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021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1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办市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处理应由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的群众信访事项或重大纠纷。
8.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办理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业务进行指导,承担全县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培训和维护。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技术保障;负责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日常维护及全县26个网站集群站点的技术指导;负责全县网站集群系统的舆情、社情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的运行维护、电子签章管理和118家使用单位的技术支持。
11.负责管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12.负责全县涉外事宜管理。
13.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4.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及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行政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16.负责车辆管理、公务用车配备及更新管理,负责驾驶员安全教育及车辆保养维修,保证及时派车和行车安全。
17.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18.负责处理市政府及其部门交办的法制工作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9.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动服务、规范服务、精细服务
(1)主动服务提素质
一年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服务上用心、用情、用力、用智,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是“三提升”“两规范”:一是提升文稿质量。构建“大办公室”的工作格局,重要文稿起草做到统一安排、分工负责、联合会商、集体审定,领导讲话做到对口起草、交叉检查、班子审核、领导审定,重要文件做到部门初拟、股室初核、班子审查、领导审定。全年起草领导讲话及汇报材料836篇,印发各类文件325份,“以文辅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文稿质量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提升政府信息水平。以“高开稳进”为总基调,以“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信念抓实信息工作,把信息工作作为宣传推介昌宁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信息意识、责任意识,构建“人人都是信息员”的信息工作格局。2018年,通过充分调研、深入基层,获取了大量信息源,累计上报各级信息1200余条,编发《一周要情》和《昌宁政务信息》共计80余期。其中: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52条,累计得分435分,全省排名第5;市政府办公室采用信息43条,累计得分1275分,全市排名第1。三是提升法制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政,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把好法制关,做到未经法治审查不提交政府常务会、未经法治审查不发文、未经法治审查不决策。先后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修改合同32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7份,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9次。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新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261人。四是规范公文管理。公文是办公室的生命线,重点把好“入口”和“出口”。明确1名专职收发员、1名档案管理员,做到来源可查、去向清晰、管理规范。全年受理各类文件3070件,其中,上级机关来电来文1669件,县直部门文件356件,下级请示文件1027件,其他文件18件,文件传阅率、处理率达100%。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涉密文件管理、涉密计算机管理等保密制度,全年无一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情况发生。五是规范应急管理。突出牵头抓总的协调作用,有效应对了各类突发情况,未出现因处置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开展反恐、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县级演练5次,指导部门、乡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78次。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等制度。并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规范服务树形象
构建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队伍,切实保障政府决策落到实处,保障政府高效、规范运转。一是规范会议、活动的筹备。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会议规模和数量,严格各类活动审批。会议紧盯“会前筹备、会中服务、会后总结”三个环节,确保会议无差错。活动狠抓“前期准备、安全保障、活动保障”三大要素,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全年组织召开各类会议、活动450多次,其中县政府全体会议1次,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专题会议、工作会议71次,电视电话会议等其他会议、活动300多次,起草各种会议纪要50多期,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规范接待工作。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严明接待纪律,严格接待程序。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无明确工作任务不接待、无审批不接待”,不存在发放纪念品、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违规情况。全年顺利组织和配合做好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政协领导以及市级领导莅昌调研170多场次1000余人。其中高效、优质完成省委主要领导莅昌调研工作。三是规范督查工作。把督查当作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重点抓好“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上级安排重点督查事项和领导批示”三项督查,全年累计开展督查26次,督查事项84项。其中督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82件,办理率、面商率均达100%。
(3)精细服务建制度
建立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物品采买、固定资产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切实做到勤俭、节约、规范,物品统一采购,支出层层审核,机关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了严密科学、开支合理,少花钱、多办事,行政后勤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完善公车管理。规范公车管理,明确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期检查,确保驾驶安全。全年累计派车3100多辆次,安全行驶57万公里。未发生一起公车安全责任事故,也未发生一起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也不存在领导干部领取公车补贴仍配备专车的情况。三是完善后勤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作用充分发挥,确保了全县后勤保障规范有序。加强机关院内卫生管理,划分了卫生责任区,实行分片负责制,每天认真清扫、按时保洁,并定期检查评比,为政府机关创造了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树立了机关良好的对外形象。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常务会议、人事任免、重要活动等进行全面公开。全年公开信息2.3万条,接受访问216万次,共收到信件60件,处理答复60件,答复率100%。
2.围绕中心、抓好本职、强化管理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的原则,在做好服务的同时抓好机关建设。突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这一主线,强调党建、党风廉政、脱贫攻坚、城乡统筹等重点,树牢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断将机关建设推向深入。
(1)突出党建引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总支下设办公室、信访支部、接待支部三个党支部,共有党员62人。政府办突出党建引领,全面提升机关形象。一是学习常态化。每周一例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累计学习50余次。每月组织各党小组学习,4个党小组累计学习48次。每月组织政府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累计学习12次。每周一晚七点半,组织二级班子以上人员集中学习;每周四组织文秘人员集中学习。二是管理规范化。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党员“三亮”管理,每年党员亮出承诺,每月对党员进行评分一次,每周对党员亮身份督查一次。常态化开展“保护右甸河”、提升人居环境等志愿活动。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党费日”“支部主题党日”、党小组学习等基本制度,班子成员每个月轮流上党课1次。严格执行“党费日”,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共收取和上交党费14090元,党员的党性意识明显增强。在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投入党建资金15万元,确保了活动资金有保障。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安排2名干部负责党建工作,确保了党建有人抓。三是责任具体化。围绕基本组织、组织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发挥作用等六大方面,推行“4+N”组织活动,组织“必选+自选”支部擂台赛,增强各支部开展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经过评比,政府办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六星级党支部”。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全过程,解决党建无抓手、无载体的问题。同时,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做到责任具体、任务明确。在创建过程中,累计上党课2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组织党员活动6次,组织召开办公室党组民主生活会2次,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1次,强化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查摆班子问题12项,党员个人问题156项,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12月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突出廉洁自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民主监督等关键环节。主动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7次452人次。政府办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内容2次。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重大事项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召开班子会议商讨研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在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中严格控制支出,防止奢侈浪费,做到廉洁办公。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征求意见建议2次,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一年来,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未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2018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政府办公室被评定为“优秀”。
(3)突出服务基层。以整县脱贫摘帽为总目标,全面抓实挂钩村社区的脱贫攻坚工作。64名干部累计挂钩贫困户356户,联系非贫困户265户。以“三个百日攻坚大会战”为统领,以“三讲三评”“五亮五比五促”为抓手,以“三深入”为契机,全面补齐翁堵社区、阳旺田村13项短板。累计深入基层3000多人次,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13986次,非建档立卡贫困户11129次。帮助翁堵社区、阳旺田村等协调资金100余万元,争取各类项目26个。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派出2名科级领导到田园达仁社区、翁堵阳旺田村开展扶贫工作。翁堵社区人均纯收入提高到7300元/人,提高近1000元。政府办脱贫攻坚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群众的一致认可,在2018年全县脱贫攻坚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
(4)突出抓好内业。一是全面抓实意识形态。把意识形态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时刻关注、时刻警醒,累计召开专题会议4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研判4次,政府办未发生负面舆情,干部职工也没有参与传播负面舆情,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二是全面抓好城乡统筹。累计办理转户手续2.3万人,城镇人口增加到13.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0.3%,农业人口综合转户率为11%。贯彻落实覆盖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个方面的配套政策,累计建立“农转城”人员档案23674份,投入财政资金3522万元,其中:2018年兑现280万元。三是推动党建带工建带妇建工作。为工会、妇女儿童工作等提供人员、经费、场所等支持,组织工会会员集体活动8次,看望慰问退休干部、干部职工及家属26次,组织工会会员体检1次;高度重视女职工身心健康,关心、关注职工的未成年子女成长。四是抓好维护稳定工作。贯彻落实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无毒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信访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9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9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7辆,在编实有车辆3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16,105,902.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28,848.49元,占总收入的98.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7,053.58元,占总收入的1.72%。与上年对比减少4,944,522.8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减少592,000.00元,农转城人员政策补助资金减少1,921,470.00元,县级考核资金减少857,522.00元,公用经费减少3,587,080.87元,在职人员工资,援滇干部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增加2,013,550.0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15,864,393.48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6,198.49元,占总支出的94.15%;项目支出928,194.99元,占总支出的5.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641,982.14元,减少26.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转城人员政策补助资金支出减少2,257,550.00元,县级考核资金支出减少857,522.00元,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566,655.15元,在职人员工资,援滇干部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增加2,013,550.02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26,194.9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36,198.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68,177.13元,减少27.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转城人员政策补助资金支出减少2,257,550.00元,县级考核资金支出减少857,522.00元,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566,655.15元,在职人员工资,援滇干部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增加2,013,550.0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41%,日常公用经费年人均支出为45,571.5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8,194.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194.99元,增加2.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增加130,000.00元,新增项目支出5个合计788,194.99元,其中:对外交往联络、政府督查经费项目支出212,499.00元,依法行政项目支出33,888.00元,电子政务光纤租赁、网络费项目支出488,757.99元,预备役二营训练经费项目支出30,000.00元,预备役二营战备物资储备项目支出23,050.00元。项目支出减少3个合计892,000.00元,其中:市级固定资产考核项目资金减少192,000.00元,市级招商引资考核项目资金减少200,000.00元,市级综合考核资金项目减少5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45,321.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6%。与上年对比减少6,024,252.79元,减少28.06%,减少的主要原因:农转城人员政策补助资金支出减少2,257,550.00元,县级考核资金支出减少857,522.00元,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646,130.81元,在职人员工资,援滇干部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增加1,736,950.0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72,977.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6,652,977.50元,奖金2,401,10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69.16元;公用经费支出4,270,312.49元;生活补助22,474.00元;办公设备购置21,13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8,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预备役二营军官津补贴108,60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3,74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3,708.20元,职业年金缴费93,748.08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163,788.40元,生活补助442,5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办公费121,000.00元,印刷费19,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5,346.14元,完成预算的66.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9,000.00元,完成预算的19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2,346.14元,完成预算的56.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4,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774,653.86元,主要原因:本年度车辆未进行大修等大额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0,908.74元,下降5.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700.00元,下降1.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9,308.74元,下降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0.00元,下降0.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关。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89,308.74元,接待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000.00元,占3.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2,346.14元,占69.24%;公务接待费支出404,000.00元,占26.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上级机关组织赴台湾考察学习1人次。比2017年减少700.00元,下降1.17%。下降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2,346.14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维修、燃油、保险等运行维护费1,042,346.14元。比2017年减少89,308.74元,下降7.89%。下降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车辆未进行大修等大额支出,运行成本下降。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2,346.14元,比2017年减少89,308.74元,下降7.89%。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保障公务用车改革未保留公车单位外出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4,000.00元。比2017年减少900.00元,下降0.22%。下降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比2017年减少900.00元,下降0.22%。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2017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3,252.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19,848.30元,减少60.29%,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3,415.65元,比上年减少2,698,087.10元;印刷费88,681.00元,比上年减少109,863.80元;手续费1,136.20元,比上年增831.20元;水费20,916.40元,比上年减4,619.10元;电费40,766.87元,比上年增2,012.46元;邮电费0.00元,比上年减222,437.57元;差旅费320,537.40元,比上年减562,046.4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9,000.00元,比上年减700.00元;维修(护)费21,365.46元,比上年减237,903.11元;会议费92,482.00元,比上年减204,309.00元;培训费14,351.70元,比上年减42,009.90元;公务接待费404,000.00元,比上年减900.00元;劳务费328168.54元,比上年增38,523.54元,工会经费112,853.01元,比上年增112,853.0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9,730.77元,比上年减161,924.11元;其他交通费用724,712.50元,比上年增80,112.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元,比上年减1,077,865.42元;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1,135.00元,比上年减少231,51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38,813,867.39元,其中,流动资产19,463,710.45元,固定资产19,350,156.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1,948.5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4,546.02元,固定资产减少376,494.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13,6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 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其他 资产 | ||||||||||
小计 | 房屋 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 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8813867.39 | 19463710.45 | 19350156.94 | 5119087.38 | 10114901.00 | 4116168.5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4,6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0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6,5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401111
附件【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91021102207719.docx】
附件【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21102227157.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