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8-102703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7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开展各项林业科学研究工作;
(2)负责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管理;
(3)负责林业技术推广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4)负责林业技术人员培训;
(5)提供林业技术和信息服务,对确定的林业技术进行试验和示范推广。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造林绿化工作,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精心组织,实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制,对大田坝镇各造林项目实行跟踪督查,严格按规划设计操作,严把造林质量关,切实提高造林质量,使大田坝镇各项目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一年来共完成异地植被恢复造林1212亩,完成核桃提质增效育3000亩,弃渣场、采砂石点绿化30亩,四旁植树5.8万株,超额完成任务。
2、森林防火工作,林业服务中心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一年来累计发放镇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旗帜、各种宣传材料6500余份,出动车辆巡山护林130余次,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年来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努力保障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林业服务中心对林木采伐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伐前审批、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采伐季节经常深入林区突击检查,强化伐区管理,维护生态安全,在林业局资源廉政科的支持和监督下,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共办理林政案件9起,移交森林公安1起,有力打击了林业违法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性质为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81.1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81.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6万元,占总收入的54.44%,节能环保支出36.95万元,占总收入的45.5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6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6万元,占总支出的65.41%;项目支出23.88万元,占总支出的34.59%。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3.0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07万元。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镇林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4.46万元,增长47.10%,主要原因为:增人增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镇林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23.88万元,主要原因为:
中央财政林业专项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3.88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64.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38.34万元,增长124.89%,主要原因为:
1.人员及公用经费,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万元;
2.中央财政林业专项项目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6%。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4.1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2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9%。主要用于主要天然林保护支出23.88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43.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5.38万元,固定资产58.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56万元,固定资产增减少2.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0.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通过综合分析,详细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紧紧围绕2017年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履行职能职责、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客观分析,严格自评,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自评得分85分。
一年来共完成异地植被恢复造林1212亩,完成核桃提质增效育3000亩,弃渣场、采砂石点绿化30亩,四旁植树5.8万株,超额完成任务。一年来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努力保障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财政拨款收入为81.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6万元,占总收入的54.44%,节能环保支出36.95万元,占总收入的45.56%。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6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6万元,占总支出的65.41%;项目支出23.88万元,占总支出的34.5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