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1017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17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本行政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院的职务;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监察委员会委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年分别召开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6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2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0人次,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1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8,769,432.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9,432.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057599.45元,减少25.85%,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工资改革,工资收入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153583.76元,其中:工资福利增731297.1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577713.40元。
2.2018年县人大办继续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157382.30元,其中:会议费减少1102820.20元;培训费减少677424.50元;印刷费减少110000.00元;维修(护)费减少676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87265.82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3500.00元;接待费减少1250.00元;水电费等减少4855.21元。办公费增加144437.66元;差旅费增加86490.16元;劳务费增加2330.00元;工会经费增加80512.78元;公车费用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93602.83元。
3.代表培训视察、部门调查调研等收入减少1053800.9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8,889,432.71元。其中:基本支出8,769,432.71元,占总支出的98.65%;项目支出1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47967.54元,减少20.18%,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工资改革,工资收入结构调整,人员经费新增153583.7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31297.1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577713.40元。
2.2018年县人大办继续厉行节约,缩减机关开支,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157382.30元,其中:会议费减少1102820.20元;培训费减少677424.50元;印刷费减少110000.00元;维修(护)费减少676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87265.82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3500.00元;接待费减少1250.00元;水电费等减少4855.21元。办公费增加144437.66元;差旅费增加86490.16元;劳务费增加2330.00元;工会经费增加80512.78元;公车费用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93602.83元。
3.综合考核项目减少364169.00元。第二批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经费项目新增20000.00元;第七批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经费项目新增1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69,432.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3798.54元,减少18.60%,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工资改革,工资收入结构调整,人员经费新增153583.7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31297.1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577713.40元。
2.2018年县人大办继续厉行节约,缩减机关开支,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157382.30元,其中:会议费减少1102820.20元;培训费减少677424.50元;印刷费减少110000.00元;维修(护)费减少676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87265.82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3500.00元;接待费减少1250.00元;水电费等减少4855.21元。办公费增加144437.66元;差旅费增加86490.16元;劳务费增加2330.00元;工会经费增加80512.78元;公车费用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93602.83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97113.76元,占基本支出的74.09%,年人均175597.6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72318.95元,占基本支出的25.91%,年人均61414.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4169元,减少67.04%,主要原因为:综合考核项目减少364169.00元。第二批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经费项目新增20000.00元;第七批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经费项目新增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89,432.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47967.54元,减少20.2%,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工资改革,工资收入结构调整,人员经费新增153583.7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31297.1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577713.40元。
2.2018年县人大办继续厉行节约,缩减机关开支,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157382.30元,其中:会议费减少1102820.20元;培训费减少677424.50元;印刷费减少110000.00元;维修(护)费减少676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87265.82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3500.00元;接待费减少1250.00元;水电费等减少4855.21元。办公费增加144437.66元;差旅费增加86490.16元;劳务费增加2330.00元;工会经费增加80512.78元;公车费用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93602.83元。
3.综合考核项目减少364169.00元。第二批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经费项目新增20000.00元;第七批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经费项目新增1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85,20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92884.12元,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72318.95元,第二批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经费项目新增20000.00元;第七批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经费项目新增1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4,22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0%。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3482.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3184.64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177562.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7000元,支出决算为259,456.33元,超预算5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561.33元,超预算4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895.00元,完成预算的99.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申请预算额度时按核定标准申请,未考虑上年支出数。同时,2018年脱贫攻坚下乡使用公车频率大幅上升,车辆油耗、维修等费用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4,902.83元,增长10.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3,5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9,652.83元,增长3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0.00元,下降1.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脱贫攻坚下乡使用公车频率大幅上升,车辆油耗、维修等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61.33元,占57.26%;公务接待费支出110,895.00元,占42.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减少135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繁重,年初未安排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61.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52.83元,增长36.4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561.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52.83元,增长36.41%,主要原因为:2018年脱贫攻坚下乡使用公车频率大幅上升,车辆油耗、维修等费用增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到挂钩村开展工作,委室调研、检查,代表视察考察等下乡外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89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0.00元,下降1.11%。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8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市(地、州)各级人大莅昌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2,318.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7382.30元,减少48.70%,主要原因为:会议费减少1102820.20元;培训费减少677424.50元;印刷费减少110000.00元;维修(护)费减少676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87265.82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3500.00元;接待费减少1250.00元;水电费等减少4855.21元。办公费增加144437.66元;差旅费增加86490.16元;劳务费增加2330.00元;工会经费增加80512.78元;公车费用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93602.83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80512.78元;办公费807764.43元;水费2297.40元;电费3689.21元;手续费165.00元;差旅费160759.00元;维修(护)费25400.00元;会议费500154.80元;公务接待费110895.00元;劳务费281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561.33元;其他交通费用4039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3,265,031.80元,其中,流动资产5,053.44元,固定资产3,259,978.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0,556.3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04,450.39元,固定资产增加33,89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265031.80 | 5053.44 | 3259978.36 | 1207144.46 | 1008184.71 | 1044649.1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790.00元,主要用于: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采购797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10101111
附件【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91016050252354.docx】
附件【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9101709213288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