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8-1028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当好领导参谋;抓好本乡的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项工作;负责本乡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指导本乡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来,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副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完成2017年农机局购置相关工作,做到精准发放,不偏不倚,稳步推进卡斯镇农业工作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561,656.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1,656.25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46,853.42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为:1.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收入157163.42元。2.公用经费预算减少1031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654,534.59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534.59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26,340.04元,增长15.85%,主要原因为:1.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收入157163.42元。2.上年度支出在本年度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4,534.59元。与上年对比增226,340.04元,增长(减)15.85%,主要原因为:1.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收入157163.42元。2.上年度支出在本年度列支。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1%,人均91995.3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9% ,人均9089.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4,534.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26,340.04元,增长15.85%,主要原因为:1.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收入157163.42元。2.上年度支出在本年度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1,65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增加支出157163.42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92,87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办公费49158.16元、生活补助及奖励金3718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5元,支出决算为175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元,完成预算的10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75元,增长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5元,增长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畜禽防疫检查发生接待费用17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7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畜禽防疫检查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1次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175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628,404.39元,其中,流动资产237,131.99元,固定资产1,391,272.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574.4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8,754.44元,固定资产增加10,18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采购事项统计于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经开展绩效自评,各项工作平稳有效运行,没有发生重大事情,评价结果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符合在编车辆无,资产信息车辆属实,由于上级部门预算外资金中含有相应工作经费,故部门预决算中无车辆费用产生。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