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021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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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园区工作。
2.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实施园区详细规划和各阶段规划,进行规划管理和监督,研究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实施建设管理。
5.负责园区内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促进招商引资和企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6.制定并组织实施园区的各项行政管理规定。
7.负责园区内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
8.负责为入园企业服务、协调入园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和周边群众工作。
9.拟订工业园区重大项目布局、重点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库管理、项目争取、产值统计、投资统计等工作。
11.组织和协调金融机构以及投资管理部门开展工业园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工作,并履行投资管理职能。
12.行使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分别授予或委托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园区始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招商”,做到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实施。2018年园区共实施基础设施重点项目9个。其中:田园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设备安装完成,正在进行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超过51,000,000.00元。第三供水厂项目完成综合楼等10栋单体主体工程,脱水间行车、加氯加药间电动葫芦、送水泵房行车安装完成,累计完成投资25,000,000.00元。田园片区达丙路、高坎子路、新寨路、DF路四条道路及绿化工程正在进行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核桃加工园区已获得可研批复,正在进行场地规划设计。“园中园”干沟路K0+350-K2+280段路基土石方、排水管主道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完成总量的78%。电缆沟主体基本完成、正在进盖板安装,完成总量的72%。挖方52万立方,填方29.1万立方,正在进行工业、生活用水管道埋设、路面基础回填,树池开挖和路灯电廊沟建设。攉搪路K0+040-K1+040,K1+300-K2+000D段土石方、排水管主道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总量的70%。电缆沟主体基本完成,盖板及附属工程完成总量的74%。挖方完成约57万立方,填方完成约24万立方,正在进行工业、生活用水管道埋设,路面基础回填、树池开挖和路灯管廊沟建设。两条路累计完成投资34,430,000.00元;大寨路路面工程完成约10000平方米,完成总量的62.5%。完成路灯安装、行道树种植、人行道砖铺设,完成投资95,160,000.00元;西邑河昌宁园段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累计完成投资52,500,000.00元,场地平整完成投资20,000,0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561,710.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1,710.3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2,911,582.03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60,000,000.00元新增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本年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066,349.06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913.07元,占总支出的12.17%;项目支出9,719,435.99元,占总支出的87.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1,284,050.26元,主要原因2017年财政下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60,000,000.00元作为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建设资金并支付出去,本年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6,913.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5,010.91元,主要原因分是2017年收到发票列支以前年度已支付的资金430,746.97元,本年无此情况,支出较上年较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0%,年人均支出120,815.0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19,435.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009,039.35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支出60,000,000.00元使项目支出增加,本年无。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3,197.30元,全部用于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药饮片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龙马药业中药饮片加工包装及现代物流配送和中药仓储项目纸箱厂正式生产;中药仓储用房钢屋安装结束,制剂车间、提取车间已封顶;综合业务用房1-3#楼封顶。完成投资320,79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1,997.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11%。与上年对比减少58,909,555.62元,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工资改革,增资、补发政府绩效奖励及改革性补贴、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2018年无补发工资,使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61,882.44元。
2.日常办公经费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82.50元。
3.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2017年财政下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60,000,000.00元作为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建设资金并支付出去,本年列支以前年度已拨付资金1,256,609.32元,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较上年减少58,743,390.6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9,938.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日常人员经费支出1,071,421.00元;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8,517.95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97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985,08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8%。主要用于支付昌宁园中园项目建设。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419.11元,完成预算的7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451.11元,完成预算的6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68.00元,完成预算的8.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7,000.00元,本年由于公务接待事务减少,同时部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使实际发生数较预算数减少。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资金,年初预算数为60,000.00元,由于未发生汽车大修理等事项,未使用预算资金16,548.89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58.49元,下降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7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6.89元,下降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1.60元,下降15.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使2018年发生的接待次数、人数减少,因此同比减少预算内资金支付的公务接待费1,081.60元;同时,未发生汽车大修理等事项,使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76.8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451.11元,占87.92%;公务接待费支出5,968.00元,占12.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451.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451.1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招商引资及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6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招商引资及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517.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82.50元,主要原因分析:
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使2018年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较上年大幅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人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2,207.50元,手续费474.00元,水费126.00元,电费1,875.00元,邮电费10,591.00元,培训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5,968.00元,工会费15,275.3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51.1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53,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40,305,960.01元,其中,流动资产339,638,867.01元,固定资产667,09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054,791.42元,其中固定资产与2017年一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40,305,960.01 | 339,638,867.01 | 667,093.00 | 417,800.00 | 249293.0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9,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7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