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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8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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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农村经济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县前列,分别达23228万元、16055万元、7606元,分别增长13.1%、24.5%、13.6%,标志着珠街发展稳健性、持续性全面增强,也标志着珠街正在迈入提质发展、提效发展的新阶段。

1.坚持以产业为基,跨越发展实力更加强劲

农业结构持续优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完成种粮面积50421亩,实现粮食总产量11827吨。种植烤烟15250亩,产量3.5万担,实现产值5203万元、税收1144.7万元;管护泡核桃19.2万亩,建成泡核桃抚育管理样板林3000亩,实现产量8060吨,产值5300万元;茶叶产量30.6吨;实施澳洲坚果嫁接县级示范项目2000亩,新植澳洲坚果2937亩、糯橄榄1595亩,补植补造澳洲坚果3500亩、糯橄榄8000亩;发展红豆杉2897亩;种植红花6000亩,重楼50亩、皂荚树300亩,中药材产业逐渐向规模化迈进。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肉类总产量6436吨,禽蛋产量246吨;发展规模生猪养殖户、肉牛养殖户各1户;林下生态养殖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年内打造生态养殖示范基地1个,成功推介金宝腊倮土鸡品牌;种植巨菌草2000亩,逐步探索以草养畜、以畜促林循环经济发展新路子。

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挖掘资源优势,积极促进红花油加工等工业经济发展,完成现价工业总产值12728万元。努力破解产业分布“低、小、散”的问题,餐饮、住宿、商贸流通等第三产业日益繁荣,新增个体工商户15家;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成并投入运行,农村淘宝运营平稳;采用“51+49”股权债权模式,实现国资商城进村、进社区;着力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年内引进从岗泡核桃初加工项目1个、储备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1个。

2.坚持以夯基为要,跨越发展后劲更加坚实

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把补齐基础短板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项目争取意识,依托整县、整乡、整村推进项目及浦发行、国开行项目,狠抓项目投资工作。整县推进、整乡推进、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累计投资1.6亿元实施乡村组道路建设39条140.15公里,硬化道路30条81.69公里;从岗至羊街公路提升改造项目稳步推进。羊肠河小(一)型水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羊肠洼水塘土工膜防渗加固工程及羊街街子、中寨、平原、子原等村民小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60口爱心水窖建设等工程全面建成投入使用;从岗集镇等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供排水配套工程、电力配套工程扎实推进。

深化改革多点突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力推进,完成3609户46026亩承包土地资料摸底、地块指认、勾图等工作,土地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启动,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重点工作有序推开。殡葬改革强势推进,自3月1日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全乡亡故98人、执行火化97人,火化率达98.97%;拆除活人墓13冢,集中安葬区和禁葬区划定顺利完成,阿文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共同巡河、护河、治河的氛围逐渐形成。

财税金融稳健运行。深挖税源,强化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确保了工资发放、机构运转、民生改善等重点支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9.9万元,同比增长4.7%,创历史新高,居全县第五位;财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7万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5882万元、9700万元。

3.坚持以生态为本,跨越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乡村面貌改善明显。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农村“七改三清”工作有序推进。拆除“两违”建筑8301.94平方米,实现“两违”零增量,农村新建房规划许可率达100%。年内超额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入住52户232人目标任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0户、新建公厕13座。完成高月、文昌省级规划示范村建设项目,子原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高月文化活动场所,岔河村上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羊街村兴龙民族团结示范村等5个项目。新建垃圾热解站1座,配备垃圾斗46个、垃圾车2辆。对辖区内主次干道、集贸市场等区域的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及农村柴草乱堆、垃圾乱倒、脏水乱泼、畜禽乱跑等乱象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持续巩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成果。实施森林抚育建设11300亩,绿化荒山义务植树4万株,异地植被恢复180亩,31万亩森林得到有效管护。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10.2万亩,选聘生态护林员10人;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肆意开荒放牧、随意用火等行为,年内查办林政案件11起11人,违规用火案件7起7人,持续保持林政资源管理高压态势。坚持走“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路子,澳洲坚果、糯橄榄、红豆杉、巨菌草等绿色生态产业逐步推进。教育引导群众强化泡核桃抚育管理,严厉打击毁林种核桃等违法行为。全面实施殡葬改革,乱葬乱埋等破坏生态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4.坚持以民生为先,跨越发展成果更加惠民

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聚焦脱贫攻坚目标,科学谋划,精准施策,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实现贫困人口从2016年底1168户4376人下降至768户2905人,贫困发生率从2016年底30.1%下降至20.5%。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1757户6962人,其中脱贫户989户4057人。“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驻村扶贫工作有效开展。智力扶贫、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扶贫工作统筹推进,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得到不断增强,收入持续增长,脱贫基础得到巩固,住房条件有效改善,年内脱贫退出438户1760人,脱贫退出人口人均纯收入达4740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及巩固率均达100%;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青少年无辍学现象;实现脱贫户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贴息贷款600户3000万元。贫困人口退出“7项指标”、贫困村出列“10项指标”短板逐渐补齐,为全乡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事业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发展更加均衡,中心幼儿园、金宝完小餐厅,谷满、子堂、珠街、金宝、岔河5个村完小综合楼,中心校运动场扩建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教学水平不断提升,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位居全县第6名,1人成绩居全县第73名,500分以上19人。医疗卫生体系更加完善,健康扶贫30条措施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10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8.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次报销补差、兜底保障核实及资金兑付工作及健康扶贫基本医保、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回补工作圆满完成。文化实力不断提升,由金宝村真实故事改编的保山市首部微电影《黑惠江“盼”》荣获2017年全国党媒优秀原创视频“十佳作品奖”,“珠街彝族唢呐乐”入选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目录,4人被命名为市级文化传承人。高度重视残疾人、老龄人和妇女儿童工作,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计生、移民、禁毒防艾、地震、武装、通信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同时,重视民生实事,积极筹措资金,创新办理方式,全力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敬老院建设项目主体完工、附属设施建设步入扫尾,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539人,参保率为99.1%;560户1240人农村困难群众、39户41人城镇居民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92户198人被纳入特困集中供养;劳动力转移工作推进扎实,实现转移就业800余人次;严格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发放火化补助29.2万元,生态安葬奖励3.2万元,拆除活人墓和生基墓地奖励5.1万元。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开展普法宣传286场次,发放宣传单1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8500余人;严厉打击涉恐涉暴活动,年内刑事案件立案7起、破案7起,破案率达100%,同比下降6起,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8件,调处率达90%。十九大安保维稳任务圆满完成,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做好交通、消防、食品等安全检查,全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35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5份,现场检查记录105份,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坚持以自身建设为重,跨越发展合力更加凝聚

依法行政更加规范。坚决落实乡党委的决策,自觉接受乡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自觉向乡人大报告工作,向县政协委员通报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件,办结率达51.5%。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推动“七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依法行政更加高效。

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比学赶超信心愈加坚定,队伍形象愈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愈加浓厚。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强化干部宗旨意识,完善政府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形成了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廉政建设坚强有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民生改善上,把干部的作为体现到跨越发展上。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严控接待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遵守公车管理规定。扎实开展乡、村、组财务及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规范和完善乡、村、组财务管理,切实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3.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

5.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民政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8,456,376.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56,376.7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4,953,480.67元,增长21.08%,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9,196,923.96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2,535.46元,占总支出的49.81%;项目支出14,654,388.5元,占总支出的50.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2,789,708.44元,增长77.95%,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3934665.91元;

2.项目支出增加8855042.5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42,535.46元。与上年对比增3,934,665.91元,增长37.0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调整等。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88%,人均122429.9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12%,人均104797.1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54,388.5元。与上年对比增8,855,042.53元,增长152.69%,主要原因为:

1.农林水支出增加6390770.66元;

2.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894727.6元;

3.其他支出增加1650000.00元以及其他部分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16,923.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与上年对比增11,246,508.44元,增长69.55%,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3834665.91元;

2.项目支出增加7411842.5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65,52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7%。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299251.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342239.94元、财政事务支出313610.62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88777.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63551.00元、组织事务支出221054.00元、宣传事务支出83598.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3438.62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公安支出708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21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文化支出42049.12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7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1,33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82217.88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183.0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55884.4元、抚恤支出492046.7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000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2,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82075.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3,61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支出53613.11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7,70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7703.24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426,98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3%。主要用于农业支出2063052.36元、林业支出56267.37元、水利支出40000.00元、扶贫支出4878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38966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95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94,7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1%。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894727.6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8,872元,支出决算为732,255.06元,完成预算的9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9,352.06元,完成预算的9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2,903元,完成预算的95.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92,454.05元,增长1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3,059.85元,增长5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605.8元,下降12.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乡本级一般性支出较上年有所压减,但“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较上年有所增幅,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原因是由于我乡地理位置较偏远,全乡范围内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加之保有的公车已使用的年份较长,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成本较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352.06元,占53.17%;公务接待费支出342,903元,占46.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352.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9,352.0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乡党委政府开展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2,90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2,90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乡村干部的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7,480元,与上年对比增2,062,202.58元,增长48.46%,主要原因为:

(1)印刷费支出增加90185.6元;

(2)咨询费支出增加280000.00元;

(3)电费支出增加1193.22元;

(4)邮电费支出增加131438.79元;

(5)物业管理费支出增加66684.00元;

(6)差旅费支出增加82047.73元;

(7)维修(护)费支出增加1178672.92元;

(8)劳务费支出增加854658.5元;

(9)工会经费支出增加13637.7元;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43059.85元;

(11)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179800.00元;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9107.5元以及其他部分支出减少。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984452.36元;

(2)印刷费90195.6元;

(3)咨询费290000.00元;

(4)电费28992.87元;

(5)邮电费131438.79元;

(6)物业管理费66900.00元;

(7)差旅费144877.08元;

(8)维修(护)费1545838.00元;

(9)劳务费1073483.5元;

(10)工会经费48930.58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352.06元;

(12)其他交通费用293800.00元;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107.5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资产总额43,199,742.88元,其中,流动资产37,714,086.59元,固定资产5,485,656.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893.8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5,236.21元,固定资产增加41,342.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418,19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418,19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各类办公用品采购及涉农项目采购等。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无。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珠街乡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全乡人民,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乡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

---巩固了经济平稳增长的好局面。2017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3228万元,增长13.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606元,增长13.6%;固定资产投资达16055万元,增长24.5%;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30万元。

---营造了积极干事的好氛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跟踪问效,提振了精气神。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积极主动作为,狠抓推进落实,干事创业的信心与勇气倍增,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办成了一批惠及人民的好实事。民生项目有效推进,各项民生实事任务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在“精准”二字上狠下功夫,贫困动态管理工作圆满完成,政策措施坚强有力,贫困人口脱贫,成效显著。“两违”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共拆除“两违”建筑8301.94平方米。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0户、新建公厕13座,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根据自评结果,我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