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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018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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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基本职能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布置,组织和协调全县内的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务,为党委政府做好宣传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产业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的体制改革、创新;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引导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生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3、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的各类展览、演出、比赛和交流活动;负责全县对外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宣传活动。

4、负责全县文物、博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推进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与开发利用。

5、负责全县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开展文化招商引资工作。

6、依法负责审核、审批和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新媒体的行政许可工作。

7、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制作、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初审、报批、发放和管理;负责全县版权、著作权工作。

8、承办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受理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消费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活动。

9、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0、拟订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11、负责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和产业发展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文化事业

(1)文化扶贫坚强有力:送节目下乡:完成昌宁县2018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暨“红色文艺轻骑兵送戏下乡”主题文艺晚会《纵情高歌十九大 整县脱贫奔小康》节目编排,深入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送戏下乡演出活动80场次。送电影下乡:委托保山市华丰公司组织4支农村电影流动放映队,负责全县124个行政村、每月一场、全年1488场次的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累计放映电影1488场次。送图书下乡:协调“团省委万卷书助推扶贫攻坚”活动,将价值25万余元的图书10000多册送到全县125个农家书屋;编辑印制《昌宁农村实用科技信息》季刊4期,送到125个农家书屋,向基层提供期刊达2400册;开展2018文化三下乡系列活动之“新时代·新阅读”送书下乡活动,共送书到乡镇开展阅读推广6册次,向群众免费送书300多册。送服务下乡:在13乡镇组织开展“规范农家书屋运行管理助力脱贫攻坚”培训班,累计开展培训13场次,培训农家书屋管理员160多人次;聘请2名大学生志愿者为教师,到翁堵镇立桂村举办绘画、舞蹈免费培训班,共培训贫困山区少年儿童78名;组织干部职工投入到挂钩的立桂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和三深入工作,为立桂村争取无偿资金74.46万元。

(2)全民阅读活动丰富:推广“云阅读”新媒体阅读方式,在县茶韵公园安装云南省首台户外歌德电子阅读机,在县图书馆安装1台室内歌德电子阅读机;昌宁县图书馆在全国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开展了“重温红色经典讲茶乡故事”、“庆六一儿童亲子阅读”等“全民阅读月”系列活动;举办“我与名家一起读经典”讲座,开展了3场次;由县图书馆和县第一示范小学共同主办了“阅读相伴美好生活”主题读书活动,参与人数达100人次;开展了寒假青少年免费兴趣阅读班;举行了“边走边读”寻根之旅文化体验活动,50多名阅读爱好者参加。

(3)群文活动丰富多彩:举行昌宁县“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主题歌咏比赛、昌宁县群众演艺协会2018春节联欢晚会、昌宁县业余文艺界·建筑工程界共庆2018年国际劳动节文艺晚会等群众文艺活动6场次,县、乡(镇)、村(社区)、组(自然村)共举办各类文体活动90场次,观众15000人次。

(4)免费开放成效明显:举办2018年寒暑假少儿古筝、美术、舞蹈、作文、青少年免费兴趣阅读班,共培训学员290名。开展了“舞动的精灵”高黎贡山珍稀鸟类摄影展,共展出全市摄影作品60余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普法展览,到乡镇巡展6次。扎实开展群文辅导,到勐统镇培训广场舞《千年茶乡欢迎您》、《彝族打歌》两首,到翁堵立桂免费指导“扶贫攻坚广场舞”《爱我中华》、《希望的田野上》两首,新编彝族打歌“你呃来咯”,傈僳族舞蹈“呱切切哨咧”。

(5)项目工作扎实推进:启动四个文化活动场所试点建设项目,卡斯镇布朗族民族文化活动广场、耉街乡栗木村小箐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两项目投入建设。

(6)文物和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综合文化展馆累计接待包括省审计厅、曲靖市人大等在内的35家单位和6000余人的参观,新收藏鲁道源将军后人捐赠文物1件,完成勐廷清真寺、昌宁古茶树群、大甸山墓地申报云南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召开了第二届哀牢青铜文化研讨会,启动了哀牢古国公园规划设计工作。在耈街乡土皮太村“昌宁苗族服饰传承馆”举行了“2018年昌宁耈街彝族苗族乡苗族民俗文化活动暨传承人技艺展示大赛”,新增6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我县国家级非遗“昌宁苗族服饰”创世史诗《冈亘·尤》入围保山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

(7)文化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昌宁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十三五时期昌宁县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均已通过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制定下发。

(8)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共开展检查9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20家次(其中歌舞娱乐场所50家次,游艺娱乐场所10家次,网吧25家次,印刷企业15家次,宗教场所5家次,出版物零售单位1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执法车辆30余辆次。5月13日、6月1日通过公安部门移交,经过调查取证查处歌舞娱乐场所3家,立案3起,没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肆佰贰拾元整(420元),收缴罚款共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一家。

(9)着力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和集中行动,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行动相结合,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与协调行动相结合的方法,以查处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打击游商地摊,严查印刷企业和出版物销售发行网点,开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全覆盖,全县13个乡镇、124个行政村“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全部挂牌。

(10)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工作。2018年度共办理业务104件次,其中组织召开娱乐场所审批听证会12场;换证40家次;内部资料出版物审批14家次;公共服务事项30项;咨询件10件。

(二)广电事业

(1)抓好行业扶贫工作。认真落实好《昌宁县2018年脱贫摘帽补齐广播电视覆盖短板工作方案》,根据摸排,全县无电视农户2236户(建档立卡870户、非建档立卡1366户)、无接收设备农户2183户(不含县级统筹100台)。截止七月底,13乡镇均已完成电视机和接收设备的采购安装工作,确保了农户能够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2)做好广播电视服务工作。召开13乡镇文广中心主任和技术人员参加的全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培训会议,在乡镇设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维修服务点,并进行授牌;县级抽调人员组成送服务下乡工作组,协同各乡镇文广服务中心及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维修服务点,深入全县13乡镇开展送服务下乡活动,有效补齐广播电视工程运行维护短板,活动期间,群众送修设备一共211套,其中,现场维修完成208套,带回返厂维修3套,上门为群众现场免费维修调试设备72套。

(3)完成广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鸡蛋山广播电视发射台民航干扰121.5Mhz技术改造,新增了32M带通滤波器两台。完成翁堵镇翁堵社区茶地山、耈街乡水炉村地方节目地面无线数字盲区补点建设项目。

(4)进一步健全安全播出监管制度,严格执行重保期值带班制度、零报告制度、监听监看制度、事故报告处置制度等,圆满完成2018年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保期安全播出任务。截至目前,未发生安全播出事故,实现了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保证了国家广播电视信息的绝对安全。

(三)体育事业

(1)申报了一批体育设施项目。完成《2018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预算》19个项目点的申报,完成2018年“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84个点的申报,完成“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2019年19个项目点的申报,完成“湾甸五人制足球场”项目的立项申报。

(2)争取到“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项目资金131万元。包含“七彩云南健身步道”项目4个116万元、“七彩云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1个10万元、“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品牌项目1个5万元。

(3)参与举办体育活动赛事。4月组织举办鼎峰联盟杯羽毛球邀请赛;7月举办“鼎峰联盟杯”篮球邀请赛;8月举办“盛世金樽杯”五人制足球邀请赛。10月举行昌宁县“美在天堂”户外骑行系列活动之漭水“乐动金秋”骑行活动。

(4)积极参加竞技体育比赛。1月组织参加了保山市青少年迎新围棋比赛;2月组队参加2018年保山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3月组织参加了保山市第三届校园足球联赛;8月七名运动员参加了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

(5)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完成昌宁县2018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共检测人员400余人次。

(6)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累计到各机关单位、公园练习点义务辅导310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4,246,671.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46,671.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收入合计14,719,750.7元减少473079.15元,减少3.21%,主要原因是: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560,000元;文化和体育传媒经费收入比上年减少863,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4,996,632.58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0,071.55元,占总支出的69.62%;项目支出4,556,561.03元,占总支出的30.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支出合计15,768,586.71元对比减少771,954.13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文化和传媒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1551713.04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比少一件减少51,161.9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40,071.55元。比上年合计9,489,950.7元增加950,120.85元,增加10.01%,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70909.66元,增加19.59%。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19%;基本工资2,229,776元、津贴补贴2,413,147元、奖金1,530,900元、绩效工资759,25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5,054元、职业年金缴费50,44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209.3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3,61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696元、生活补助87,696元、助学金20,000元、办公费342,101.8元、印刷费16,709.6元、水费1,199.5元、电费3,486.14元、邮电费16,662.93元、物业管理费4,140元、差旅费69,736元、租赁费99,871.2元、会议费2,030元、公务接待费7,935元、专用材料费878,830.72元、劳务费79,497.98元、委托业务费134,196元、工会经费103,950.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10.79元、其他交通费164,840元、生活补助87,696元、助学金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980元.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56,561.03元。与上年支出6,278,636.01元对比减少1,722,074.98元,减少27.4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560,000元;二是文化和体育传媒经费收入比上一年减少863,2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创建后续工作高位推进

一是设施网络进一步夯实。完成20个文化活动场所试点建设项目,完成13个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正在实施257个村民小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年内全县文体活动场所可达587个,其中大田坝天堂书院项目成为省级亮点。完成综合文化展馆提升改造并接待观众30000余人次,综合文化展馆新收藏文物12件;新建图书馆县中医院分馆、新园社区分馆并投入使用;制定《昌宁县2017年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方案》,掀起全民阅读热潮。

二是群体活动丰富多彩。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三区”文化人才的积极性,成功组织了全民跨年联欢会、新春文艺联欢晚会、殡葬改革专题文艺晚会、“星落田园·火舞茶乡”原生态狂欢火把节等群众文化活动38场次;组织开展了“美在天堂·骑行”和“寻茶之旅·茶艺人生”文化体验活动;积极开展“文化地标评选活动”,评选出昌宁大甸山墓地、昌宁人民会堂、昌宁红茶业集团总部、右甸河等10个昌宁文化地标;完成2017年度“送戏下乡”80场次。

三是免费开放成效显著,“两馆一站”人性化服务有序开展。县图书馆顺利通过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复查工作,被评为全国全民阅读先进单位;以世界第22个世界读书日为契机,扎实开展全民阅读宣传活动,向学生捐赠了图书750册,价值2万元。县文化馆扎实开展群文辅导,文辅人员定期不定期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进军营辅导文艺活动;以中国梦为主题,共培训《美丽中国走起来》《一根丝的昌宁人》两首广场操舞。

四是文物保护成效明显。完成了大田坝白沙坡等地的文物调勘,以大甸山为中心的青铜文物调勘有序推进;完成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杜忠墓”“杨家老宅”耳房的修缮工作,完成了“碗厂龙窑”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并获批准;大甸山申报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作有序推进;与省考古研究所、市博物馆联合开展2017年“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配合市消防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文广新局完成迎接党的十九大文化市场专项检查及市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五是“扫黄打非”工作扎实开展,文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扎实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将鸡飞镇邑等村作为我县“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在鸡飞镇成立了昌宁县鸡飞镇“扫黄打非”基层工作站、鸡飞镇邑等村“扫黄打非”基层联络站。依托各乡镇综合文化站、业余文艺演出队等文化宣传阵地积极开展“扫黄打非”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知度及参与度。

六是非遗保护工作扎实开展。“昌宁珠街彝族唢呐乐”入选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进一步完善苗族民间文学大型创世纪史诗《神蜘蛛》和傣族民间文学《金孔雀》、珠街彝族民间音乐《昌宁珠街彝族唢呐音乐》等省级非遗项目的文字材料、图片资料、视频资料工作,1-10月份累计培训传承人120人次。

七是精品创作出成绩。由我局文艺创作人员创作、编排辅导的《赶马哥》,参加市、省、国家级残疾人文艺汇演均荣获一等奖;昌宁苗族服饰在2017“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决赛中勇夺金奖;完成《五彩昌宁》一书的出版发行工作。

八是完成鸡蛋山中央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建成后,县城城区和鸡蛋山发射台覆盖区域内,有数字接收功能的电视机可以通过八木天线收看到中央电视台12套标清节目。

二、行业监管规范有序

一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社会文化环境得到净化。在重点时段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文化市场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文化经营场所36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出动车辆54台次,共立案2起,结案2起,收缴罚伍仟元整。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制度,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认真贯彻执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62号令),进一步健全安全播出监管制度,严格执行重保期值带班制度、零报告制度、监听监看制度、事故报告处置制度等,圆满完成2017年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党的十九大等重保期安全播出任务。截至目前,未发生任何安全播出事故,实现了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保证了国家广播电视信息的绝对安全。

三、项目工作扎实推进

截至目前,争取到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8个、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完成了鸡蛋山高山台站建设项目;全县25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完成了两个亿元项目的包装策划工作。

四、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明显

积极主动参与乡村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根据脱贫验收指标的要求,实施了珠街乡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盲区补点工作,为18个贫困村配备了音响设备;全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所有行政村均建设了农家书屋并正常开放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52,790.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1%。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72,516.23元减少719,726.19元,减少4.68%,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二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94,57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1%。主要用于单位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229,776元、津贴补贴2,413,147元、奖金1,530,900元、绩效工资759,250元、办公费342,101.8元、印刷费16,709.6元、水费1,199.5元、电费3,486.14元、邮电费16,662.93元、物业管理费4,140元、差旅费69,736元、租赁费99,871.2元、会议费2,030元、公务接待费7,935元、专用材料费878,830.72元、劳务费79,497.98元、委托业务费134,196元、工会经费103,950.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10.79元、其他交通费164,840元、生活补助87,696元、助学金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98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12,71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5%。主要用于办公费605,038.05元、印刷费50,976元、水费2,554.4元、电费24,730.24元、邮电费27,788元、差旅费28,232元、维修(护)358,985.37元、租赁费41,980元、培训费8,395元、公务接待费85,907元、专用材料费338,465.84元、劳务费295,647元、委托业务费1,569,3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650.32元、其他交通费11,500元、办公设备购置171,920元、专用设备购置456,934.02元、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6,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651.25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5,49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5,054元、职业年金缴费50,442.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303.11元,完成预算的9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461.11元,完成预算的97.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842.00元,完成预算的93.8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7,379.41元,下降24.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6,4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819.41元,下降1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160.00元,下降21.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461.11元,占48.24%;公务接待费支出93,842.00元,占51.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安排。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未开展此项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461.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19.41元,下降15.32%,减少的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461.1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84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160元,减少21.14%,减少的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8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3,978.42元,与上年1,707,309.79元对比减少256,668.63元,减少15.03%,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342,101.8元、印刷费16,709.6元、水费1,199.5元、电费3,486.14元、邮电费16,662.93元、物业管理费4,140元、差旅费69,736元、租赁费99,871.2元、会议费2,030元、公务接待费7,935元、专用材料费878,830.72元、劳务费79,497.98元、委托业务费134,196元、工会经费103,950.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10.79元、其他交通费164,840元、生活补助87,696元、助学金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98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资产总额52,169,930.84元,其中,流动资产11,729,772.47元,固定资产40,440,158.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1,555.6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92,721.98元,固定资产增加421,166.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3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729772.47


33134142.62

692780


6613235.7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2,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2,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