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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4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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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2017年度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参与乡镇开展农户“一卡-通”实施工作,通过“一卡-通”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加强征管,财政收入稳中有进。

一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注重税源管理转变,从排查税源入手,以强化税收征管为着力点,以狠抓税收督查为手段,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大税收清收力度,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确保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是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组织收入,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0万元。

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预算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并在政府网站上对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

二是制定鸡飞镇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经费审核报销程序。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镇上下勤俭节约,降低了行政成本。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加大监督和制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协调的监督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暂定编制数3名,其中所长1名。年末实有人数为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财政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3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为:乡镇补贴减少,减少收入0.1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财政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3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资金结余到2018年;

2.乡镇补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2017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2万元,较上年减少1.18万元,减少3.57%,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资金结余到2018年;

2.乡镇补贴减少。

其中: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人均7.5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人均3.0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2017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8万元,减少3.63%,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资金结余到2018年;

2.乡镇补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2.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2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鸡飞镇财政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鸡飞镇财政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4.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年初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9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鸡飞镇财政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鸡飞镇资产总额5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万元,固定资产5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393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鸡飞镇财政所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参与乡镇开展农户“一卡-通”实施工作,通过“一卡-通”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加强征管,财政收入稳中有进。一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注重税源管理转变,从排查税源入手,以强化税收征管为着力点,以狠抓税收督查为手段,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大税收清收力度,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确保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组织收入,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0万元。

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预算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并在政府网站上对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二是制定鸡飞镇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经费审核报销程序。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镇上下勤俭节约,降低了行政成本。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加大监督和制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协调的监督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2)存在的问题。年初预算不够细化,年内预算调整资金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需要加强与项目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增强整体业务水平。税源结构单一税收后劲乏力,本镇税收来源主要靠农业,工业发展滞后,第三产业上不去,税收收入少,财政增收困难。加之,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因政策调整,人员支出加大,镇级财政压力大。

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导致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报账时未能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会计信息不准确。主要有以下几点。(1)会计记账凭证内容不全、不规范。记账凭证上没有填写出纳,会计摘要写不清楚。(2)原始凭证填制的不规范。有些未能按照会计相关制度和标准来填写原始票据和凭证,如:一些原始单据基本要素不齐全,资金发放的花名册(自制凭证)不够规范。(3)会计装订不规范。会计凭证封面没有填有写明凭证张数和保管年限,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等。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单位只重视资金支出,不重视资金投入后所产生的效益,财政整体支出管理有待完善。

(3)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将预算指标精细化,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控制预算调整额度。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重大事项的监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财政资金支出审核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项目管护措施。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是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掌握镇级税源,应收尽收。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本地税源,巩固基础税源,加强对各乡镇私人建房、私房出租、以及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税源管理。以财税增收为目标,稳定农业基础财源、加快培植新兴财源,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效益为核心的多元立体财源体系,减少财政压力。

五是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解决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科学合理地预算安排财政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鸡飞镇财政所2017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