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018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参与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参与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旅游产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工作;做好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边境旅游和导游队伍的有关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受理旅游者投诉;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工作;左傲相关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参与拟订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旅游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围绕重点工作,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1.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计划完成游客接待量120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12亿元。2018年昌宁县共实际完成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42万人次,同比增长31.48%;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42.57%。
2.以重点项目支撑旅游产业发展
(1)旅游项目建设。阿背寨新田园乡居建设项目,完成大众泡池、泳池建设,完成泡池及泳池周边河道治理,完成连接景区公路扩建路基工程及样板房主体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样板房及田园生活馆的装修工作,项目实现投资6350万元。小桥温泉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挡墙支砌、沿河路绿化、二期路灯安装、3座景观桥建设等工作,正在进行沿街商铺、旅游地产内墙粉刷,纯住宅区基础开挖工作,项目实现投资7000万元。天堂山生态旅游景区开发运营项目(一期)截至目前完成了澜沧江-天堂山景区总体规划暨重点项目详细规划,完成草原游客接待点项目主体工程、草甸观景游步道、完成烧火处垭口至杜鹃林的水泥路面铺筑。天堂山渡口及竹洼码头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临水面湖泊建设,项目实现投资3100万元。橄榄河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前期完成用地储备、土地资源调查、旅游资源收集工作及项目规划方案等工作。
(2)旅游+”重点项目。一是右甸河景观带建设有序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及茶韵公园提升改造已完成主体工程;县城田园城市综合体(城市郊野公园)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码头、景观桥、栈道等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实现投资2.2亿元。二是光山、西山万亩茶叶基地、鸡飞万亩柑桔基地、联福万亩中药材基地3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正在有序建设中。
(3)加快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完成茶韵公园、湿地公园合并为右甸河公园3A级景区创建工作,同时启动鸡飞温泉旅游度假区提升申报3A级景区有关工作。
(4)推进乡村旅游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完成漭水镇沿江村、明华村,耈街乡阿干村,温泉镇联席村的乡村旅游规划,鸡飞邑等旅游特色村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已拨付项目资金5万元;勐统镇长山旅游特色村建设项目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及场地平整,现正在进行特色旅游商品店及厕所建设,并已拨付项目资金15万元;湾甸怕旭旅游特色村建设项目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亭子建设,沟渠疏导,并已拨付项目资金8万元;卡斯兰山旅游特色村完成道路标识牌、景区标识牌制作,扶持4家农家乐,邀请2位摄影家进行宣传拍摄,正在设计广告牌和宣传折页,完成1次培训,并已拨付项目资金10万元。
(5)旅游招商项目库不断完善。以建设“千年茶乡•田园昌宁”为目标,围绕重点旅游资源,全面梳理、包装了一批质量高、潜力大、前景好的招商项目。将昌宁县鸡飞温泉理疗颐养度假小镇开发项目作为招商引资储备项目。
(二)强化行业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1.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月报、季报、年报及黄金周、小长假等时段的旅游数据报送机制,每月按时报送相关数据,节假日期间认真统计,严格值带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领导带队到各个景点巡查。
2.不断加大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力度,推进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旅游法》,做好旅游市场监管,围绕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超范围经营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在春节、五一、十一以及旅游旺季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消防、交通、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活动,倡导文明旅游。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送教上门、以会代训、外出参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旅游培训。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培训10期,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技能培训5期,累计培训700人次,指导旅游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员工培训活动,为旅游品牌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创新宣传营销模式,加强昌宁旅游形象推广
1.办好特色节庆活动,推动旅游融合发展。一是2018年举办持续两个月的“茶香文化旅游节”,节日期间涵盖了天堂徒步户外休闲、露营、摄影文学创作、音乐喷泉秀、茶展、春茶采摘烘焙体验等内容丰富多彩系列活动,共迎来各地游客40余万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力,也进一步提升了昌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以十一黄金周为契机,整合县内旅游产品,结合漭水镇、翁堵镇、卡斯镇和鸡飞镇四个乡镇特色产业优势,举办“乐动金秋”乡村旅游十一活动,活动进一步推进“旅游+”融合发展,有效促农增收致富,同时充分宣传昌宁县丰富的旅游资源及特色产品。
2.加大营销力度,创新与媒体的宣传合作。积极参加“一带一路”区域旅游交流合作考察。创新媒体合作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依托互联网新媒体平台昌宁微信定期发布全县旅游资讯,截止2018年底累计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共计48条,点击浏览26746次,全面展示、宣传昌宁旅游,并在昆明长水机场广告牌上投放2块广告,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介,提升昌宁知名度,带动区域旅游经济快速发展。除此之外,还制作旅游宣传折页册,全面宣传推介昌宁旅游。
(四)接入智慧旅游平台,推进智慧旅游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一部手机游云南”的安排部署,以全域旅游、旅游品牌化发展战略为引领,围绕第一、二、三批工作任务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打造品牌”的理念,依托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及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简称“一中心两平台”),推出“一部手机游云南昌宁版”。目前,一是完成城市名片图片、宣传视频、游记、攻略、玩法等内容审核、提升和完善工作,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的原创性、权威性和特色性;二是完成鸡飞温泉景区宣传视频、游记、攻略、语音导览、手绘地图等内容的制作;三是完成鸡飞温泉、茶韵公园、湿地公园3路直播的调整完善工作,确保了公园特点亮点的展示;四是完成鸡飞温泉景区1个智慧厕所和1个智慧停车场的建设工作,并全面施行免门票优惠政策;五是完成75家餐饮企业、65家酒店、8家特色名优商品经营企业、1家旅游包车企业和1家租赁车企业诚信评价和上线运营工作。六是完成9座智慧厕所建设以及17所市政厕所打点及数据信息采集工作。七是利用广播、微信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推介“游云南”APP下载及视频彩铃开通工作。目前已完成“游云南”APP下载量2700人,视频彩铃开通3500人次。八是完成一、二、三期数据信息录入平台工作,10月1日与全省同步实现“一部手机游云南”正式上线。
(五)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1.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召开昌宁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特别是赵书记和杨市长批示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决定从严格规范旅行社服务网点行为、加强涉旅企业管理、提升涉旅企业服务质量等方面抓实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昌宁县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时间、方法步骤及责任单位,为高位推进各项工作打下政策基础。
2.加强监管,完善机制。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要求,昌宁县以全面预防为主,重点监管全县旅游景区、旅行社服务网点、特色农产品等可能引发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企业或个人。落实“1+3+N+1”综合监管机制,组建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指挥长,旅游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有关领导为副指挥长,有关单位为成员的昌宁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明确交通局、文广局等21个单位的日常监管、联合执法、投诉处理、协调配合等方面职责,完善了信息汇集、综合调度、联合执法、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综合监管机制,构建出24小时转办、5个工作日办结的工作流程。
3.加强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联合市场、卫计、消防、公安等部门对涉旅宾馆、涉旅餐饮进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汛期安全等检查,联合交通、发改、道路运输等部门对进入昌宁的旅游团队涉及旅游合同、团队资料、派车情况及导游、司机资质进行监管,对客运包车、出租车、网约车及澜沧江游轮价格行为及欺客宰客行为进行检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共计11次,出动工作人员72人次,出动车辆12辆次,工作成效明显。
4.畅通投诉渠道,提高投诉件办理效率。在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星级宾馆、旅行社服务网点公开旅游投诉电话,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机制。收到投诉后指挥中心要迅速反应,并于24小时内将投诉转办到各涉及单位,各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迅速办结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指挥中心,做到件件有效办理,有效反馈。“一部手机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的旅游投诉需24小时之内办理结束。
(六)精准施策转变观念,助推脱贫摘帽
1.思想上做到真重视。始终以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牢记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共同认识和使命担当,将2018年脱贫摘帽当作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印发了《云南省脱贫攻坚政策读本》及《昌宁扶贫政策》口袋书,以自学与例会集中学习两种方式及时传达学习脱贫攻坚政策知识。
2.措施上做到真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程参与的工作格局,紧扣“三个百日大会战”要求,围绕11个问题短板,结合挂包翠华社区的问题和短板,就存在的贫困人口收入、农村危房改造、饮水保障、广播电视短板等主要问题分块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时序进度抓好工作落实。整合旅游产业项目资金,通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及农家乐建设为抓手,积极向上级旅游部门争取相关旅游扶贫项目,支持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配强了扶贫力量,抽调1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作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分别到珠街和耈街参与扶贫工作,另外派驻1名领导2名工作人员驻村参与扶贫动态管理,保证了扶贫工作人员充足。
3.作风上做到实转变。一切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的,在开展“三深入”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每月不少于4天的走访频率,走访过程中与农户话家常、聊生活、宣传政策,开展感恩教育,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增进感情,提升群众认可度。
(七)加强机关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坚持抓住根本、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强化基础、务实创新的总体思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关键,着眼于我县旅游事业跨越式发展大局,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为载体,通过普通党员干部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扎实开展好“三亮”、“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旅游工作提供理论保障。二是坚持学习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万名党员进党校”、“云岭先锋夜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做到计划、讲座、心得和考勤相结合。三是多次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督促全体干部职工紧跟时代步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事业单位: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2,482,727.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2,727.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38,960.20元,主要原因为: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用,增加收入1,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3,192,727.02元。其中:基本支出782,727.02元,占总支出的24.52%;项目支出2,4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75.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354,981.22元,主要原因:
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用,增加支出1,500,000.00元;
9.16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增加支出200,000.00元;
湾甸乡上甸社区马棒民族旅游特色村建设资金,增加支出5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2,727.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960.22元,增加5.2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9%,人均89,222.4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1%,人均8,618.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16,021.00元,主要原因:
1、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用,增加支出1,5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25%;
2、9.16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增加支出2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25%;
3、湾甸乡上甸社区马棒民族旅游特色村建设资金,增加支出5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鸡飞温泉旅游度假区旅游厕所改建项目,增加支出2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2,727.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54,981.62元,主要原因:
1、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用,增加支出1,500,000.00元;
2、9.16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增加支出200,000.00元;
湾甸乡上甸社区马棒民族旅游特色村建设资金,增加支出500,000.00元。
4、鸡飞温泉旅游度假区旅游厕所改建项目,增加支出2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1,83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622,891.4元;日常公用经费68,947.82元,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用1,5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88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90,887.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0%。主要用于9.16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田园镇四角田社区200,000.00元;湾甸乡上甸社区马棒民族旅游特色村建设500,000.00元,鸡飞温泉旅游度假区旅游厕所改建项目200,000.00元,“一部分手机游云南”资金支出1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424元,支出决算为44,42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2,200.00元,完成预算的94.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4.00元,完成预算的5.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保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主要领导因公到印度、孟加拉、尼泊尔进行“一带一路”交流合作。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8,706.13元,增长18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2,2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10.13元,下降85.3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保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主要领导因公到印度、孟加拉、尼泊尔进行“一带一路”交流合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200.00元,占94.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224.00元,占5.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200.00元,比上年增加42,2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增加原因:保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主要领导因公到印度、孟加拉、尼泊尔进行“一带一路”交流合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4.00元,比上年减少12,910.13元,原因是践行厉行节约原则。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五县区到昌宁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378,463.5元,其中,流动资产1,294,513.5元,固定资产83,9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7,05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78463.5 | 1294513.5 | 8395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2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