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8-102702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7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田园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职能职责按照中国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田园乡深化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11]94号)执行。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5)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6)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置7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0.58亿元,同比增0.98亿元,增长10.2%;现价工农业总产值57.2亿元,同比增6.5亿元,增长1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60元,同比增1163元,增长10.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9304元,同比增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5亿元,同比增7.1%。
农业转型稳中向好。按照“巩固粮油基础,做大做强茶叶产业,稳定发展蚕桑产业,提升畜牧业,壮大林果业,积极发展农特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思路,不断加大良田、良种、良法、良技推广力度,农产品区域布局更加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粮食种植面积达57600亩,总产达27253吨;茶园面积达47150亩,年产干茶达4421吨;桑园面积达20381.5亩,产茧180.5吨;大牲畜存栏12.3万头,出栏15.7万头,肉类总产1.4万吨。实现农业总产值7.4亿元,同比增6%。
工业发展提质增效。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培育和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重点,着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新型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新增私营企业159户、个体工商户172户,全镇个体工商、私营企业已发展到5316户,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49.8亿元,同比增14%。
服务业蓬勃发展。以生态旅游开发为依托,重点完善建设龙潭公园、西山森林公园,初步形成集乡村体验、文化观光、生态休闲于一体的复合型旅游体系,全年接待游客50余万人次;电商服务成效明显,组织电商论坛45期,参与论坛1125人次,孵化企业3个,实现线上销售额70余万元;农特产品流通集散、住宿餐饮、物流物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快速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城乡餐饮服务、商贸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初具规模,三产链条加速融合,“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局面初步形成。
基础设施全面增强。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达4329.64万元。农田设施:实施新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4000亩,完成投资680万元。水利设施:投资1542万元,完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6件;长岭岗水库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完成投资1.5亿元。交通设施:投入资金1498.64万元,提升改造村组道路14条,全长35.4公里。电力设施:投资609万元,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电力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人居环境明显提升。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建立镇、村二级河长制体系,实现37条河流、11座水库河长制综合治理全覆盖。“万千百一”美丽乡村保洁工程不断提升,购置10吨后压缩式垃圾收集车2辆;农村环卫、道路亮化、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各社区特色鲜明、亮点突出,产、城、人一体化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组建了33人的田园执法分队,累计拆除违章建筑20万平方米,完成清零任务的103.6%。“双创”工作成绩显著,卫生县城创建病媒生物防制通过市级验收,省级文明县城通过年度测评。
财税运行持续向好。努力增收节支,优化支出,强化管理,财税工作取得新成效。2017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0336万元,同比增620万元,增3.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0万元,同比增1700万元,增25.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6.6万元,同比减1666万元,减26.9%。
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完成摸底调查9100户约53000亩,完成勾图269户2847.8亩。殡葬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摸底调查已葬墓15263穴、生基活人墓3555冢;拆除活人墓8冢,火化遗体318具,火化率达99. 69%。放管服改革较好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城市建管力度空前。全力推进征地拆迁扫尾工作,城镇建成区面积达28.2平方公里,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作用。棚户区改造扎实推进,累计签约662户,房屋拆除18.25万平方米;征地扫尾成效显著,完成了城南片区征地、新园社区进场道路、生基湾地块等6个地块的扫尾工作;高速路连接线拆迁任务全面完成,拆迁房屋68户,搬迁坟墓594冢,征收土地1634亩。依法取缔非法载客正三轮摩托车1430辆,新投放出租车50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87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8.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对比减14,806,647.05元,减27.6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9.00万元、教育支出56.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2.8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0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25万元、农林水支出443.9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63万元、其他支出270.4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03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9.09万元,占总支出的49.8%;项目支出2529.22万元,占总支出的5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898.34万元,增长21.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4.99万元、教育支出56.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7.8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4.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2.0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01.25万元、农林水支出1849.07万元、商业服务也登支出4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0万元、其他支出302.60万元。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355.4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81.10万元。基本支出结转574.0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90,904.69元。与上年对比减1,440,004.04元,减5.43%,主要原因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15690.96元,占基本支出的31.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179456.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92,287元。与上年对比增10,423,452.3元,增长70.1%,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多,支出加大。具体项目包括: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57,191.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9%。与上年对比增7,833,418.76元,增长19.82%,主要原因为:税收事务,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00.00元;其他各款项的资金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49,85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8%。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198060.00元、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8730713.47元、政协事务支出80000.00元、税收事务支出300000.00元、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9504.00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16830.00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6992.00元、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95478.00元、组织事务支出250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2282.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569,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进修及培训。
6.科学技术(类)支出378,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98593.00元、技术研究与开发150000.00元、科学技术普及800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3,41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2,83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1543597.84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59241.30元、社会福利240000.00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000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0,9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主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420929.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12,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0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4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8,490,71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5%。主要用于农业694423.71元、扶贫4520350.00元、农村综合改革13275937.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40000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3,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地质灾害防治12342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195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987,204.03元,完成预算的8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2,492.03元,完成预算的6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4,712元,完成预算的94.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公务接待大部分在伙食团就餐,大大缩减了开支。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55,627.13元,下降2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4,286.93元,下降5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340.2元,下降9.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公务接待大部分在伙食团就餐,大大缩减了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492.03元,占13.42%;公务接待费支出854,712元,占86.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492.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2,492.0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4,71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54,71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79,456.13元,与上年对比减620,211.13元,减5.74%,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维修护费、办公经费的减少。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2587533.16元;
(2)印刷费27400.00元;
(3)水费31286.30元;
(4)电费47162.98元;
(5)邮电费71910.30元;
(6)差旅费44530.85元;
(7)维修(护)费2285553.22万元;
(8)租赁费55000.00元;
(9)会议费261706.29元;
(10)培训费33405.00元;
(11)公务接待费854712.00元;
(12)专用材料费55205.00
(13)劳务费2600763.00元;
(14)工会经费60000.00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492.03元;
(16)其他交通费用356329.00元
(17)办公设备购置659467.00元
(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57,941,848.59元,其中,流动资产47,422,501.79元,固定资产10,519,34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354,689.8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072,434.86元,固定资产减少282,2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14277.00元(其中:划拨昌宁县统战部1辆,账目原值356902.00元;公务车改革2辆,账目原值157375.00元);报废报损资产237项,账面原值416115.00元,(其中:划拨社区资产196项、账目原值133860.00元;镇政府报废报损资产41项,账目原值28225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866,86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866,86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田园镇详细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履行职能职责、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客观分析,严格自评,田园镇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自评得分90分。
1、主要目标情况
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0.58亿元,同比增0.98亿元,增长10.2%;现价工农业总产值56.38亿元,同比增6.4亿元,增长1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60元,同比增1163元,增长10.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9304元,同比增2904元,增长11.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0万元,同比增1700万元,增长25.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6.6万元。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定量考核指标。
2、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田园镇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我镇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
(2)预算管理方面。我镇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3、效果情况分析
继续实施城乡,教师流动调配支教工程,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级验收,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学生巩固率达100%。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办理生育证655个,全镇艾滋病知晓率达9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48330人,参合率达99.9%,累计减免202754人次2401.9万元。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建设活动场所26个,实现活动场所全覆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通过省级验收,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创新综合服务模式,搭建“995”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改造社区便民服务站10个,实现为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
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累计发放各类财政惠农资金874.81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68.3万元,退耕还林补贴70.44万元,生态公益林补贴77.95万元,草原生态补贴35.2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0.06万元,基础母牛扩群补贴2.86万元,天然林停伐补助47.16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92478人次760.49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3378人,发放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14868人次633.38万元;发放城市低保43530人次1364.9万元,农村低保48684人次681.6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6946人次263.4万元;发放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5736人次59.7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787人次151.6万元;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80户20.16万元。
精准扶贫持续发力,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成立田园镇扶贫办公室,对建档立卡对象进行两次动态调整,通过贫情分析、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实现贫困对象精准锁定,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1264户5252人,剔除错评261户1064人。新城德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基本建成,入住129户,入住率达40%。发放建档立卡人员原新农合二次补偿及兜底保障补助、城乡医保二次补偿及兜底保障补助、医疗救助资金67.85万元,建档立卡人员家庭医生签约率100%。投资49.25万元,完成四角田肉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带动贫困户创业致富15户。全年脱贫197户806人。
信访维稳成效显著,积极推进新型社会化管理和“6995”平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累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69起,调解率达100%,成功调解445起,调解成功率达96.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3件,办结145件,办结率达94.8%;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0人,解矫178人,收监6人,在矫72人,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平安建设成果丰硕,积极宣传为平安创建营造氛围。发放打击传销、打击电信犯罪、打击非法集资、反邪教等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各类案件明显减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以镇、社区为主分组入户,下发资料20000余份,调查结果反响较好。严厉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情况。以田园派出所公安干警为主,社区综治维稳员为辅,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次,整治重点地区10个,破获刑事案件87起,查处治安案件88起,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
履责效能全面增强,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体现到政府工作中,政府班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开创跨越发展全面进入状态,工作作风有效改进,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不断提高。
廉政建设卓有成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构筑“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制度防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