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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5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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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2017年湾甸乡新农保保费收缴工作于9月15日启动,现在五个村正在进行收取保费,计划7月30日结束,全乡参保率要求达到98.6%。做好丧葬补贴及退保相关表册上报工作;做好新增领取待遇人员系统录入和公示工作。

2.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合管办正确领导、指导下,全乡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和消除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及全乡民生工程的大事来抓好抓实。

3.狠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17年,我乡累计参保人员194人,其中享受城市低保71人,重度残疾2人,60岁以上低收入人群3人,三类人员共计76人,国家代缴保费9120元,其它人员118人,共收保费14160元。

4.做好职工医疗保险、事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今年上半年全乡59人纳入职工医保;2017年失业保险费率1月至4月按个人0.6%,单位1.4%,5月至12月按个人0.5%,单位1%,进行缴费,于6月30日完成缴费数额核定;工伤生育险以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于6月30日完成我乡59人缴费基数核定。

5.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根根据省、市、县2017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动态管理的文件要求,按“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原则,7-9月对全乡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工作与贫困户建档立卡扶贫攻坚工作进行有效对接,通过乡、村、组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组织讨论、评议认定、公示、审核等程序。全乡1至12月总计支出低保生活补助资金344.74万元。通过本次调整,使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真正体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低保工作原则。

6.其他工作

做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为患者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为临时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临时困难救助,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加强灾害防范,及时为灾民发放救灾补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依法落实优抚政策,为复退军人“解三难”;加大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救助,减轻大学生及其家庭负担;部门联动,努力完成我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扫完工作;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完善五保老人衣、食、住、医、葬条件;加强老龄事业管理工作,落实老年人生活补助;加强农村孤儿管理工作,改善孤儿生活学习条件;认真做好殡葬改革工作业务,积极为丧者家属申请政策补助;积极宣传,加快推进农村民房保险和家庭组合保险;防震减灾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为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编制属于乡人民政府,相关情况在乡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报告中反映。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34,518.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518.7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577,861.27元,减-44.03%,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老年福利项目减少,医疗救助由县上统一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37,701.17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元,占总支出的0.43%;项目支出1,033,201.17元,占总支出的99.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277,362.09元,减21.09%,主要原因医疗救助由县上统一发放,项目支出加大,结余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00元。与上年对比减305,560元,减98.55%,主要原因为社保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并入乡政府账套核算。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人均75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人均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3,201.17元。与上年对比增28,197.91元,增长2.81%,主要原因为伤残抚恤、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7,701.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277,362.09元,减21.09%,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老年福利项目减少,医疗救助由县上统一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7,70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抚恤支出资金906,401.17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31,3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08,348.14元,其中,流动资产608,348.14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8,737.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68,737.41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通过综合分析,详细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紧紧围绕2017年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履行职能职责、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客观分析,严格自评,湾甸傣族乡社保中心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自评得分91分。

2017年我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17006人,参合率达98%,自筹集新农合基金174.132万元。农民获益情况:自2016年1月至4月,全乡共有24223人次享受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08万元,其中有22767人次获得农村医疗门诊报销补助44万元,有493人次获得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60万元。有963人享受慢性病门诊报销4万元。

全乡城乡居民参保养老保险人数为11583人,缴费人数为9505人,参保率为99.46%,收缴保费90.45万元;2017年末,全乡持有二代残疾证残疾人473人;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真正体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低保工作原则;湾甸乡大病医疗救助1-4季度共有157户住院家庭获得了住院救助,发放救助资金60.71万元;民政办共接到临时困难救助申请763份;全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户共计87户,共发放各类救灾生活补助资金120000.00元。发放灾民冬春救灾物资两批,共计,寒被8件,寒衣68件;全乡共有在册重点优抚对象154人,其中:伤残军人8人,老复员军人4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6人,参战人员69人,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57人,共发放定期补助44.17元;加大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救助,减轻大学生及其家庭负担等其他工作。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734,518.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518.73元,其中:伤残抚恤160,518.73元,占总收入的21.85%,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15,000.00元,占总收入的29.27%,其他优抚支出269,000.00元,占总收入的36.62%,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25%。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037,701.17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00元,占总支出的0.43%;项目支出1,033,201.17元,占总支出的99.5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