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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5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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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持续巩固现有传统产业

2017年,种植烤烟11000亩2.5万担,产值3044万元;种植香料烟2700亩6900担,产值753万元;甘蔗保有面积15000亩,入榨4.8万吨,产值2133万元;泡核桃保有面积16万亩,产值1.7亿元,坚果保有面积1.1万亩。在攻坚行动中,通过整合扶贫专项资金,向贫困户无偿发放优质种公猪10头、能繁母猪1520头、肉牛383头、土鸡苗4万多羽,全镇肉类总产达7400吨,年产值1.5亿元。

开放发展优势规模产业。

引进中麒果业公司在5个村(社区)16个村民小组流转土地、种植柑桔5800亩,实现年地租收入309万元,年务工和承包管理收入500万元,带动群众种植柑桔1100亩。同时,引进华昇肉牛、煌熔生猪、绿洲生物、绿健中药、江沅食品等外来投资企业,带动贫困群众向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拓展收入渠道。

鼓励创新发展特色产业

坚持推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新做强。林下生态土鸡养殖规模不断壮大,“一根丝林下飞鸡”品牌驻昆进京;冬桃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人参果种植面积达到3000亩,无公害生态菜园发展到5000亩。绿色生态特色种植、养殖已经逐步成为山区贫困群众致富新途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属财政全供给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编制人员16人.实有人数1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0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15万元。主要原因为:调资、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收入22.1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0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2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0.75万元。主要原因为:

1.调资、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支出20.7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35万元,较上年增加20.75万元,增加了24.8%,主要原因为:

1.调资、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支出20.75万元。

其中: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人均7.27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人均0.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75万元,增加了24.8%,主要原因为:

1.调资、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支出20.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01.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1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年初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万元,固定资产5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2404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持续巩固现有传统产业。2017年,种植烤烟11000亩2.5万担,产值3044万元;种植香料烟2700亩6900担,产值753万元;甘蔗保有面积15000亩,入榨4.8万吨,产值2133万元;泡核桃保有面积16万亩,产值1.7亿元,坚果保有面积1.1万亩。在攻坚行动中,通过整合扶贫专项资金,向贫困户无偿发放优质种公猪10头、能繁母猪1520头、肉牛383头、土鸡苗4万多羽,全镇肉类总产达7400吨,年产值1.5亿元。

开放发展优势规模产业。引进中麒果业公司在5个村(社区)16个村民小组流转土地、种植柑桔5800亩,实现年地租收入309万元,年务工和承包管理收入500万元,带动群众种植柑桔1100亩。同时,引进华昇肉牛、煌熔生猪、绿洲生物、绿健中药、江沅食品等外来投资企业,带动贫困群众向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拓展收入渠道。

鼓励创新发展特色产业。坚持推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新做强。林下生态土鸡养殖规模不断壮大,“一根丝林下飞鸡”品牌驻昆进京;冬桃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人参果种植面积达到3000亩,无公害生态菜园发展到5000亩。绿色生态特色种植、养殖已经逐步成为山区贫困群众致富新途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