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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017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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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和省、市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昌宁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指导县内红十字组织开展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禁毒防艾宣传培训和健康科普教育;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关爱救助行动。

6、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积极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

9、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10、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根据需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昌宁对外开放,开展交流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11、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着力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率先实施博爱家园项目建设。争取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彩票公益金“博爱家园”项目在漭水镇漭水社区实施,是全省首批四个彩票公益金“博爱家园”项目点之一。项目总投资40万元,于9月正式启动,年内全面完工。通过在社区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设立博爱生计金,普及防灾减灾、自救互救、逃生避险、卫生健康等知识,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增强社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实力,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精准脱贫。

3、创新开展“微心愿”网络众筹项目。积极参与省、市红十字会发起的脱贫攻坚“滇苗助学”项目小小心愿网络众筹大赛,通过创新探索红十字会网络筹款模式,为温泉镇尼诺村完小筹集爱心善款35374元,为他们购买了餐桌椅20套、餐盘120个、教学电脑2台、图书架4组、军鼓2个和太阳能2套,圆了孩子们“能坐在餐桌吃饭、有热水洗脸洗脚”等心愿。

4、积极开展医疗助困项目。3月份,邀请上海市胸科医院知名专家莅昌开展儿童先心病术后回访和义诊筛查活动,对26名先心病术后儿童进行了回访复查和康复培训,对一批疑似先心病儿童进行了义诊筛查,将筛查确定符合手术条件的4名先心病患儿送往上海市胸科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由相关爱心基金会救助45%的医疗费用,共为四个患儿家庭减免费用14.8万元,加上新农合报销,大大减轻了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压力。其次,帮助2名脊柱畸形患儿到北京朝阳医院成功接受手术治疗,每人通过基金会救助,分别减免医疗费5万多元,共计10多万元。9月22日,在市、县红十字会的多方协调下,烧伤20多年未曾想过有手术机会的翁堵镇建档立卡户字绍彪终于走上“手术台”,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专家莅保手术治疗,成功完成“变脸”,解除了他因大面积烧伤眼睛长年无法闭合的痛苦,为其减免手术医疗费10万多元;田园镇九甲社区赵晓林下眼睑长了30多年的天生肉瘤也在这次上海专家义诊助医活动中得以成功切除,帮助减免医疗费5万多元。一年来,县红十字会先后为8名大病患者提供了专家诊疗服务和爱心帮扶,通过寻求爱心基金会资助,共为他们减免医疗费用40多万元。

5、扎实开展博爱救助工作。救助工作,是红十字会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助手作用的重要抓手。为扎实开展好救助工作,夯实救助资金,县红十字会广泛动员,多方协调,积极开展爱心资金募集和人道救助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各类救助申请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及时发放救助经费和物资。2018年先后救助癌症、白血病、“先心病”等重病患者及生活特困群众22人,发放救助资金4.5万元。

6、深入推进先心病术后关爱项目。千方百计争取到香港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在内地实施的首个先心病患儿贫困家庭术后关爱生计养殖项目,对我县30户有一定养殖基础的先心病患儿贫困家庭进行产业帮扶,每户赠送价值2000元的能繁母猪1头和价值1000元的专用饲料,并义务组织养殖技术和防疫培训6期。项目实施一年多时间,目前部分受助农户所养母猪已产崽出售,初见效益。同时,开展了先心病患儿贫困家庭术后关爱家访活动,招募保山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对30户先心病患儿贫困家庭进行了入户回访,对术后儿童的健康状况进行持续关爱跟踪,详细了解患儿的术后康复情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就术后康复日常注意事项和健康生活习惯养成等对患儿及家长进行了深入交流指导和心理疏导,并为术后患儿送去了学习、生活用品,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关怀与温暖。

7、广泛开展暖冬、暖足送温暖活动。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县红十字会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共同发起“冬季暖足献爱心”活动倡议,汇同工会、团委、妇联联合发出“暖冬行动”倡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危济困,助力脱贫攻坚。其间,共收到12家单位“暖冬、暖足”行动爱心捐款31340元;30多家单位还自行捐款为挂钩点困难家庭学生送去价值24万余元的鞋袜、毛毯、冬衣、被子等爱心物资。在发起倡议的同时,县红十字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向上争取并及时发放价值58618元的家庭应急救助包 、毛毯、棉被、冬衣等送温暖物资 ;为尼诺村完小109名学生捐助109双运动鞋和袜子,价值7596元;为挂钩帮扶的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送去了价值7000多元的家庭应急救护包、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帮助他们过好两节。

8、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县红十字会挂钩温泉镇尼诺村。一年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竭力参与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由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精兵强将驻村开展工作,全力支持配合挂钩村圆满完成各项阶段性重点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三深入”工作要求,严格执行“5+1”工作机制,组织干部职工每月至少4天深入挂包对象家中走访调查,宣传扶贫政策,开展感恩教育,帮助他们分析致贫原因、树立发展信心、激发脱贫斗志、制定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如期脱贫。三是千方百计帮助挂钩村解决实际困难,补齐脱贫短板。筹资6800元为全村无电视户捐赠电视机17台,真正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先后帮助挂钩村协调解决村组道路维修资金4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000元。

9、强化宣传提升红十字影响力。一是开展“5.8”主题街头宣传活动。5月12日,结合今年“5.8”世界红十字日博爱周主题和“5.12”防震减灾日活动要求,借助县城街天赶集人群集中的有利时机,走上街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和无偿献血、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应急救护、防灾减灾、禁毒防艾等政策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面达3000多人次。二是进村入户强化宣传。县红十字会深入其所挂钩帮扶的温泉镇尼诺村,开展了禁毒防艾暨防灾减灾培训活动。并发放《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及预防措施》、《汛期如何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河流漫溢或决堤防护知识》、《禁毒宣传知识》及《地震的基本常识》等宣传资料320余份。三是开通微信公众号。为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和拓展宣传方式,年内注册开通了昌宁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红十字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宣传红十字知识,广泛传播红十字精神,不断增强红十字品牌知晓率和影响力,树立良好形象,推动全县红十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市县红十字会携手华人科技公益联盟基金会,赴耈街彝族苗族乡金马小学进行爱心捐赠活动。159名学生各获一个书包、一个文具盒,同时接受了红十字基本知识、感恩专题教育。

10、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领导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召开会长办公会、执委会,积极参加卫计局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和“末尾表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领导、民主商议、科学决策、团结干事。坚持周一例会集中学习制度,通过会议学习、传达文件、交心谈心、廉政谈话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做到教育为先、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强化党务、政务公开。根据县纪委要求,县红十字会主动查找内在不足,全面清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有关问题,在经费开支、重大工作部署等环节实施阳光操作和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财务制度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日常办公经费管理等制度,接受各级审计。同时,规范了2016年、2017年的财务档案。一年来,全体干部职工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91,282.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282.7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29,712.26元,减少31.86%,主要原因为年初无项目预算,年初结转结余减少31,600.00元,单位人员调出导致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预算减少178,182.00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及三公经费减少19,930.2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91,282.74元。其中:基本支出491,282.7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61,312.26元,减少34.72%,主要原因为年初无项目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2,623.00元,年初结转结余减少31,600.00元,单位人员调出导致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减少178,182.00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及三公经费减少38,907.2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红十字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1,282.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1,312.26元,减少34.72%,主要原因为年初无项目预算,项目支出减少,年初结转结余减少,单位人员调出,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减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及三公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39%,年人均133,285.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61%,年人均15,237.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红十字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23元,主要原因为年初无项目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282.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1,312.26元,减少34.72%,主要原因为年初无项目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2,623.00元,年初结转结余减少31,600.00元,单位人员调出导致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减少178,182.00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及三公经费减少38,907.2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28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848.00元,2081601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447,434.74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771.02元,支出决算为12,771.02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29.02元,完成预算的7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42.00元,完成预算的28.5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235.64元,下降4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未增减,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7.49元,增长5.89%,增加原因为公务用车保养费用、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43.13元,下降72.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29.02元,占71.48%;公务接待费支出3,642.00元,占28.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29.0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29.0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救灾救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先心病等救助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昌宁县红十字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437.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647.26元,减少26.89%。主要原因为办公费与差旅费减少。

(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48,444.96元;

2、邮电费60.00元;

3、差旅费335.00元;

4、公务接待3,642.00元;

5、工会经费6,176.70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29.02元;

7、其他交通费用23,6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423,327.24元,其中,流动资产49,813.24元,固定资产373,51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146.42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3,327.24

49,813.024





373,514.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附表为空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评价,附表为空表。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附表为空表。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详见附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十一、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