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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3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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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民政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民政办负责本乡镇优抚、慈善、殡葬、社会救济、社会事务、地名门牌、村级机构、民间组织等项事务处理。以保障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低保工作。2017年年底,我镇共有农村低保户779户,1527人,城镇低保48户,51人,2017年6月份和9月份各村进行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6月新增157户,659人;停发541户,653人;9月新增248户,521人;停发454户,921人;变动16户。调整前,要求各村要结合挂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采取出黑板报、广播、张贴小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召开村两委会、村两委扩大会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2.特困供养工作。我们镇共有特困供养对象122户,134人,入住昌宁县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9人,目前分散供养125人。9月份对149户,171人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人员进行停发并及时增补了38户,41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11月份进行“回头看”对7户,9人进行停发。农村分散供养补助金额也从7月起由410元提标至465元每人每月;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000元。

3.优抚工作。我镇优抚对象涉及190人,“三属”对象3人,伤残军人3人、老复员军人1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7人、参战军人65人,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78人、参战民工14人。另外还有精简退职9人、小乡干部9人。截止到12月各种补助资金已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本年度一共发放优抚、小乡干部、精简退职人员经费93.94846万元。灾后救助工作。2015年“10.30”地震我镇民房不同程度受损,有的甚至倒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严重。灾害发生后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我镇平稳度过了灾害困难时期。2017年发放“10.30”地震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五批,第一批发放资金6.6万元,救助人口102人;第二批发放资金75.3万元,救助人口1040人;第三批发放资金23.1万元,救助人口320人;第四批发放资金224.7万元,救助人口3125人;第五批发放资金35.1万元,救助人口312人;共计发放救助资金364.8万元,救助人口4899人。

4.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一是老龄工作,2017年12月,我镇80岁及以上老人有587人,发放高龄补贴2.935万元。每月按时上报当月新增及亡故人员,确保数据及时更新,保证老年人生活。

二是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2017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健康扶贫30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医疗救助民政回溯资金83.101477万元,惠及农户911户。

三是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2017年共救助困难群众401户,发放救助金31.18万元。

5.残联工作。大田坝镇共有持证残疾人766人,其中肢体残疾544人,智力残疾30人,言语残疾52人,听力残疾34人,视力残疾50人,精神残疾21人,多重残疾35人。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专项补助工作,为重度残疾人申请专项补助,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及时兑现残疾人自助创业户补助、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燃油补助以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补助,让残疾人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春节期间对特困残疾人进行慰问,关心残疾人,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田坝镇民政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性质为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田坝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编制属于镇人民政府,相关情况在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报告中放映。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田坝镇民政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7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00万元,占总收入的3.81%、抚恤支出62.99万元,占总收入的80.1%、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11万元,占总收入的13.99%、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65万元,占总收入的2.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田坝镇民政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48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万元,占总支出的0.68%;项目支出483.67万元,占总支出的99.32%。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8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80万元。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田坝镇民政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5万元,减94.19%,主要原因为:

1.民政管理事务资金,减少基本支出0.36万元;

2.社会福利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8万元;

3.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减少基本支出34.7万元;

基本支出3.3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田坝镇民政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3.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270.37万元,增长126.76%,主要原因为:

1.抚恤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8.63万元;

2.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新增项目支出26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田坝镇民政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16.87万元,增长80.29%,主要原因为:

1.抚恤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8.63万元。

2.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新增项目支出263.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8%。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00万元、抚恤支出92.53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388.60万元、临时救助支出1.18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66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田坝镇民政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无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大田坝镇民政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无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田坝镇民政办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田坝镇民政办资产总额82.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0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1.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1.83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大田坝镇民政办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通过综合分析,详细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紧紧围绕2017年大田坝镇民政办履行职能职责、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客观分析,严格自评,大田坝镇民政办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自评得分89分。

我镇优抚对象涉及190人,“三属”对象3人,伤残军人3人、老复员军人1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7人、参战军人65人,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78人、参战民工14人。另外还有精简退职9人、小乡干部9人。截止到12月各种补助资金已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本年度一共发放优抚、小乡干部、精简退职人员经费93.94846万元。灾后救助工作。2015年“10.30”地震我镇民房不同程度受损,有的甚至倒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严重。灾害发生后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我镇平稳度过了灾害困难时期。2017年发放“10.30”地震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五批,第一批发放资金6.6万元,救助人口102人;第二批发放资金75.3万元,救助人口1040人;第三批发放资金23.1万元,救助人口320人;第四批发放资金224.7万元,救助人口3125人;第五批发放资金35.1万元,救助人口312人;共计发放救助资金364.8万元,救助人口4899人。

大田坝镇民政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7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4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00万元,占总收入的3.81%、抚恤支出62.99万元,占总收入的80.1%、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11万元,占总收入的13.99%、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65万元,占总收入的2.1%。大田坝镇民政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48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万元,占总支出的0.68%;项目支出483.67万元,占总支出的99.3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