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8-102702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7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发展情况。2017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14.68亿元,比2016年13.63亿元增1.05亿元,增速为7.7%。其中,农村经济总收入7.9亿元,比2016年7.11亿元增0.79亿元,增速为11.1%;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5.48亿元,比2016年5.44亿元增0.04亿元,增速为0.74%;三产实现产值1.3亿元,比2016年1.08亿元增0.22亿元,增速为20.4%。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2078元,比2016年10878元增1200元,增速为11%。实现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00万元,比2016年1860万元增140万元,增速为7.5%。实现规模以上固定投资4.7亿元,比2016年2.36亿元增2.34亿元,增速为99%。
2.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一是农业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以粮食、烟草、蔗糖、果蔬、核桃、畜牧为龙头的主导产业板块基本形成,规模效益逐渐凸显。万亩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巩固提升,2017年,实现粮食总产18918吨,人均产粮591公斤,分别比2016年增471吨和12.55公斤。烟草产业继续巩固,2017年,种植烤烟7834亩,交售烟叶22000担,实现烟农收入2772.23万元,实现财税收入609.89万元;种植香料烟5450亩,交售烟叶11190担,实现烟农收入1182.58万元,实现财税收入260.17万元。甘蔗产业继续发展,甘蔗种植面积7697亩,预计本榨季入榨量达2.77万吨,实现农业产值1244.83万元。果蔬产业提质增效,反季蔬菜种植面积2.5万亩,预计实现产值1.5亿元以上;木本油料产业迅速发展,泡核桃面积达10.81万亩,实现产值6449.8万元;种植澳洲坚果4万亩,实现产值825万元。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大牲畜存栏1.79万头,出栏0.72万头,实现肉类总产12216.4吨以上,产值2.4亿元以上;生产干茶371吨,实现产值1012万元;蚕桑产业得到巩固,全镇桑园面积达2247.7亩,年产值在149.64万元以上;其余柑橘、人参果、油桃等亚热带、温带水果产业健康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二是工业经济实力倍增。电力、煤矿、建材等传统工业趋稳向好。东润生猪养殖场、煜翔生猪养殖场和嘉礼饲料加工厂正常投入生产,嘉肴蔬菜等一批集蔬菜冷藏、包装和销售一条龙服务的新兴企业如雨后春笋不断兴起;砖厂、煤厂平稳运营,工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势头良好,201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48亿元。三是第三产业发展提速。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和休闲娱乐为主的服务业得以巩固。全镇共有个体工商户1002户,私营企业199户,以餐饮住宿、批发零售和建材交易为主的消费市场活跃。实现第三产业现价总产值1.3亿元,同比增长20.4%。依托农村电子商务进平台、微商等载体,以坚果、油桃、柑橘、人参果等特色农产品拉动的乡村旅游平稳起步。橄榄河公益温泉建成并投入运营,以温泉养生为主的旅游发展态势良好,全镇共实现旅游业收入2841.6万元。
3.基础设施全面夯实。以项目建设为拉动投资和夯实基础的总引擎。2017年,累计实施国开行浦发行基金贷款、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21个。其中,在交通上,硬化改造玉地里社区、立斯达村、腊邑社区和松林村4个贫困村村组道路16条,全长61.5公里,预计投资6787.26万元;完成柯卡大通道和昌保高速公路(柯街段)项目用地征收工作,征收土地2825.77亩,计划补偿资金19655.76万元,柯卡商旅特色小镇和高速公路建设顺利启动;在农田上,完成柯街社区小团山农田综合保护项目、华侨牛屎沟小流域坡耕地治理等项目,累计投资2613.8万元;在水利上,完成西山应急水源建设和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9件,投资21598.01万元;松林水库项目建设正常推进,正在进行大坝回填,预计投资16000万元,目前完成投资9100万元;实施集镇供水管网项目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6件,预计投资3642.34万元;在电力建设上,实施腊邑、松林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新建仙岳马驮子、联合和小半个山易地搬迁安置点线路架设,预计投资1142.98万元,电力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在扶贫上,小半个山、联合和仙岳3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推进,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255.19万元;120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顺利推进中,计划投资237.6万元;实施立斯达村整村推进、松林村和立斯达村沪滇帮扶等项目4个,预计投资1300万元;在生态环境上,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劝桥河流域治理和生态造林等项目,新建农村污水管网17.13公里,新建污水生态处理池22个,完成扁瓦村、玉地里社区和腊邑社区垃圾热解站各1个,治理河道1.8公里,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工程、中央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和核桃抚育项目等造林生态项目6个;在公共基础设施上,实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中心完小扩建和浦发行贷款教育建设及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完成投资1052万元;在集镇建管上,启动新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实施集镇垃圾收储清运系统建设项目,配置了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清运车和洒水车等设施设备;实施了鑫源路、惠民路、富民路和白龙路及机耕路5条道路硬化工程,实施三八沟广场绿化及集镇亮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集镇建成区面积达2.5平方公里,靓丽的集镇形象正在提升,聚集和拉动效应逐步增强。
4.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坚定不移推进精准脱贫,厚植发展后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围绕“五个一批”“六个精准”,实现立斯达村脱贫出列,巩固玉地里和腊邑社区脱贫出列成果,打好松林村2018年脱贫出列基础。增设镇扶贫办,配备主任和工作人员,统筹开展脱贫工作,于2017年8月和11月分别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现全镇516户202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在产业发展上,2017年内发放能繁母猪404头,培育养殖示范户22户,肉牛及圈舍补贴4.7万元,鸡苗及圈舍补贴2.8万元,完成投资68.1万元,帮扶贫困户428户;与东润牧业和煜翔牧业合作,采用贫困产业扶持资金入股形式,入股贫困户1520户参与企业分红;同时,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入股1家合作社或企业,入股率达100%。实施泡核桃改造和澳洲坚果发展项目,投资119万元,特色经济林果产业不断壮大。在易地扶贫搬迁上,实施仙岳、联合和小半个山搬迁项目3个,搬迁428户166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99户808人,发放中长期贷款912万元,补助无偿资金394.8万元。在生态补偿上,兑现生态补偿资金32.25万元,安排21名贫困群众担任护林员,增加贫困户转移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在教育帮扶上,通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幼儿家庭补助等国家教育扶贫政策资助贫困学生925名,发放资助资金58.77万元。在社会保障兜底上,完成了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工作,保证了低保政策与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的有效衔接,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423.9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62.65万元,民政优抚资金124.1万元。
5.民生建设全面进步。始终把群众需求作为政府追求,突出惠民利民导向,持续优化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全镇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一是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切实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及推广力度,群众学科技、用科技意识及能力广泛增强,科技对经济发展贡献率不断提升。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学硬件不断完善,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不断巩固。全面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和浦发行国开行基金贷款项目建设,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优惠政策稳步实施。创建农民文化站3个,农家书屋13个,藏书23708册,免费向社会开放。光纤宽带网络通行政村和学校及卫生室,覆盖率达100%。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不断进步,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年内完成联合村和玉地里卫生室迁建,立斯达卫生修缮,乡村医生配备率达100%,群众就医条件不断优化。二是生态文明建设得到加强。“两违”治理高效推进,年内累计拆除“两违”建筑146户12058.04平方米,圆满完成系统内数据“一年清零”目标;云保线(柯街段)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推进,栽植菠萝蜜、芒果和三角梅等绿化苗木13177株,绿化公路14.26公里;殡葬改革步入正轨,群众“厚养薄葬”意识全面树立,自3月以来,实现火化率100%;公益性公墓迁建项目进展顺利,年内完成投资150万元以上,可实现2018年达到入葬条件。同时,以河长制工作推进为平台,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工作,整治河库塘渠垃圾直倒点33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企业排污和建筑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得到规范,加大太阳能、沼气池等生态工程建设,群众节能环保意识普遍增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得到加强。三是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疗保险合并,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8%,年内发放医疗补偿金993万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稳步实施,参保率达99%以上。积极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务输出232人,实现劳务收入835.2万元。同时,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创业贷款960万元,资助96名创业志愿者成功创业。四是社会继续保持和谐稳定。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开展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累计解决各类矛盾纠纷83起。社会治安防范管理体系日趋完善,“6995”信息平台得以推广,网格化管理建设得以加强,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得到严厉打击,重点人口得到有效管理。实现了村(社区)治保会100%成立,其中华侨和柯街社区实现治保主任专职化,修订了村规民约,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平安单位”创建成果得以巩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查整改工矿企业、地质灾害、道路交通、校园周边、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长期保持稳定。
6.自身建设全面加强。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以政府自身改革撬动经济社会各领域创新。一是坚持廉洁从政。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严禁“走读”和“赌博、赌酒”,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深入开展民生监督,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政务环境不断优化,形成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成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推动政府工作依法、规范、公正、公开进行,全面提升政府行政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8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四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公共服务清单,制定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能简则简、应放则放,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以政府“减法”换取市场“加法”,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正在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柯街镇财政所
3.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昌宁县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其中:公务用车6辆。有29辆为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购买的垃圾清运车,2辆为林业中心垃圾车及摩托车。)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30,964,760.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48,760.82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6,000元,占总收入的0.05%;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1176361.76元,减4%,主要原因为:
部分项目支出减少,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443725.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08818.73元,医疗卫生支出增加10928.16元,农林水支出减少8576368.9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30,876,884.62元。其中:基本支出18,598,740元,占总支出的60.24%;项目支出12,278,144.62元,占总支出的39.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156273.2元,减7%,主要原因为:
基本支出增加支出2321276.21元,项目支出减少支出4477549.41元。
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新增支出4040626.39元;
2.公共安全支出,减少支出7623.00元,
3.科学技术支出,增加支出217921.6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63722.4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支出168053.76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支出204603.28元,
7.节能环保支出,新增支出91700元,
8.城乡社区支出,增加支出4495903.13元,
9.农林水支出,减少支出9507106.28元,
10.国土海洋支出,减少支出15470元,
11.住房保障支出,减少支出455205元
12.其他支出,减少177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98,740元。与上年对比增2321276.21元,增长14%,主要原因为:工资调增。
1.工资福利支出,新增基本支出2193899.6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基本支出240805.34元,其中办公费、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均有所减少,主要是维修维护费支出增加840432.02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24%,人均125206.2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76%,人均63322.5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78,144.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77549.41元,减27%,主要原因为:
港澳台华侨事务支出,减少支出1318601.13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支出536438.08元。
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支出202400.00元。
农林水支出,减少支出59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67,692.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9%。与上年对比减少2712223.38元,减少9%,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新增支出4040626.39元;
2.公共安全支出,减少支出7628元;
3.教育支出(党校),减少439748.12元;
4.科学技术支出,增加支出217921.6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支出263722.4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支出168053.76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支出21951.84元;
8.农林水支出,减少支出9438796.2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出1480343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8%。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181388元,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402247.15元,财政事务234771.81元,港澳台侨事务1856142.70元,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27567元,组织事务363707元,其他支出1276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85,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治安管理支出185627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9,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09032元,科学技术普及20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支出100000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9,91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93879元,民政管理事务84542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15848元,抚恤支出1228833.7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464800.12元,其他生活救助22011.5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9,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支出10980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917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46,7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3818321.5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847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002,79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3%。主要用于农业类: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20000元,农村道路建设1000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98746.05元,其他农业支出500000元。扶贫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20000,其他扶贫支出35000元。农村综合改革152904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4,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4453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4,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76406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元,支出决算为580,558.22元,完成预算的8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5,366.22元,完成预算的9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5,192元,完成预算的85.5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支出54808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0585.99元,下降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535.36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050.63元,下降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支出,同比减少公务接待工作,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资金,同比减少汽车维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366.22元,占43.99%;公务接待费支出325,192元,占56.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366.2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5,366.2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各项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5,19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5,19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2,163.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852.33元,减少4%,主要原因为:
(1)行政单位机关运行费,增加150048.53元;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费增加51803.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资产总额81,946,427.46元,其中,流动资产78,136,265.47元,固定资产3,810,161.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53751.3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6654259.36元,固定资产增加994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02017元;报废报损资产540项,账面原值42393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718,22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595,02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123,20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经过对财务资料、统计数据等有关资料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7年度柯街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2分。
1.投入情况分析。柯街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17年度绩效目标。目标确认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职责,符合柯街镇中长期规划要求。预算安排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细化目标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目标。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
2.产出情况分析。2017年,柯街镇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机关及镇直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预算管理方面。我镇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