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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02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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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昌宁县委党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4个机构:党政办公室、教研培训股、财务股、校刊编辑股。编制总数1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7名,事业编制9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人,退休人员9人。主要职能: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对县情进行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2.贯彻党的干部教育方针,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党校工作的各项决定、指示精神,制定党校发展规划。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员在党校培训期间表现的考核和鉴定工作。根据县委对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会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公务员队伍的轮训、培训规划。负责落实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下达的干部轮训、培训任务。

4.受县委委托举办专题研讨班、读书班,研讨党的建设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

5.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办好以党政干部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骨干为主要对象的培训、轮训,并开展党校校际间的经验总结与交流。

6.负责党校教学、教研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行政后勤队伍建设。

7.以多种适当方式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8年以来,紧紧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举办了系列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班。累计举办乡科级干部培训班2期1270人次;举办新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1期103人次;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124人次;举办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专题培训班1期124人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135人次;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期125人次;承办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班4期165人次。

2.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全面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八个专题培训,累计举办各领域党组织培训班22期,培训基层党员6880人次,确保全县党员集中培训率达到30%以上,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24学时。

3.确定了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改革开放40年的成就和经验、全面决战脱贫攻坚等课题开展课题研究,精选具有一定代表性文章在校刊《引领》刊物集中刊发,把校刊《引领》办成理论研讨的前沿阵地,办成理论工作者展示科研成果的大舞台。累计编辑出版《引领》4期,刊发调研文章200多篇(条)。

4.县财政补助195万元专门用于报告厅建设、培训室和教育教学设备购置。到目前为止,已建成集各种会议、教育培训、学术报告、视频传输为一体,能容纳200人的多功能报告厅一个;建成连接县乡村三级“云视讯”党员干部教育视频培训系统一套,实现县乡村三级干部同步培训,降低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成本;建成多媒体教室10间、图书室1间、陈列室1间。

5.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校务会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坚决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培训经费管理等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开展公务活动厉行节俭节约,坚决反对讲排场和奢侈浪费歪风,工作中不以任何形式借机敛财、收受土特产品和红包。2018年,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6.协调和筹集资金13.22万元,专门用于翁兴村的脱贫攻坚工作,使作战室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三深入”工作月评价考核中,县委党校6次被评价为“好”的等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48953.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8953.3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长151518.91元,增长8.4%,主要原因分析: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300.00元。

2. 教育支出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4864.31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9045.4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48953.31元,总支出比上年增加27266.54元。其中:基本支出1828953.31元,占总支出的93.84%;项目支出1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68433.46元,减少3.61%,项目支出增加95700.00元,增加393.83%,主要原因分析:

1.总支出增加27266.5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80739.24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27246.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288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9661.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4672.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13379.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减少24300.00元。

2.本年项目为教育支出《引领》办刊使用经费120000.00元项目。上年项目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资金24300.00元,比上年项目支出增加957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8953.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433.46元,减少3.61%,主要原因分析为:

1.人员工资福利提高,按照厉行节约规定,本单位开源节流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43%,人均128679.58元,比去年增长6450.09元,提高5.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91%,人均15100.86元,比去年减少8622.48元,减低3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7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

1.上年行政事业类项目为个人和家庭补助项目支出24300.00元。本年度减少该类项目。

2.本年项目为《引领》校刊办刊,项目经费为12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引领》校刊办刊费主要用于办刊工作经费使用:办公费74900.00元,印刷费24800.00元,电费7257.80元,邮电费2697.20元,劳务费10345.00元,合计120000.00元。自2012年《引领》创刊以来,县财政将《引领》办刊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度,县财政拨给《引领》经费120000.00元,工作任务主要是用于《引领》校刊的组稿、编校、审稿、印刷、投递等工作经费。资金及时拨付使用,完成了2018年《引领》办刊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18年,编辑出版《引领》4期2080册,每期稿费发放、印刷费、投递费等支出按相关规定据实结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8953.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266.54元,增长1.42%,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00.00元。

2.教育支出因工资福利提升,单位厉行节约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611.94元。

3.因年初有一人退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045.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172959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44154.9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210.3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3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3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686.00元;职业年金缴费1467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0.00元,完成预算的9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0.00元,完成预算的92.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做到开源节流,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0.00元,下降2.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00元,下降2.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做到开源节流,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39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不产生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90.00元。比2017年减少40.00元,下降2.80%。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做到开源节流,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引领》刊物印刷对接工作和上级部门领导到我校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不发生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210.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7246.3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开源节流,做到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咨询费3000.00元,手续费93.00元,差旅费8265.04元,公务接待费1390.00元,劳务费25819.68元,工会经费21784.31元,税金及附加费用858.3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11762725.68元,其中,流动资产3011452.43元,固定资产4525152.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226121.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70921.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762725.68

3011452.43

4525152.25

4298119.45

0

0

227032.80

0

4226121.0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0.00元,用于购买打印机及传真机各一台;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28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