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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4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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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以林政执法为基础,加强森林管护、森林三防、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以科技为动力,加强自身建设和林业产业建设。科技兴林,依法治林,大力护林。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完成天然林停伐保护15.56万亩,低效林改造4000亩,退耕还林2000亩,泡核桃抚育3000亩、总产2600吨、产值5980万元;种植澳洲坚果9250亩,总面积达3万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8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7.48万元,增长26.55%,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3万元,新增收入55.5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万元,收入减少9.63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22.23万元,收入减少28.4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6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万元,占总支出的88.56%;项目支出7.89万元,占总支出的11.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3.15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3万元,新增支出55.53万元;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57万元,支出减少9.63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7.89万元,支出减少42.7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4.75万元,减7.21%,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3万元,新增基本支出55.53万元;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57万元,支出减少9.63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5万占基本支出的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7.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天然林管护项目,新增项目支出7.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3.15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3万元,新增支出55.53万元;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57万元,支出减少9.63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7.89万元,支出减少42.7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03万元、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支出5.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退休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4%。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8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9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75.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在预算资金基础上节省开支。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27万元,下降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3万元,增长7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下降7.0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占47.05%;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占52.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4,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00.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8万元,固定资产76.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9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17.7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更戛乡林业服务中心在乡党委政府、县林业局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在全中心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全面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部门绩效自评总体情况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