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8-102702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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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二是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三是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四是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五是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的财政工作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镇发展大局和财政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镇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圆满完成了镇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制定的财税收支目标任务,有力的促进了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11,6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68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24,316.57元,减7.24%,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收入4032.73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收入28349.3元。离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88,891.81元。其中:基本支出288,891.8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41,025.32元,减-12.44%,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支出12676.0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收入28349.3元。离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8,891.81元。与上年对比减41,025.32元,减12.44%,主要原因为: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基本支出52099元,2017年减少人员一名。2.商品服务类支出,增加支出42153.8元,原因是2016部分办公费在2017年核销。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24%,人均94242.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76%,人均4537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主要原因为:财政所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891.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41,025.32元,减12.44%,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基本支出52099元,2017年减少人员一名。
2.商品服务类支出,增加支出42153.8元,原因是2016部分办公费在2017年核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4,97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45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756.8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2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85元,完成预算的5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85元,完成预算的56.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908.4元,下降37.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08.4元,下降37.7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38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8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8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部门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100,406.81元,与上年对比增51,803.8元,增长106.59%,主要原因为:原因是2016部分办公费在2017年核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部门资产总额840,457.26元,其中,流动资产714,521.26元,固定资产125,9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5,518.8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8,578.16元,固定资产减少324,0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调出车辆1辆,账面原值1685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707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备注:柯街镇财政所房屋建筑物资产已划拨至昌宁县鑫源城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财政所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抓重点、促增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深入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单元”战略,稳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大对烤烟、香料烟等主导产业的扶持力度,突出重点产业对财政的支撑作用。整合力量,稳步推进易地搬迁、松林水库、水利重点县、联合以工代赈等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投资带动财力增长。发挥公共澡堂、乡村旅游、餐饮娱乐等基础优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消费拉动财政增长。
抓机制,促征管。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收入预测分析,加强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税种的征管,牢牢把握财税收入主动权。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加强财税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入分析经济、财政、税收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做到税费并重、大小兼顾、多管齐下。
抓优化,促支出。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民政、强农惠农、扶贫开发等民生资金支出的需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持续推进民生改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 “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支出的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统筹兼顾,协调好其他各项建设事业发展。
抓管理,促效能。加强新《预算法》的学习贯彻力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建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案,积极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推进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确保财政资金收付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理顺采购监管职能,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借、用、还”与“权、责、利”相统一的债务管理体制和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分析体系,防范债务风险。强化财务人员财经政策和财税理论学习,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培养专业、复合、廉洁的财务干部队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