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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8-102702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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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牧兽医工作站,水利工作站)的职责: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职责为:负责制定本乡镇种植业新技术、农机交通安全、新农机具的推广应用、基本农田水利、高稳产农田建设、新农村建设中近期规划;负责所在乡镇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参与新农村建设;组织农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学科学、懂技术的能力和水平;负责本乡镇的渔业发展规划,提供水产养殖技术服务,保护和开发渔业资源。负责编制本乡镇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乡镇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及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对本乡镇农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农资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畜牧兽医工作站的职责为: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动物免疫、疫情测报、疫情调查、疫病控制、扑灭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及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科技示范、推广、畜禽品种改良、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多利用、畜牧兽医技术培训、草原建设技术指导及草原监理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利工作站的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涉水事务管理;负责辖区内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等工程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年度水利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协助设计部门的工作),并负责施工技术指导;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管理,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好冬春修水利进度统计;积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防汛、拉旱及其他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及时做好洪、旱灾情统计上报;组织辖区内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激活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活力,扭转农村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不良局面。逐步实现以水养水目标,构建人水和谐新农村;负责辖区内水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征收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征收;负责辖区水资源费及基本建设项目水保“两费’,的征收;组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积极开展水利多种经营:增加收入;负责水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逐步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承担辖区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粮食生产工作。2017年我镇粮食生产任务面积5.69万亩,其中大春作物4.1万亩,小春作物1.59万亩,实现粮食产量共计1840 万公斤,比2016年增0.03个百分点,同时为搞好大小春生产培训,镇农业服务中心分别在各个村(社区)开展培训会,参会人员达300余人,发放各种技术资料1000多份,通过培训,为我镇今年的大小春稳粮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蚕桑工作。2017年度种桑养蚕户涉及立斯达、柯街、松林、腊邑4村11组99户,新植桑园面积任务250亩,完成250亩,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00%;养蚕任务800张,实际养蚕871张,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09%;产茧任务26.25吨,实际产茧26.317吨,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00%;新建大蚕房任务200平方米,实际建设完成344.7平方米。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72%;新建大棚蚕房任务150平方米,实际建设210平方米,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40%。张产量30.08公斤,张产值1193.98元,总产值104.47万元。

3、茶叶生产工作。2017年全镇共有8个村74个村民小组1833户种植茶叶,涉茶人数7387人。茶园总面积3743亩,投产采摘3743亩,其中良种茶园面积115亩。目前有茶所3个,茶叶加工作坊5个。共有小型揉茶机8台和小型烘干机各5台。

2016年县人民政府下达我镇茶叶生产任务指标产量37万公斤、产值1047万元。实际完成干茶总产量37万公斤、实现总产值1047.1万元。以生产绿茶为主,其中烘青14.8万公斤,产值418.4万元;晒青22.2万公斤,产值628.7万元。圆满完成县级下达的生产任务。

4、果蔬生产工作。2017年,全镇种植水果共计8850亩,产量9540吨,产值2229万元;分品种为;柑橘种植2200亩,产量1100吨,产值440万元;桃子种植2000亩,产量4000吨,产值600万元;葡萄种植500亩,产量40吨,产值24万元;芒果种植1000亩,产量750吨,产值225万元;荔枝300亩,产量150吨,产值120万元;龙眼150亩,产量100吨,产值60万元;柿子200亩,产量200吨,产值40万元,其他水果2500亩,产量3200吨,产值720万元。

蔬菜种植3.02万亩,产量45675吨,产值15675万元。其中坝区蔬菜1.97万亩,产量37800吨,产值14100万元;分品种为:辣椒1.22万亩,产量24300吨,产值11100万元;苦瓜0.1万亩,产量3000吨,产值900万元;四季豆0.4万亩,产量4000吨,产值800万元;西红柿0.15万亩,产量4500吨,产值900万员;西葫芦0.1万亩,产量2000吨,产值400万元;山区甜脆豌豆1.05万亩,产量7875吨,产值1575万元。

5、农机工作。今年我镇继续贯彻执行中央的购农机惠农政策,共有93户农户99台机具享受补贴,补贴资金为20.058万元,其中轮式拖拉机1台,补助资金26800元;手扶拖拉机4台,补助资金5400元;旋耕机10台,补助资金12200元;田园管理机6台,补助资金4800元;微耕机52台,补助资金41600元;铡草机9台,补助资金3780元;果蔬烘干机17台,补助资金106000元。

6、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全面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通过测土了解和掌握土壤供肥性能、土壤肥力的变化状况,合理配置肥料资源,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农民节本增效。免费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的技术服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一年来,我们根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实行统一采样标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全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3.96万亩,推广使用配方肥4万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面积4万亩。这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和认可,为全镇测土配方施肥指导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7、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今年,我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继续深入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分别在我镇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以及各大蔬菜收购合作社。对相关蔬菜随机抽样进行农残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目前,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20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圆满完成上级所下达任务。

8、微甘菊防控工作。2016年,我中心继续对辖区内薇甘菊高发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并继续加大监控力度;一是全面查清辖区内微甘菊发生新情况;二是抓好各防治点微甘菊复生情况检查;三是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走访排查,一旦发现微甘菊复生情况,立即连根铲除,不留死角,防治效果达到99%以上。开展薇甘菊技术培训5次,人数超出500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

9、两网一通工作。2017年,我中心“两网一通”工作有序进行,截止目前,完成了 “数字乡村”板块信息,基础数据的更新,视频的查缺补漏和上传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农业信息,通过“数字乡村”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为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农民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服务,实现了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10、水产养殖。2017年,全镇水产养殖面积4860亩,其中池塘养殖面积310亩,水库面积50亩,稻田养鱼面积4500亩,实现水产品产量500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1.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474,610.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8,610.25元,占总收入的98.9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6,000元,占总收入的1.09%;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207,782.05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为:2017年调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458,610.25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610.2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77,769.55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为:

2017年调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8,610.25元。与上年对比增177,769.55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为:

2017年调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人均91163.1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人均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主要原因为:农业中心项目并入政府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610.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24,816.55元,增长18.22%,主要原因为:

2017年调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4,69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农业中心三公经费并入政府核算。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农业中心三公经费并入政府核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业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58,963.2元,其中,流动资产78,610.5元,固定资产180,35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7,40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8,650元,固定资产减少338,7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3200元;报废报损资产55项,账面原值26388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柯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圆满完成以下工作,综合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完成了:制定本乡镇种植业新技术、农机交通安全、新农机具的推广应用、基本农田水利、高稳产农田建设、新农村建设中近期规划;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参与新农村建设;组织农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负责本乡镇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及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对农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农资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畜牧兽医工作站: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协助镇政府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动物免疫、疫情测报、疫情调查、疫病控制、扑灭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及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科技示范、推广、畜禽品种改良、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多利用、畜牧兽医技术培训、草原建设技术指导及草原监理等工作。

水利工作站: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了年度水利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协助设计部门的工作),并进行了施工技术指导。积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防汛、拉旱及其他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及时做好洪、旱灾情统计上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