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02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1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粮食局为县人民政府的直属部门(正科级),负责做好贯彻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研究提出粮食总量和品种供求计划,负责粮食流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灾区、库区移民、缺粮、以工代赈、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工作,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粮油仓储单位对各级储备粮的安全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管理好粮食市场,粮油质量标准,收集粮油科技信息,指导行业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我县粮食市场管理,指导监督粮油仓储单位储备粮的安全管理。保障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2、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搞好市场粮价调查,协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粮油市场的质量监督检查和全县粮油价格的监测工作。
3、抓好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新技术推广,贯彻行业统计制度,承担行业统计工作,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各级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昌宁县粮食局在上级部门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社会粮食供需平衡状况和变化趋势,准确、及时和科学地搜集不同类型的粮食企业,种粮农户以及城乡居民的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流通统计数据和有关情况,建立粮食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各级政府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018年粮食局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决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决算绩效管理,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决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决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机构情况:昌宁县粮食局属独立编制、独立核算机构。粮食局内设:办公室、粮食购销军工储备管理股、财务统计股三个职能科(室)。
2.人员情况:昌宁县粮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年末编制人数6人,其中:公务员4人,工勤人员2人;年末实有人数9人,其中:公务员7人,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126,570.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6,570.7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收入决算3,126,570.74元,与2017年收入决算1,905,236.35元对比增加1,221,334.39元,增长64.1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资金、绩效奖励、人员工资、死亡抚恤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26,570.74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214.74元,占总支出的50.06%;项目支出1,561,356.00元,占总支出的49.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决算3,126,570.74元,与2017年支出决算1,905,236.35元对比增加1,221,334.39元,增长64.1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资金、绩效奖励、人员工资、死亡抚恤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粮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5,214.74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粮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2,236.35元。减少337,021.61元,减少17.72%。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1,456,636.32元,占基本支出的93.06%。与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1,604,860.35元对比,减少148,224.03元,减少9.24%。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297,744.72元,与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1,034,236.00元对比,增加263,508.72元,增长25.48%。2018年基本工资356,100.00元,与2017年基本工资332,259.00元对比,增加23,841.00元,增长7.18%;2018年津贴补贴477,204.00元,与2017年津贴补贴428,264.00元对比,增加48,940.00元,增长11.43%;2018年奖金307,280.00元,与2017年奖金137,616.00元对比,增加169,664.00元,增长123.29%;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634.40元,与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097.00元对比,增加12,537.40元,增长9.21%;2018年职业年金缴费8,526.32元,与2017年职业年金缴费0.00元对比,增加8,526.32元,增长100%。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891.60元,与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0,624.35元对比,减少411,732.75元,减少72.15%。2018年抚恤金154,095.60元,与2017年抚恤金276,584.80元对比,减少122,489.20元,减少44.29%;2018年生活补助4,676.00元,与2017年生活补助4,260.00元对比,增加416.00元,增长9.77%;2018年奖励金120.00元,与2017年奖励金0.00元对比,增加120.00元,增长100%;2018年退休费0.00元,与2017年退休费289,779.55元对比,减少289,779.55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死亡抚恤金、退休费减少。2018年公用经费支出108,578.42元,占基本支出的6.94%。与上年对比,2017年公用经费支出297,376.00元,减少188,797.58元,减少63.49%。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78.42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70,176.00元,减少61,597.58元,减少36.20%。2018年办公费7,032.00元,与2017年办公费8,265.50元对比,减少1,233.50元,减少14.92%;2018年差旅费4,800.00元,与2017年差旅费57,103.00元对比,减少52,303.00元,减少91.59%;2018年培训费900.00元,与2017年培训费600.00元对比,减少300.00元,减少50%;2018年公务接待费2,549.00元,与2017年公务接待费9,520.00元对比,减少6,971.00元,减少73.22%;2018年工会经费14,697.42元,与2017年工会经费0.00元对比,增加14,697.42元,增长100%;2018年其他交通费用78,600.00元,与2017年其他交通费用81,687.50元对比,减少3,087.50元,减少3.78%;2018年咨询费0.00元,与2017年咨询费13,000.00元对比,减少13,000.00元,减少100%;2018年债务利息支出0.00元,与2017年债务利息支出127,200.00元对比,减少127,200.00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咨询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粮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1,356.00元,与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粮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元对比增加1,558,356.00元,增长51,945.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4,156.0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国内债务付息127,2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房屋建筑物购建200,000.00元;对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补助1,2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6,570.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236.35元对比增加1,221,334.39元,增长64.1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资金、绩效奖励、人员工资、死亡抚恤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11,158.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56,636.3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7,744.72元(基本工资356,100.00元、津贴补贴477,204.00元、奖金307,2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634.40元、职业年金缴费8,526.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891.60元(抚恤金154,095.60元、生活补助4,676.00元、奖励金120.00元)。公用经费支出108,578.4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78.42(办公费7,032.00元、差旅费4,800.00元、培训费900.00元、公务接待费2,549.00元、工会经费14,697.42元、其他交通费用78,6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25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7,160.7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634.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26.32元;抚恤154,095.60元。其中:死亡抚恤154,095.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04,1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粮油事务204,156.00元,其中:粮食信息统计4,156.00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200,00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127,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债务利息支出127,2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元,支出决算为2,549.00元,完成预算的2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9.00元,完成预算的26.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各级检查产生的接待费用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971.00元,下降73.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71.00元,下降73.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各级检查产生的接待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549.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粮食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578.42元,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376.00元对比减少188,797.58元,减少63.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咨询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8,578.42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7,032.00元、差旅费4,800.00元、培训费900.00元、公务接待费2,549.00元、工会经费14,697.42元、其他交通费用78,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粮食局部门资产总额10,283,328.00元,其中,流动资产10,270,000.00元,固定资产13,32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328 | 13328 | 1332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粮食局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4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