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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1017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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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宁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中共昌宁县委政研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昌宁县委政研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县委有关经济社会、党的建设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重要政策文件、农村工作等重要政策、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部署等文稿的起草和修改;筹备县委农村工作会议。

2.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农村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和参与研究制定本县的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对策措施;综合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提供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参考;研究国际、国内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其对本县的影响,收集、整理周边县区情况和分析信息资料,提供领导借鉴。

3.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点调研课题,组织、联络、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农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涉农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4.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5.统筹协调县级涉农部门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拟定全县新农村建设战略和规划,组织有关涉农部门研究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政策,参与研究全县涉农重大政策;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围绕国家、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新农村建设调研工作,适时对“三农”重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反映全县“三农”工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大涉农课题,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检查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对外开放、农业招商引资、村级集体组织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组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学习培训,负责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的日常服务、指导、总结考核、评选表彰、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工作。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盯主业重心,调查研究参谋助手作用不断优化。认真落实部门职能工作主责,抓实文稿撰写和调查研究工作,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意见,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先后撰写了《昌宁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昌宁县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汇报》、《昌宁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情况汇报》等重要文稿,完成了“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主题征文《昌宁改革开放40年辉煌成就》、《昌宁改革开放40年党的建设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经验与成效》和《昌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主要经验及做法》。制定《昌宁县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调研方案》,为县级层面制定出台全县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奠定基础。配合省市完成了8个专题调研工作:在农村社区、城乡统筹、城镇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昌宁县革除婚丧陋习弘扬孝道精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情况、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特色小镇建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空心村”情况等5个专题调研工作,在工业企业发展、招商引资、金融融资、效率服务等方面开展了昌宁县融资平台建设专题调研、昌宁县茶叶产业发展情况及古茶树经营情况专题调研、昌宁县工商资本下乡专题调研等3个专题调研工作;撰写了《昌宁县革除农村婚丧陋习弘扬孝道精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专题调研报告》、《昌宁县融资平台建设专题调研报告》、《昌宁县“空心村”情况调研报告》、《昌宁县工商资本下乡专题调研报告》等8篇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2.统筹城乡发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得到巩固提升。一是湾甸乡上甸社区帕旭自然村和田园镇新城社区德馨自然村入围全市认定第一批美丽乡村,于1月份被市级认定为3A级美丽乡村。为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昌宁县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建设,抓好《保山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范》的贯彻实施,提升昌宁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水平,县委农办制定了《昌宁县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实施方案》和《昌宁县申请美丽宜居乡村挂牌示范村计划》,将翁堵镇明山村大明湖自然村(易地搬迁点)、鸡飞镇邑等村上五甲自然村(易地搬迁点)、田园镇勐廷社区勐廷自然村(民族特色村)、柯街镇芒赖村芒赖自然村(民族特色村)列入2018年拟申请美丽宜居乡村挂牌示范村。二是2017年13个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于今年6月份通过市级验收;项目涉及13乡镇、13个行政村、13个自然村、2329户农户7526人,完成投资8539.83万元,完成计划的101.25%。

3.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按照省、市部署,于9月份印发了《中共昌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昌改组发〔2018〕1号)和《中共昌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台账》(昌办发〔2018〕95号)文件,共确定十大领域21个方面32项重大改革事项,具体的任务细化在工作台账上,共涉及290项改革内容,其中需制定方案231项,贯彻落实59项。涉及47个责任牵头单位。目前,需制定方案的230项中除市级尚未出台方案无法启动实施的163项外,已制定出台方案31项,占应出台的46.27%,其余36项改革事项均已开展前期工作。需贯彻落实的60项中除省市级未安排部署无法启动实施的35项外,其余25项均已按要求、步骤启动推进工作。年内,共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4次,专项小组会议14次,研究出台95个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开展全面督察2次,专项督察4次。

4.聚焦服务中心,抓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实脱贫攻坚,县委政研室14名干部职工(含2名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挂包联系明山村12个村民小组123户农户,其中建档挂包户70户,非建档联系户53户;7名科级领导干部深入村组帮扶,挂联8个村民小组,分别为:翁堵镇明山村中寨、上寨2个村民小组,翁堵镇立木山村上聘、岩子脚、团山、门朝箐4个村民小组;柯街镇松林村新光、新庄2个村民小组。自今年3月份以来,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执行三深入、5+1工作制度,定期深入挂包村组和农户开展工作。年内,科级干部累计组织召开三讲三评暨五亮五比五促评议会议21场次,全体干部职工累计走访挂联农户1142户次。截至目前,帮助群众办实事和解决困难问题3件,在补齐短板过程中,解决了4户困难群众无电视机的问题;累计投入2.98万元用于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其中,拨付挂钩村工作经费0.5万元,拨付2名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共计1万元;协助明山村同县水务局协调水渠修复项目资金现已到位,将明山村大明湖安置点上报为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昌宁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昌宁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昌宁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2348206.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8206.7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9044.85元,增长8.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补发2017年7-12月政府绩效,2018年全年的政府绩效;二是增加工会经费预算;三是有一名退休老干部死亡,增加了死亡抚恤金;四是减少综合考核;五是减少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昌宁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2448206.73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206.73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56851.76元,增长14.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补发2017年7-12月政府绩效,2018年全年的政府绩效;二是增加工会经费预算;三是有一名退休老干部死亡,增加了死亡抚恤金;四是减少综合考核;五是减少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核算;六是上年结转一事一议补助资金1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8206.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3691.76元,增长17.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补发2017年7-12月政府绩效,2018年全年的政府绩效;二是增加工会经费预算;三是有一名退休老干部死亡,增加了死亡抚恤金;四是减少综合考核;五是减少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核算;六是上年结转一事一议补助资金10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18%,年人均15419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2%,年人均206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84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取消综合考核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8206.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6851.76元,增长14.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补发2017年7-12月政府绩效,2018年全年的政府绩效;二是增加工会经费预算;三是有一名退休老干部死亡,增加了死亡抚恤金;四是减少综合考核;五是减少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核算;六是上年结转一事一议补助资金1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185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17360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494.01元、遗属补助6240元、独自奖励金85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35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218848.8元,职业年金缴费10524.72元,死亡抚恤金186977.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一事一议补助资金1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昌宁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500元,支出决算为15587元,完成预算的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33元,完成预算(30000元)的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54元,完成预算(22500元)的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压缩及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662.16元,下降5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45.84元,下降3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808元,下降86.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压缩及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33元,占79.77%;公务接待费支出3154.00元,占20.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支出情况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33.00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增3145.84元,上升25%,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三深入任务用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情况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43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委政研室开展调研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与上年支出相比增3145.84元,上升25%,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三深入任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5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808.00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压缩。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5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检查接待和乡镇工作人员对接工作餐发生的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9808.00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压缩。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支出情况持平。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494.0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34.08元,下降4.26%,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未产生会议费,加之日常公用经费压缩。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4022.76元、电费2300.76元、邮电费14902元、差旅费3140元、公务接待费3154元、劳务费55169.55元、工会经费21971.9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33元、其他交通费用122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2677996元,其中,流动资产2030000.00元,固定资产6479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825.3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1325.30元,固定资产减少4,5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77996

2030000

647996


370571


277425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室2018年没有项目支出。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