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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018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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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县侨务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市侨办提供侨务信息,制定侨务工作发展规划。

2.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

3.研究提出我县侨务工作建议,做好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4.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归口管理我县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

5.统筹、协调我县侨务宣传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6.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投资者在我县的合法权益。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县定居的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全程参与脱贫攻坚。扎实深入农户帮教,积极推进芭蕉芋产业落地,拓宽干塘村增收门路,捐资购买电视机送给干塘村农户,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统计调查,适时组织召开“五亮五比五促”暨“三讲三评”会议,参加维护农村“四好”公路大会战,组织村组干部和农户考察芒果产业,扎实开展农村常住家庭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监测统计,向市侨联侨办为干塘村争取到侨务部门的项目资金27,000元,为本单位选派的工作队员筹措拨付工作经费5,000元,帮助扁洼村民小组李世周家女儿李雪菲向团县委申请“金秋助学爱心圆梦大学”助学金,1500元。为干塘村党员活动场所争取到购置公用器材专项经费10,000元。

2.春节慰问。2018年春节前,省、市、县三级侨务部门代表党委政府完成对昌宁县贫困归侨侨眷、退休干部、侨务热心人士、结对帮扶对象春节慰问62户,发放慰问金(品)25,900元 。

3.适时召开县侨联五届二次全委会。5月25日,县侨联五届二次全委会在柯街镇华侨社区召开,会议组织委员参观了老华侨侨南粉芭蕉芋粉丝加工厂、自来水净化池、职校实训基地和华侨社区卫生室项目工地等4个项目点,向委员报告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18年工作计划,通报昌宁县侨联改革进展、干部划片联系服务侨界代表和群众工作制度,传达学习省侨联十届三次全委会和市侨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讲解2018年1月出台的《基层侨联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4.争取“珍珠班”落地昌宁办班。5月上旬,县侨联和县教育局密切配合,全程陪同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项目经理沈鹏一行到昌宁考察“珍珠班”开办条件;5月下旬,基金会正式回复同意在昌宁一中开办1个“珍珠班”;6月26日昌宁县教育局召开2018年中考考务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布置珍珠班招生工作;7月上旬,由各初级中学组织教师到报名推荐学生家中进行家访,落实特困情况,填写调查表;7月12、13日,对家访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录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7月16日组织初录学生参加中考报名,7月21日结束珍珠班录取工作。目前,我县第一个“珍珠班”已在昌宁一中秋季新生入学时顺利开班,50名珍珠生从高一到高三将获得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每人每年2,500元(总合计37.5万元)的生活补助款。

5.扎实开展贫困归侨侨眷救助。2018年,县侨联侨办统筹考虑全县侨情,在向6个乡镇的75户贫困归侨侨眷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款70,000元的过程中,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并注重项目跟踪问效,扩大侨务工作影响力。

6.侨务信访。2018年,县侨联侨办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19件次(三侨生11人),县侨联侨办认真按照《信访条例》予以办理答复,办结率100%。

7.稳步推进侨联改革。到目前为止,在昌宁县侨联的27项改革内容中,已完成10项,其余改革内容将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逐步得到落实。

8.华文教育。2018年,完成3名外派教师培训储备工作,4月和8月,组织假期返回昌宁的外派教师召开座谈会2场,安排赴缅甸和泰国的外派教师将《昌宁招商手册》和《就想来昌宁》DVD碟带到国外,适时开展宣传推介。目前,我县有7位外派教师在缅甸、泰国支教,他们发扬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优良作风,为增进我国对外友好交往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作贡献。

9.海外联络联谊。热情接待回乡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祭祖的缅甸、泰国、美国、法国等华侨华人11人,台胞2人,向他们宣传昌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推介昌宁特有的发展优势和前景,不断增进海外人民对昌宁的了解和认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昌宁县侨务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89,979.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979.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9,904.45元,增长13.78%,,主要原因为绩效性奖金改革,对工资进行了调整,造成人员支出中奖金增加113,86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983,129.05元。其中:基本支出859,176.02元,占总支出的87.39%;项目支出123,953.03元,占总支出的12.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3,054.45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为绩效性奖金改革,对工资进行了调整,造成人员支出中奖金增加113,86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侨务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9,176.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01.42元,增长0.84%,基本持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56%。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基本工资209,052元、津贴补贴285,154元、奖金173,86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776.8元,生活补助39,340.2元,办公费3,096元,差旅费700元,公务接待费4,500元,劳务费3,024元,工会经费8,664.02元,其他交通费用45,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侨务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953.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953.03元,增长588.63%,主要原因为争取到上级2018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80,000元,县级财政增加对外联谊、侨务扶贫救助、侨乡文化建设等项目经费49,623.0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18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80,000元,发放给昌宁县境内60户困难归侨侨眷,每户补助1,000元共60,000元;20,000元拨付柯街镇华侨社区建设侨法宣传角;2.对外联谊、侨务扶贫救助、侨乡文化建设等项目使用资金43,953.03元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配合省、市上级侨务部门完成对昌宁县贫困归侨侨眷、退休干部、侨务热心人士、结对帮扶对象春节慰问,争取“珍珠班”落地昌宁办班,适时召开县侨联五届二次全委会,稳步推进侨联改革,热情接待回乡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祭祖的缅甸、泰国、美国、法国等华侨华人,完成外派教师培训储备工作,组织假期返回昌宁的外派教师召开座谈会。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办公费20,817.25元,电费142.85元,邮电费500.16元,差旅费6,358元,公务接待费3,518元,劳务费16,341.77元,其他交通费用275元,救济费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129.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3,054.45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为绩效性奖金改革,对工资进行了调整,造成人员支出中奖金增加113,86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6,35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7%。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其中人员工资支出668,075元,办公费支出23,913.25元,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支出643.01元,差旅费支出7,058元,会议费、培训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8,018元,劳务费19,365.77元,工会经费8,664.02元,其他交通费45,275元,生活补助和救济费99,340.2元,办公设备购置1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77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主要用于部门在职职工单位应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8,018.00元,完成预算的80.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18.00元,完成预算的80.8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侨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规格和陪餐人数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13.00元,下降14.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13.00元,下降14.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县侨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规格和陪餐人数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8,01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18.00元,比上年减少1,413.00元,下降14.98%,减少的主要原因县侨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规格和陪餐人数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侨联领导来我县开会调研及组织挂钩的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干部及农户到昌宁县柯街镇华侨社区学习芒果种植的餐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84.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315.98元,减少54.01%,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有昌宁县第五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会议支出35,326.62元,2018年无,2018年县侨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办公费减少20,323.62元,劳务费减少13,556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96元,差旅费700元,公务接待费4,500元,劳务费3,024元,工会经费8,664.02元,其他交通费用4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侨务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09,160.15元,其中,流动资产67,610.15元,固定资产40,3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5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1.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25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9160.15

67610.15





40300



125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