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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801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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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继2011年继深化机构改革以来,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勐统镇财政所在县财政局、镇党委政府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年初预算1410万元税收收入,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入库,做到应收尽收,以保工资、保运转为中心,深挖税源,确保收入完成,稳步推进勐统镇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组织收入,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紧紧围绕年初财政目标任务,按照“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工作思路,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努力克服一切不利因素,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收入任务完成。在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财政收入总体上实现平稳增长。

合理管控、优化支出,保障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是围绕公共财政建设目标,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实现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在预算执行中,本着“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2017年,人员刚性支出比上年有大幅增长,主要是乡镇工作人员津补贴的完善。二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现状,及时调整经费供给办法,合理安排资金,确保部门的履职支出,保证农林水、科教文卫体、计生事业的长足发展。三是坚持民生优先理念,认真落实惠民政策。按时足额兑现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兑付民政优抚和救助资金,含五保供养、优抚资金、高龄补贴、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济等;管好用好“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等财政奖补资金和“村级”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四是严控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实现全镇各搬迁点项目稳步推进。2017年,对村级一事一议的奖补资金等项目支付过程中,均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确保资金管理安全、使用高效,同时依托上级项目,推进全镇新农村建设、集镇功能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强化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二是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认真做好镇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及产权登记工作,加强村级财力检查指导,注重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协调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80,3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3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29,035元,增长36.73%,主要原因为:

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新增收入118,83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14,474.14元。其中:基本支出514,474.1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19,809.7元,增长30.36%,主要原因为:

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新增支出198,745.3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4,474.14元。与上年对比增147,894.7元,增长40.34%,主要原因为:

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新增基本支出198,745.32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84%,人均80,818.9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16% ,人均47,799.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28,085元,减100%,主要原因为:

标准化财政所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28,085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已于2016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474.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19,809.7元,增长30.36%,主要原因为:

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45.3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4,01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1%。主要用于财政事务行政运行482,543.76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63.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463.7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40元,支出决算为3,84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以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定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7,041元,下降8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041元,下降87.5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上级指导检查工作开支,比上年支出减少27,041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84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指导检查本单位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198.43元,与上年对比增94,889.99元,增长98.53%,主要原因为:

(1)维修(护)费,新增17,278元;

(2)劳务费,新增22,200元;

(3)其他交通费用,新增30,000元;

(4)办公设备购置,新增54,15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37943.7元;

(2)维修(护)费,17,278元;

(3)劳务费,22,400元;

(4)其他交通费用,36,000元;

(5)办公设备购置,54,1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部门资产总额948,053.15元,其中,流动资产589,522.2元,固定资产358,530.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1,996.7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6,714.79元,固定资产减少4,7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2项,账面原值57,66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只有将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同《预算法》的规定相衔接,依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强化财政支出责任,才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镇先后以农业、林业等关系民生的项目为试点,由财政所牵头组织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17〕39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依据昌宁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明确具体指标、评价标准,并要求项目单位按质按量开展自评工作,向项目评价组提供自评报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单位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识,为我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