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801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继2011年继深化机构改革以来,主要职责是承担勐统镇民政事务管理等职责,包括民政低保、五保、在乡复原退伍军人、退役士兵、伤残军人护理、退役军人、孤儿、高龄补贴、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民政事务审核、报批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勐统镇民政办在县民政局、镇党委政府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镇农村低保达503户998人,农村特困达79户85人,累计发放民政定补、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大病救助等各类民政资金989.02万元,补助对象4323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1个。分别是:

1.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41,93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935.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983,002.8元,减56.99%,主要原因为:

1.伤残抚恤资金,减少收入43,391.16元;

2.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资金,减少收入398,940.6元;

3.老年福利资金,减少收入140,400元;

4.农村五保供养支出资金,减少收入494,22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90,639.8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639.8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587,509.86元,减35.01%,主要原因为:

1.老年福利资金,减少支出140,400元;

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资金,减少支出518,66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0,639.8元。与上年对比减583,599.86元,减34.86%,主要原因为:

1.老年福利资金,减少支出140,400元;

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资金,减少支出518,669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人均0元(民政办无人员编制);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人均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3,910元,减100%,主要原因为: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3,91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0,63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587,509.86元,减35.01%,主要原因为:

1.老年福利资金,减少支出140,400元;

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资金,减少支出518,66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0,6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资金418,331元、其他优抚支出资金373,903.02元、老年福利资金140,400元、农村五保供养支出522,02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以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定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的主要原因:

(1)民政办无人员编制,其业务产生三公经费开支统一在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部门编制核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勐统镇民政办部门资产总额423,601.32元,其中,流动资产420,151.32元,固定资产3,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8,201.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91,651.2元,固定资产增加3,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只有将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同《预算法》的规定相衔接,依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强化财政支出责任,才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镇先后以农业、林业等关系民生的项目为试点,组织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17〕39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依据昌宁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明确具体指标、评价标准,并要求项目单位按质按量开展自评工作,向项目评价组提供自评报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单位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识,为我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