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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30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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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温泉镇财政所,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征收管理,合理控制支出,强化财务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财政监督,净化财经环境,较好地支持和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1、财政收支运行情况:2017年温泉镇完成本级预算收入95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950万元的100%,按税种分类:增值税273万元,企业所得税1万元,个人所得税5万元,资源税11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万元,房产税39万元,印花税1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3万元,土地增值税57万元,车船税14万元,契税68万元,烟叶税319元,罚没收入1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万元。

本年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41万元,收入合计50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6万元,上解支出3315万元,支出合计5091。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优先保证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实现财政资金利益最大化。截止2017年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共66人,政府机关30人,事业编制人员36人的工资按月及时发放,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了全镇大局稳定;

3、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兑现各类惠农资金2817087元,其中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284949元、优抚定补1968138元、临时救助金400000元、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64000元,使各项强农慧民政策得以落实。在兑现各种补贴款的过程中,坚持高标准,补贴兑现做到“四到位”、“六不准”,农民群众较为满意,群众幸福指数逐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财政所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年末在职在离退休人员0人。

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322,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2,28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839,645.6元,增长173.97%,主要原因为:

1.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至财政所记账。2.年终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317,265.09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265.0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835,915.56元,增长173.66%,主要原因为:1.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至财政所记账。2.年终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7,265.0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35,915.56元,增长173.66%,主要原因为:

1.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至财政所记账。2.年终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3905.5元,占基本支出的85.32%,人均81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3,359.59元,占基本支出的14.68%,人均48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7,265.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835,915.56元,增长173.66%,主要原因为:1.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至财政所记账。2.年终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55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7%。主要用于人员增资及机构运转;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8,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00元,支出决算为8,319元,完成预算的84.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19元,完成预算的84.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81元,下降15.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8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元,下降0.0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319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31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31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务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359.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603.54元,减少21.07%,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减少56645.28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8146.6元、手续费140元、电费1791.19元、邮电费9249元、差旅费21466元、维护维修费20951.8元、会议费1840元、培训费15206元、公务接待费8319元、劳务费1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12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部门资产总额722,237.84元,其中,流动资产383,502.34元,固定资产338,73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2,233.0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6,381.52元,固定资产减少225,85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划拨车辆1辆,账面原值1909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6731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财政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方针和政策,狠抓收入管理,强化资金监管,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但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刚性支出压力较大,产业投入难度加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二是辖区内无重点企业,无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困难,收入增长举步维艰;三是乡直单位、村级报账员缺少专业知识培训,业务能力及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存在差距;四是财政所工作人员不足,经常出现“一人多岗”的情况,遇事“见子打子”,基本业务规范性有待加强。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进一步强化财税征管;三是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四是完善内部控制及资金监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