问了芒赖6名80岁以上困难老党员,支出慰问资金0.3万元。补助社区饮水改造资金0.5万元。直接用于挂钩村扶贫资金合计8.4万元,补助扶贫工作队员派驻村羊街村扶贫资金3.9万元,补助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0.5万元。

(九)加强工会财务工作、经审工作和女职工工作

工会经费管理工作有效加强,扎实推进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集中划拨工作,上半年,完成工会经费收缴1200万元,补助基层工会活动经费9.3万元。加大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力度,完成县总工会2017年工会经费审计审查,完成对下审计17个基层工会。确保了经费使用的正确方向。切实加强对女职工工作的领导,女职工素质提升取得新进展,有效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结合自身职能,参与综治维稳、禁毒防艾、信访等工作,积极履行成员单位义务

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安保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访、禁毒防艾等工作、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平安昌宁”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扎实抓好维护稳定工作。一年来,全体干部职工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昌宁县总工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总工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1人。年末有财政补助开支的遗属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2018年度,本单位新招1人(8月份退伍安置),退休人员死亡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总工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26907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9079.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69079.60元,原因是为2018年新增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总工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248189.60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189.6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48189.60元,原因是为2018年新增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总工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8189.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8189.60元,主要原因为新增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年人均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总工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年初无项目资金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8189.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48189.60元,主要原因为新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15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1%,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668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9%,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和死亡抚恤。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87,99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为零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原因是2018年为新增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总工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860.00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新增单位。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860.00元;

(2)其他交通费用45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总工会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不变,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55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